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3月3日)
我國是一個農業大國,農民占人口的絕大多數,這是我國的基本國情。關心農民,支持農業,不僅是個現實問題,也是一個戰略問題;不僅是個經濟問題,也是個政治問題。農民問題的核心是減負和增收的問題。目前,減輕農民負擔是解決農民問題的關鍵和當務之急。2001年6月至9月,我們通過對農民減負問題進行的專題調研,強烈地感到:農民負擔過重是一個需要解決的、迫在眉睫的問題,各級黨政領導務必想千方、設百計加以解決。
一、農民負擔過重的狀況及原因
(一)縣、鄉、村幹部談農民負擔過重的原因
1.實行分稅製後,縣級財政收入減少,為了維持工作的正常開展,必然加重農民負擔。實行分稅製後,縣級財政收入捉襟見肘,每況愈下。以關中某縣為例,全縣共有40多個國有企業,縣屬企業十幾個,市屬企業1個,其餘均為部、省企業。幾個大稅種的收入情況是:消費稅全部由上級財政拿走,增值稅中僅市屬企業和縣屬企業的25%歸縣上,部、省企業的增值稅縣財政見不到一分錢。而十幾個縣屬企業均為經濟總量小、粗加工、小作坊式的企業,其生存都難以保障,稅收總量逐年下降或收不到稅。屬於縣級財政收入的幾個小稅種,又不斷成為國家政策規定減免的稅種。所有這些,導致了縣級財政收入不旺。
2.國家不斷出台增支政策,支出逐年增多,是加重農民負擔的又一原因。近幾年來國家不斷出台改革政策,如國企職工下崗和社會保障金、住房改革、醫療改革、給下崗職工增加工資,都由縣財政承擔。所有這些增支政策,在分稅製實行時沒有給縣財政盤子考慮預留,增支的速度和比率遠遠高於縣財政收入的速度和比率,使本已相當脆弱的縣級財政雪上加霜,不堪重負。
3.加大金融監管力度後,縣屬企業貸款難,縣、鄉政府貸款難,縣級經濟發展更困難,缺乏必要資金保運轉。縣、鄉“分灶吃飯”必然加重農民負擔。信貸終身追究責任製和縣級銀行信貸權力的上交,使經濟效益相對較差的企業貸款更難。即使有一個比較可靠的好項目,因信譽度差,也難以貸到款項。經濟落後的縣絕大部分縣屬企業均屬此種狀況。它所帶來的負麵影響是企業不斷地靠變賣財產、地皮維持簡單的再生產,使得縣域經濟擴張無力,稅收減少,下崗人員增多,負擔加重。
被調查的鄉鎮中,鄉鎮公務員工資及辦公費,鄉鎮學校教師工資及辦公費,村幹部工資及辦公費,鄉、村學校修繕費用均需由農民的農業稅、農特產稅、三提五統承擔。
4.不斷增多的垂直管理和事權上交,使縣級財政陸續被蠶食。分稅製後相繼垂直的部門有地稅、工商、煙草、鹽務、醫藥、技術監督、養老保障等。加上以前垂直的部門,用縣級領導的話講:有權的、有錢的、工作好幹的部門都和上麵垂直了,權力上收了,收費上交了;有負擔的、有麻煩的、工作難幹的部門留在了地方,現在由地方管理的隻剩下了衛生、教育和信訪。這些陸續垂直的部門,過去歸屬地方管理時,其收費除自包工資、辦公經費之外,每年還能上交縣財政幾十萬元甚至百餘萬元。
事權上交同樣如此。專項預算費中的排汙費、水資源管理費、教育附加費,過去無論哪級企業,都要向地方交納或由上級退還地方。而現在,排汙費被上收或者不交納了,水資源管理費僅僅部分返還,而環境的治理和保護又要由地方承擔。僅專項預算的事權上交,又使縣級財政減少收入百餘萬元,大的縣、市該項損失更大。由此帶來的後果是環境無人治理、保護,廠礦周邊的農民不斷上訪,甚至拒交農業稅、農特產稅及“三提五統”。
5.教育負擔是農民負擔過重的最大原因。教育投入體製不改革,農民減負是空話。各縣都實行縣級和鄉鎮兩級財政,各自對教育投入的責任範圍是:城區內中小學及高中的所有負擔由縣財政承擔。鄉鎮初中的校舍維修及全鄉鎮所有學校的教師工資由鄉鎮財政承擔。鄉鎮各小學的校舍維修由學生來源村(一村或多村)承擔。有些縣的鄉鎮隻承擔公辦教師工資,非公辦人員工資由學校所在村承擔。縣、鄉、村對教育的支出狀況:從全縣範圍講教育支出占到將近縣、鄉兩級財政實際收入的2/3;鄉鎮教育支出僅人頭費占到鄉鎮預算收入(上級分配的任務指標,實際隻能完成任務的50%左右)的2/3或稍強,村組織的教育支出難以統計,原因是村組織承擔或不承擔教師工資因縣而異。
(二)縣、鄉、村及農民負債沉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