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節 封禁政策與邊疆失土的關聯——俄國武裝移民和不平等條約的簽訂(3 / 3)

三、封禁政策與邊疆失土的關聯

19世紀50年代末和60年代初,由於俄國的肆意侵吞,中國喪失了東北邊疆的大片國土,其根源何在?以往多歸結為這是俄國利用英法聯軍發動第二次鴉片戰爭的時機趁火打劫而導致的結果。不可否認,當時中國麵臨的國際形勢確實非常不利,對俄國的侵略行徑無力抵抗,但是,俄國在分割中國領土的時候幾乎不費一槍、不發一彈,僅僅以武力威脅為後盾,就輕而易舉地以最小的代價獲得了最大的利益,這不能不引人深思。究其根源,就在於清廷長時期所執行的封禁東北的政策。

俄國在侵吞中國東北邊疆領土時所采取的手法其實很簡單,即首先完成武裝移民,造成強行占領的既成事實,下一步就開始實施外交訛詐,逼簽條約,從法律上使其占領行為“合法化”,而俄國在談判中的借口就在於強調東北邊疆地區中國人口稀少的實際情況。奕山在與穆拉維約夫談判時曾竭力辯駁說,中國“對阿穆爾沿岸地區和烏蘇裏沿岸地區擁有主權”,因為清廷對這一地區的土著民族“征收貢賦”(注:涅維爾斯科依著,郝建恒、高文風譯:《俄國海軍軍官在俄國遠東的功勳(1849——1855年)》,北京:商務印書館1978年版,第353頁。)。奕山所言完全符合曆史事實,黑龍江和烏蘇裏江流域的少數民族一直都歸清廷管轄,年年向清廷納貢,這實際上是清廷對當地少數民族所征收的一種賦稅,而按照國際慣例,征收賦稅就是擁有主權的標誌之一。清末治東北邊疆史地學的著名學者曹廷傑經過實地考察後,在《東三省輿地圖說》中曾明確指出“鹹豐以前,伯力東北黑斤(注:即赫哲族。)、費雅喀、俄倫春、濟勒彌、奇勒爾、庫葉、奇雅咯喇貢貂諸部”,每年都向清廷“貢貂,由三姓派員往收,賞以烏綾”(注:據楊餘練等編著:《清代東北史》,沈陽:遼寧教育出版社1991年版,第145頁:“吉林邊民每年以貂皮交納貢賦,清政府給以回賞,稱為賞烏綾(滿語:財布)。”在遼寧省檔案館、遼寧社會科學院曆史研究所、沈陽故宮博物館譯編:《三姓副都統衙門滿文檔案譯編》,沈陽:遼沈書社1984年版一書中,有關於貢貂以及賞烏綾製度之係統檔案。);同時,他還指出這些“貢貂諸部落”都活動於“吉江二省舊界”。(注:曹廷傑著:《東三省輿地圖說》,第20頁,見《遼海叢書》(影印本)第4冊,沈陽:遼沈書社1985年版,總2255頁;亦可見叢佩遠、趙鳴岐編:《曹廷傑集》上冊,北京:中華書局1985年版,第178頁。)根據曹廷傑經過實地調查後所得出的結論,“鹹豐以前”、“伯力東北”,以及“吉江二省舊界”,都說明在俄國強占之前,這些地區是毫無爭議的中國領土。實際上俄國人對此也是心知肚明的:“中國政府對居住於阿穆爾河兩岸的所有異族人的管轄,一般表現在向他們征收毛皮貢賦。”(注:岡索維奇著,黑龍江省哲學社會科學研究所第三研究室譯:《阿穆爾邊區史》,北京:商務印書館1978年版,第153頁。)但他們為了達到分割中國領土之目的,對此根本不予理會,不僅如此,為歪曲事實真相,俄國人早已散布過如下的謬論,說什麼當地的少數民族“根本不知道滿人,他們自由自在,沒有任何人管轄他們”,(注:普羅霍羅夫著,北京印刷三廠工人理論組、近代史所《沙俄侵華史》編寫組、黑龍江大學俄語係研究室譯:《關於蘇中邊界問題》,北京:商務印書館1977年版,第103頁。)這和當地人煙稀少以及清政府行政管理鬆弛有關,遂使沙俄有機可乘。在《璦琿條約》簽訂以前,俄國使臣普提雅廷在致清政府軍機處的照會中,也在這一問題上大做文章,說什麼“俄羅斯已有人民在黑龍江左岸居住,應以黑龍江左岸為俄羅斯邊界”,至於“烏蘇裏江下遊,並無滿漢人等居住,亦無赴彼船隻,應以烏蘇裏江右岸為界”,他還特別提醒清政府,烏蘇裏江一帶“海岸空地,俄羅斯已有人民設卡築城”,(注:郭廷以主編:《四國新檔》(俄國檔),台北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1966年印行,第325頁。)以此為借口逼迫清政府“讓地”。俄國侵吞中國東北邊疆大片領土是恃強淩弱的舉動,但強盜在巧取豪奪的時候也要千方百計地尋找“理由”,俄國人的借口就是百般強調他們所占據之地是所謂空曠無主之地,並為此在談判中還作了一些讓步。《璦琿條約》規定,在黑龍江北岸的定居中國人可以照常居住,仍歸中國官員管理,俄國不得擾害。俄國之所以讓步是基於以下的考慮:“對中國人所提出來的有說服力的請求也不得不加以同意,即他們現在左岸的居民得以無限期地留居下去;這對我們不僅沒有任何害處,而且預期還可以從中得益”,因為這些“村落所占的地區不超過五十俄裏”,並且“他們的田地耕作得很好,我們的居民則還需要他們的糧食”。(注:瓦西裏耶夫著:《外貝加爾的哥薩克(史綱)》第3卷,見中國史學會主編:《第二次鴉片戰爭》第6冊,上海人民出版社1979年版,第459頁。)這說明隻要有定居而從事農耕的常住居民,俄國要想隨意加以占領也不是那麼非常容易的。《璦琿條約》和中俄《北京條約》都有一個無形的原則:人、地分別處理。俄國在侵吞中國領土時也不能無視中國定居民的存在,即使在不平等條約中也不得不承認他們的居住權利,這更加能夠從反麵證明封禁政策的惡果,試想如果清廷允許甚至鼓勵向東北邊疆移民,充實邊疆,中國豈會輕易喪失大片國土?

