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奉天地區行政管理機構的完善
清末奉天地區之“沿邊各處,地勢險要,戶口寥寥,強鄰迫處,日圖拓殖,苟不設官以治,則地方無由於發達,即閭閻無望於藩滋,而於疆土上尤有關係”,(注:徐世昌撰:《東三省政略》(官製·奉天省),李毓澍主編:《中國邊疆叢書》第1輯,台北:文海出版社1965年版,總3465頁。)其長白山一帶與朝鮮為鄰,日本控製朝鮮之後,在鴨綠江對岸“銳意經營”,結果“地辟民聚,成都成邑”,(注:徐世昌撰:《東三省政略》(官製·奉天省),李毓澍主編:《中國邊疆叢書》第1輯,台北:文海出版社1965年版,總3473頁。)相比之下,中國境內則相形見絀。為了加強對邊境的管理,清政府於光緒二十八年(1902年)在鴨綠江中朝接壤地帶設置了臨江縣與輯安縣;(注:臨江縣縣治所在地土名帽兒山,在鴨綠江北岸;輯安縣縣治所在地土名通溝口,在鴨綠江之西北。見徐曦著:《東三省紀略》,上海:商務印書館民國四年(1915年)版,第50頁。臨江縣今為吉林省臨江市,輯安縣今為吉林省集安市。)光緒三十四年(1908年)設置長白府;(注:府治當十八道溝與十九道溝間之塔甸。見徐曦著:《東三省紀略》,上海:商務印書館民國四年(1915年)版,第51頁。今為吉林省長白朝鮮族自治縣。)宣統元年(1909年)又設立了安圖縣與撫鬆縣。(注:係由長白府析置而設,安圖縣在圖們江江源一帶,撫鬆縣在鬆花江上遊。見徐曦著:《東三省紀略》,上海:商務印書館民國四年(1915年)版,第51頁。今均屬於吉林省。)此外,在開發蒙地及官荒招民放墾的過程中,清政府也相繼設置了一些地方行政設施。截止清政府終結,奉天地區的地方行政區劃詳細情況如下。
由上表可知,清末奉天共有四道、八府及五直隸廳,而以上地方行政單位所轄之廳、州及縣共計四十個。在八個府中,移民實邊政策實施後設立或改置的占六個,而其中光緒二十年(1894年)移民實邊政策深化後所設立或改置的又占了五個。五個直隸廳則全部設置於移民實邊政策實施之後。在四十個廳、州及縣中,有二十九個設置於移民實邊政策實施之後,而在光緒二十年(1894年)之後設置的又占二十二個。這說明隨著移民實邊政策的不斷深化,奉天的地方行政管理係統,在原有基礎之上又得到了進一步的發展與完善。
(二)吉林地區行政管理機構的完善
從鹹豐末年清政府開始實行移民實邊政策以來,到光緒二十年(1894年)以前,吉林除原“老三廳”之外,增設了一些府廳州縣,但多設於腹地,沿邊地帶雖有設官建製建議的提出,但並未被清政府所采納。甲午戰爭之後,除俄國繼續在沿邊地帶進行侵略騷擾之外,又增加了日本開始利用朝鮮與吉林相鄰而圖謀進行侵略的新的危險因素,於是除在腹地繼續設治之外,許多官員不斷呼籲在沿邊廣泛設治,成為清末吉林地方行政係統建設的主要特點。
