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節 魯迅的新文學批評(1 / 3)

如果與他的同時代人如茅盾、周揚、成仿吾甚至其弟周作人等人相比,可以說,魯迅並不是一個嚴格意義上的文學批評家。一則是因為魯迅本人在主觀上從來都沒有將自己定位為一個專業的文學批評者,或把文學批評作為自己的一項專門的事業去做。二則魯迅也沒有像後來的胡風、沈從文、李健吾等人那樣出版過一部純粹的批評作品集,相反,他對於新文學的批評經常是任意而零碎的。但正是通過這些零零散散的文章,我們較為係統地看出魯迅對於新文學創作的發展、趨向以及所取得成就的認識與所作出的評判。

由於魯迅在現代文壇上主要是以一個“揭出病苦,以引起療救的注意”的小說家兼啟蒙思想家的身份出場的,所以在考察其新文學批評的時候,有必要認識到:他的所有文學批評,都是建立在社會批評與文化批評的基礎之上的。魯迅一向反對那類“為藝術而藝術”的看法,而主張“文學是戰鬥的”,是“覺醒、反叛、抗爭、要出麵參與世界的事業”,是“引導國民精神前行的燈火”。早在1907年,他就於《摩羅詩力說》一文裏,熱情地讚揚以拜倫、雪萊等人為代表的歐洲浪漫主義詩派能夠“超脫古範,直抒所信,其文章無不函剛健抗拒破壞挑戰之聲”,並說它們“立意在反抗,指歸在動作”,“大都不為順世和樂之音,動吭一呼,聞者興起,爭天拒俗,而精神複深感後世之人,綿延至於無已”,“固聲之最雄桀偉美者矣”。為此,他大聲疾呼,在現代中國也迫切需要出現這樣的“精神界之戰士”,以努力砸碎這個延續了幾千年之久的黑暗封閉的“鐵屋子”,最終實現全體國民“幸福的度日,合理的做人”。於此可見,魯迅的新文學批評立場與他一貫就持有的文學社會功用觀是密切聯係在一起的。

魯迅的新文學批評所關注的重心,隨著時代主題的轉移而相應地有所變化。大體說來,表現在以下四個階段。

一、五四時期魯迅的新文學批評

五四新文學產生並蓬勃發展後,魯迅創作之餘,也參與到新文學的批評和建設活動中來,這主要體現在對於五四前後興起的“問題小說”及“鄉土文學”創作的批評。在“問題小說”剛剛興起並因為部分作家創作略嫌稚嫩而引起一些人的批評時,魯迅認為,一個優秀的批評家還應該具備溫和寬厚的胸懷,對於剛剛走上文壇的新人,要及時地給予熱情的鼓勵,為他們提供一個生長的機會與逐步走向成熟的空間。他說:“惡意的批評家在嫩苗的地上馳馬,那當然是十分快意的事;然而遭殃的是嫩苗——平常的苗和天才的苗。幼稚對於老成,有如孩子對於老人,決沒有什麼恥辱;作品也一樣,起初幼稚,不算恥辱的。因為倘不遭了戕賊,他就會生長,成熟,老成;獨有老衰和腐敗,倒是無藥可救的事!”也就是說,批評家應甘當培養天才的泥土,而不是一味地以戕害為務。以此之故,魯迅積極地肯定了早期“問題小說家”們像汪敬熙、羅家倫、楊振聲、俞平伯、歐陽予倩和葉紹鈞等人略嫌稚嫩的創作,指出他們雖然“往往留存著舊小說上的寫法和語調;而且平鋪直敘,一瀉無餘;或者過於巧合,在一刹時中,在一個人上,會聚集了一切難堪的不幸”,然而他們“有一種共同前進的趨向……他們每作一篇,都是‘有所為’而發,是在用改革社會的器械”。同樣,魯迅也反對那種惡意的批評,尤其反感批評家們相互之間僅僅出於個人意氣之爭而毫無原則地內訌,而提倡合理的、善意的批評。所以在1922年青年詩人汪靜之的詩集《蕙的風》出版後,因為其中的真情告白而一度引來了新舊道學家的“墮落輕薄”的指責時,魯迅就堅決地加以抨擊。他指稱那些所謂的“含淚的批評家”,其實是打著道學幌子的偽君子,在“可憐的陰險”背後掩蓋著不可告人的目的,並以為“批評文藝,萬不能以眼淚的多少來定是非。文藝界可以收到創作家的眼淚,而沾了批評家的眼淚卻是汙點”。出於同樣的原因,在《(中國新文學大係)小說二集序》一文裏,魯迅花了將近兩千字的篇幅詳細評述了五四前後在北京興起的鄉土文學。他首先對於“鄉土文學”做了這樣的界定:“凡在北京用筆寫出他的胸臆來的人們,無論他自稱為主觀或客觀,其實往往是鄉土文學,從北京這方麵來說,則是僑寓文學的作者。但這又非如勃蘭兌斯(G。Broandes)所說的‘僑民文學’,僑寓的隻是作者自己,卻不是這作者所寫的文章,因此也隻隱現著鄉愁,很難有異域情調來開拓讀者的心胸,或者炫耀他的眼界。”然後,他較為詳細地評述了當時文壇上較為活躍的幾位鄉土文學作家。例如,他認為許欽文的創作“因為故意的冷靜,所以也深刻,而終不免帶著令人疑慮的嬉笑”;又說王魯彥的小說《柚子》“在玩世的衣裳下,還閃露著地上的憤懣”;至於蹇先艾,則雖然“很少文飾,也足夠寫出他心曲的哀愁”。像這些評價,都是十分中肯而精到的,對於後來蔚為大觀的鄉土小說寫作,起到了積極的推動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