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節 清末東北移民實邊政策的意義(3 / 3)

由上表可知,清末吉林共有地方行政區劃單位三十七個。在移民實邊政策實施之前,僅設有三個直隸廳。在移民實邊政策實施之後,除以上三廳相繼升為府治之外,地方行政區劃單位增加了三十四個,而其中二十六個設置於光緒二十年(1894年)之後,並且很大一部分設置於沿邊地帶,這對於邊疆之安全與鞏固起了非常巨大的作用。

(三)黑龍江地區行政管理機構的完善

在移民實邊政策實施以前,黑龍江因人口極為稀少,沒有任何治理民戶的地方行政機關。在移民實邊政策實行以後相當長的一段時期內,由於反對者的百般阻撓,清政府在黑龍江僅實行局部開禁的政策,隻開放了呼蘭平原的一部分,允許漢族墾民領地耕種;與之相適應,民政機構的建設不僅無法與奉天相比較,就是與吉林相比,也難望其項背。在光緒二十年(1894年)以前,黑龍江僅設有呼蘭理事廳同知與綏化理事廳通判,以管理民戶。隨著變局部開禁為全麵開放,人口與耕地也不斷增加,又因其緊鄰俄國,加強地方行政建設不僅成為必需,也成為必要之事。在地方官員的不斷建議下,黑龍江地方設治十分落後之局麵終於得到很大的改變。

光緒三十年(1904年)十一月,黑龍江將軍程德全奏請在黑龍江添設地方官,指出黑龍江“三麵鄰俄,僅南隔一江毗連吉省,當茲門戶洞開,舍招民實邊實無固圉之計。就目前而論,呼蘭、通肯村鎮相望,事多官少,已覺照顧難周,若再加以三蒙之新墾、陳墾一律開齊,犬牙相錯、商民駢集,更有鞭長莫及之勢”,因此“為今日計,為將來計”,設治成為必不可少之事。(注:中國社會科學院中國邊疆史地研究中心主編:《光緒朝黑龍江將軍奏稿》下冊,北京:全國圖書館文獻縮微複製中心1993年版,第737頁。)徐世昌對黑龍江設治也極為重視,指出黑龍江與內地相比較,雖然人口仍然稀少,但邊疆與內地不同,“不患有冗曠之官,而苦無民可治”,(注:北京政治官報局印行:《政治官報》第54號,光緒三十三年十一月十四日,折奏類:《東三省總督徐世昌等奏請設司缺派員試署並陳變通辦法折》,第9頁;徐世昌撰:《東三省政略》(官製·黑龍江省),李毓澍主編:《中國邊疆叢書》第1輯,台北:文海出版社1965年版,總3573頁。)因為“沿邊行省不可無治民之官,官以聚民者也,以民養官者,官患其多,以官保民者,官患其少,故覽今日之全局,他省之官議減,而江省之官獨議增者,必有官,始有民也”。(注:徐世昌撰:《東三省政略》(官製·黑龍江省),李毓澍主編:《中國邊疆叢書》第1輯,台北:文海出版社1965年版,總3599頁。)基於這種考慮,徐世昌與周樹模在光緒三十四年(1908年)五月的奏折中強調黑龍江設治的重要性,“黑龍江沿岸數千裏皆與俄鄰,彼則屯守相望,我則草萊未辟,以無官故無民,無民則形勢隔絕,土地荒蕪,外啟他族侵越之謀,內為匪徒逋逃之藪,是非增設郡縣,充實內力,別無控製之方”,指出“邊衛過於空虛,非增設民官不足以言拓殖”。(注:北京政治官報局印行:《政治官報》第236號,光緒三十四年五月二十六日,折奏類:《東三省總督徐世昌署黑龍江巡撫周樹模奏酌擬增改江省道府廳州縣辦法折》,第4—5頁;徐世昌撰:《東三省政略》(官製·黑龍江省),李毓澍主編:《中國邊疆叢書》第1輯,台北:文海出版社1965年版,總3625—3626頁。)這些建議的不斷提出,促使清末黑龍江之地方設治以前所未有的規模迅速發展。其具體情況見下。

由上表可知,清末黑龍江共有地方行政區劃單位二十一個,其中十九個設置於全麵開禁之後。地方設治開始分布於黑龍江全境,而與俄國接壤地帶之設治,對於捍衛邊疆安全,意義極為重大。

總之,在嚴重的邊患威脅麵前,東北三省改建行省及地方廣泛設治的重要意義是不言而喻的,誠如徐世昌所指出的那樣:“強國以實邊為要,實邊以設治為先。”(注:徐世昌撰:《東三省政略》(民政·黑龍江省),李毓澍主編:《中國邊疆叢書》第1輯,台北:文海出版社1965年版,總4399頁。)清末東北地區的地方設治,基本上奠定了現在的地方行政區劃格局。(注:僅黑龍江與吉林兩省地方行政區劃變動較大,在清末原屬吉林省的很多地方行政機構現在屬於黑龍江省,具體情況見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