讓我們再看看喬治·斯蒂芬森(英國發明家,蒸汽機車的發明人)。他為了一天6便士的收入在煤礦工作,乘著晚上靠給工友縫補衣物和靴子,以此來賺點小錢上夜校,他還將第一筆150美元收入給它的盲人父親還債。人們都說他瘋了,說“他那呼嘯的蒸汽機會將整個房子炸上天”,說“煙會汙染空氣”,說“馬車工和車夫會因為失業而餓肚子”。國會下院連續3天對他進行質詢,其中一個問題是:“如果一頭奶牛走上鐵軌,擋住了時速10英裏的機車的路,那不會發生很嚴重的事故嗎?”斯蒂芬森答道:“確實很嚴重,尤其對於奶牛而言。”一個政府官員甚至聲稱,如果一輛機車的時速超過了10英裏,那麼他就會將一台燉過的機器當作早餐吃掉。
“指望一列機車的速度快過馬的一倍?還有什麼比這更荒唐可笑的嗎?”一位作者在1825年3月的英文刊物《季度評論》上發表文章寫到:“我們可以預見到這樣一個事實:住在華威的人若是允許自己坐這麼快的火車,那他們就會忍受乘坐火箭的痛苦了。我們相信,國會將把所有鐵路上的列車時速‘限製在時速八九英裏’,因為正如西爾威斯特爵士所說,這種速度還是可以達到的。”這篇文章所暗指的正是斯蒂芬森關於在利物浦至曼徹斯特沿線用他新發明的機車代替馬匹的提案。
建築公司將工程擺在兩位英國著名工程師麵前,他們認為蒸汽機僅僅用於相距1.5英裏的兩輛固定機車上,通過繩子和滑輪來拉車廂。但斯蒂芬森說服他們使用價值2500美元的試驗機車,並計劃於1829年10月6日進行試驗。
在那個重要的日子,有成千上萬的人聚集起來觀看4輛機車的比賽,它們是“創新號”、“火箭號”、“毅力號”和“薩斯帕利號”。“毅力號”時速隻有6英裏,而規則要求至少達到10英裏,所以它被直接淘汰了。“薩斯帕利號”的平均時速可以達到14英裏,可它爆了一根水管,所以隻能放棄。“創新號”表現不俗,但也爆了一根管子,所以被擠出了比賽。隻剩下“火箭號”以時速15英裏捧得桂冠,最快速度甚至達到29英裏。它正是斯蒂芬森的作品,由此證明他的理論是正確的,而固定機車的想法也因此破了產。斯蒂芬森選擇了天才瓦特改良的發動機,把它裝在輪子上載人載貨,遠遠超出了當時最有名的工程師們最大膽的想象。
在所有關於發明的故事中,沒有哪個比約翰·菲奇(美國發明家,研究蒸汽機船的先驅者)
的故事更悲情、更感人了。他在很多方麵都很悲慘:長相悲慘,精神悲慘,悲慘地出生,悲慘地活著,悲慘地死去。如果世界上隻有過一位真正的發明家,那麼這個人就是他。他屬於世間少有的那種會為自己的想法付出一切的人。他曾在自己的發明遇到危機的時候說,如果能砍下自己的一條腿來換取100英鎊,他會立刻高興地拿起刀子。
他試著在英國和法國為建造蒸汽船籌款,結果一無所獲。他說:“你我是活不到那一天了,但總有一天,蒸汽船會成為最佳的運輸工具。那時,蒸汽船會航行在西部的大河上,從新奧爾良到惠靈都暢通無阻。那時,蒸汽船還將駛過大海。人們不會記得我這個約翰·菲奇,但其他人會將我的想法變成現實,並以此發家致富。”
窮困、潦倒、失意、被譏諷、被可憐、被當作瘋子、被權貴打擊、被富商回絕,經受重重打擊,他依舊堅持到1790年,堅持到自己的第一艘船、第一艘真正意義上的蒸汽船在特拉華河上航行。船逆流時速達到6英裏,順流時速為8英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