通過《璦琿條約》和中俄《北京條約》,中國東北邊疆一百多萬平方公裏的領土永遠離開了祖國的懷抱,而這一切卻是在中俄兩國之間並未發生戰爭的情況下發生的,這尤為使人痛惜。《東三省紀略》的作者徐曦在論及這一點時曾說:“觀於清初治滿政策,未嚐不太息也。當尼布楚訂約後,東至海、北至外興安嶺,皆我屬地,誠擇一二形勝處所建為重鎮,駐兵移民以扼俄人東下之路”。那麼東北邊疆的情況或許就不會如此,可惜,這隻是一種設想,由於清廷的錯誤政策,使“龍江左岸數千裏視如甌脫”,於是“割地之舉乃一見而再見矣”。(注:徐曦著:《東三省紀略》,上海:商務印書館民國四年(1915年)版,自序第1頁。)徐宗亮也認為,如果清政府早有遠見卓識,能夠在邊疆“廣事屯墾,則生聚教訓,宜臻富強,又何有空曠之地,生彼覬覦之心”?(注:徐宗亮撰:《黑龍江述略》,光緒辛卯年(1891年)仲春石棣徐氏觀自得齋校刊本,題跋。)徐曦與徐宗亮所言頗能發人深省,而陳芳芝的分析更是一針見血:“尼布楚條約將東北之北方邊界確定於外興安嶺,即斯塔諾夫山脈。締約以後,中國在東北殖民,條件之有利前所未有。清廷對外蒙古及內蒙古之控製已鞏固建立,中原全境亦已實現和平與統一。自康熙朝,長城以內之剩餘人口一直湧向塞外,尤其熱河與察哈爾一帶。此一趨勢如聽其自然發展,則東北政治經濟之進展,至少可達內蒙古諸省之程度”,但清廷計不出此,長時期執行封禁政策,結果當“俄人19世紀重返黑龍江時,該地區不致與一個半世紀前幾無差別——一片人煙稀少、半開化之遊牧狩獵之地”。(注:陳芳芝著:《東北史探討》,北京: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1995年版,第265頁。)誠如斯言,清廷的封禁政策至少是限製了漢人移民關外,使邊疆沒有得到有效的開發,社會進步在《尼布楚條約》簽訂之後的170多年間,幾乎無任何進步可言,終於使沙俄有機可乘,造成了無法挽回的巨大損失。

§§第二章 東北邊患的繼續和清政府移民實邊政策的出台

如前所述,《璦琿條約》和中俄《北京條約》的簽訂,使清廷喪失了東北邊疆的大片國土。痛定思痛,清廷開始反省其邊疆政策,加上沙俄進一步對東北邊疆的侵擾,導致清廷開始意識到移民實邊的重要性,於是逐漸放棄了封禁政策。但從19世紀60年代直到90年代前期,清帝國雖然已經開始遭受西方列強的侵略,但仍然是亞洲的一個大國,還保有一定的國際地位,因此其危機感並不十分強烈,在東北邊疆問題上也是如此。這表現在其治邊政策在一定程度上還恪守祖訓,徘徊於封禁與開禁的兩難抉擇之間,移民實邊的力度不大,效果也比較有限。這種情況直到甲午戰爭之後,才有了很大的改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