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國現代文學史上,魯迅和自由主義文人的分歧是一個不可繞過的焦點。自由主義文人是一個非常龐雜的群體,這裏主要指20世紀20年代留學英美歸來的知識分子,以胡適、陳西瀅、林語堂、梁實秋等為代表。魯迅與這些自由主義文人可以說是素無深交也無過節,但是思想和觀念的不同使他們走向分歧。和現代評論派的論戰,是魯迅和中國自由主義知識分子的第一次公開論戰與決裂,之前與胡適的分歧,之後與梁實秋、林語堂等人的論戰都是這種分歧的前奏和延續。
一、與胡適的分歧和論爭
作為中國現代文壇最重要的兩個知識分子,胡適和魯迅在五四時期同屬《新青年》團體,同是文學革命倡導人,又同在北京大學執教,曾經在古代文學研究方麵,相互交流,相互欣賞,在學術上彼此尊重。現存的魯迅日記、書信及《胡適的日記》裏,還留下了他們互相通信、訪問、互贈書籍、文稿等許多交往的情況,雖不一定說是文壇的什麼佳話,卻也頗有意趣。但兩人的思想脈係不同,文化資源有異,價值取向也大相徑庭。胡適作為新文化運動的先鋒人物之一,終其一生倡導自由主義理念,可惜這種英美式的自由主義並不被魯迅所認同。五四新文化運動之後,兩人終因思想脈係不同而分道揚鑣,從此再也沒有走到一起,這從兩件事可見一斑。
1922年5月13日,由胡適起草,經蔡元培、李大釗等16人聯合簽署的題為《我們的政治主張》的“提議”,在胡適主編的《努力周刊》第二期上發表。這個主張籲請政治改革、要求建立一個“好人政府”(因而被稱之為“好政府主義”),並提出三個要求:一個“憲政的政府”,一個“公開的政府”,“一個有計劃的政治”。“好人政府”主張表明胡適等人力圖從政治製度途徑上解決中國的問題,所以他們試圖把英美自由主義的憲政內容移植到當時的中國社會中來,這對反對北洋軍閥封建專製統治,反對當時流行的無政府主義,提倡資產階級民主政治和民主共和思想等方麵有著積極的意義。但它是在不觸動軍閥統治的前提下,隻作某些政治的改良,這無疑反映出中國自由主義知識分子對軍閥的幻想和妥協。
魯迅對“好人政府”提出了質疑,他指出“大約國民如此,是決不會有好的政府;好的政府反而容易倒”,“我想,現在的辦法,首先還得同那幾年以前《新青年》上已經說過的‘思想革命’”。8年之後的1930年,魯迅寫了《“好政府主義”》一文,對“好政府主義”冷嘲熱諷:“被壓榨得痛了,就要叫喊,原不必在想出更好的主義之前,就定要咬住牙關。”他認為“好政府主義”其實就是“咬住牙關”的主義,並沒有信仰的內容,等於藥方上開的不是藥名,而是“好藥料”字樣,以及一些嘮嘮叨叨的名醫架子的“主張”,所以是“好藥料主義”。
1928年,胡適在5月19日全國教育會議第四次大會上發表講話,要求政府“第一,給我們錢;第二,給我們和平;第三,給我們一點點自由”。這個講話表明胡適與他的朋友們已經接受了這個新政府——國民政府,知識和權力也達成了結盟關係。好景不長,這種曖昧的關係出現了危機與衝突。首先向政府發難的是胡適本人,1929年,他在《新月》第2卷第2號上發表《人權與約法》一文,把矛頭直接指向了國民政府及蔣介石本人,從而引發了“人權運動”。接著,又陸續發表了胡適的《知難,行亦不易》、《我們什麼時候才可有憲法》、《新文化運動與國民黨》,羅隆基的《論人權》、《告壓迫言論自由者》、《專家政治》,梁實秋的《論思想統-》等一係列文章。這些文章提出了法治、憲法及思想言論自由等許多重大問題,對國民政府提出尖銳的批評和指責。這場運動最終以當局的全力打壓結束。
經過與現代評論派的爭論,魯迅對這批英美自由文人非常有看法。所以在他冷眼旁觀了這場運動之時,陸續寫出了幾篇文章,並指出所謂“人權”言論引發的風波,不過是主人與奴才之間的一場誤會。在《新月社批評家的任務》一文中,談到這批人在“人權運動”的小鬧劇中,扮演的惟是“劊子手和皂隸”的角色;他們同時也是不滿於現狀者,是不滿於“現在竟有不滿現狀者”的現狀,本意幫忙主子“維持治安”,卻為“別一種治安法”所不許,於是不免對現狀生出又一種不滿來,所有目的卻不過是一點點的“思想自由”。在幾年之後發表的《言論自由的界限》裏又對此諷刺說:“其實是,焦大的罵,並非要打倒賈府,倒是要賈府好,不過說主奴如此,賈府就要弄不下去罷了。然而得到的報酬是馬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