光緒二十八年(1902年)八月,吉林將軍長順指出,“琿春城界連俄、韓”,為吉林“東南緊要門戶,前當辦理邊防伊始,曾在琿春城設立招墾總局,又於琿春東之五道溝、西之煙吉岡各設分局,招致沿邊各處佃民開墾,以實邊地。迄今十餘年,各處阡陌相望,早經成邑成聚,自應建官以資教養。況距煙吉岡九十裏之和龍峪,為韓民越墾地方,現雖設局撫墾,終非經久之要”,而“三岔口地處寧古塔東南,其界緊連雙城子俄卡,設有招墾總局,該口西北相距三百餘裏為穆棱河,曾設招墾分局。其地招墾有年,民皆常住,且穆棱河為火車入境門戶,交涉繁劇,均宜設官經理”。(注:吉林省檔案館、吉林省社會科學院曆史所編:《清代吉林檔案史料選編·上諭奏折》,1981年內部發行,第22頁。)琿春與三岔口為邊境要地,吉林將軍銘安於光緒初年曾奏請在此設治,但卻未能實行。而“目下時閱二十年,情形迥非昔比,若非稍事變通,實無以安養民,慎固疆圉”,因此,長順建議在煙吉岡設延吉廳、三岔口設綏芬廳,並各設屬官,以鞏固邊陲。(注:吉林省檔案館、吉林省社會科學院曆史所編:《清代吉林檔案史料選編·上諭奏折》,1981年內部發行,第22—23頁。)光緒三十一年(1905年)十一月,吉林將軍達桂以“三姓一城為吉、江門戶”,奏請在此設依蘭府,而“富克錦東北之拉哈蘇蘇,瀕臨鬆花江(注:指黑龍江下遊。)南岸,北即黑河口,實為扼要咽喉,擬於此處添設知州一員,名曰臨江州”。(注:吉林省檔案館、吉林省社會科學院曆史所編:《清代吉林檔案史料選編·上諭奏折》,1981年內部發行,第24頁。)光緒三十三年(1907年)十一月,徐世昌也認為吉林“邊地空虛,尤易啟人窺伺”,以往地方“設治惟以衛民,今則兼為保土之計,有刻不容緩者也”,吉林東北蜂蜜山一帶,“東臨興凱湖,一無屏蔽,西距寧古塔城七百餘裏,兼顧難周,擬請添設知府一員,名曰密山府”;省城西南之濛江,“開辦墾務曆有年所,東南與韓為鄰”,建議於此設濛江州;(注:今吉林省靖宇縣。)濛江東南之樺皮甸子,“依附長白山脈,地勢遼闊”,亦為臨接朝鮮之要地,建議設樺甸縣。(注:台北故宮博物院故宮文獻編輯委員會編輯:《宮中檔光緒朝奏折》第25輯,台北故宮博物院1975年印行,第127頁;徐世昌撰:《東三省政略》(官製·吉林省),李毓澍主編:《中國邊疆叢書》第1輯,台北:文海出版社1965年版,總3555—3556頁。樺甸縣今為吉林省樺甸市。)宣統元年(1909年)閏二月,錫良再次強調沿邊設治的重要性,指出吉林“地界俄韓,土曠人少,強鄰逼處”,邊務重要,“從前旗民兼治,綱紀未周,往往一二千裏設一民官,隻以草萊未辟、政治簡略,故得相安無事,自鐵路通行,外交日亟,於是邊塞重要之地、鐵軌附近之區、商民聚集之處,管理空疏,自棄權利”,而強鄰“乃得乘我官力之所不及,侵略騷擾殆無己時”。他指出邊疆設治“與內地情形不同,內省重在治民,固以民戶之繁庶為準,邊地重在守土,應以地方之衝要為衡”。基於這種考慮,建議在吉林東南設“琿春兵備道一缺,駐琿城,辦理琿春、延吉、綏芬一帶邊務及東南沿邊兵備事宜”;在東北設“依蘭兵備道一缺,駐三姓,辦理依蘭、密山、臨江一帶邊務及東北沿邊兵備事宜”;此外,宜增設其他一些府廳州縣,以便更加有效地治理邊疆。錫良最後指出,“邊疆重要,列強注目,安危係之,若聽其空虛,鞭長莫及,一旦有事,何以保存?”因此為“統籌全局,實不能不為一勞永逸之謀”。(注:吉林省檔案館、吉林省社會科學院曆史所編:《清代吉林檔案史料選編·上諭奏折》,1981年內部發行,第38—41頁。)鑒於吉林邊疆地區設治的必要性與緊迫性,以上官員的建議大多得到清政府的認同而得以實行。另外,吉林在沿邊設治的同時,於腹地也繼續增設民官。茲將截止清末,吉林地方行政區劃的情況列表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