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個費改稅試點縣負債情況(截至2000年10月底)如下:縣級財政赤字2100餘萬元,各項負債累計9766萬元,共計11866餘萬元。該縣21個鄉鎮負債情況(截至2000年10月底):其中18個鄉鎮程度不同地存在債務問題,各項負債2858.6萬元,累計欠發工資1526萬元,兩項共計4384.6萬元。鄉鎮債務用途分類:借、貸及欠發工資2144.9萬元,占債務的49%;借、貸完稅960.4萬元,占債務的23%;鄉企業呆賬338.8萬元,占債務的7%;重點工程(道路維修,政府機關,學校修繕,水利,大棚建設)欠賬占債務的21%。
某稅費改革試點村的情況是:2000年10月底以前該村組織累計負債17.5萬元,費改稅之後歸村組織支配的各項收入測算為34324元,而目前該村除公辦教師(鄉鎮財政承擔)外,非公辦人員(民辦教師、工勤人員)工資和經費實支52000餘元。即使清退和壓縮人員,仍需工資及經費37920元(不含校舍維修),村上的全部收入僅支付教育開支還缺少3596元。如果加上精簡壓縮後的村幹部工資和辦公經費,該村收支相抵每年缺口達48556元。
農戶家庭負債情況(截至2001年6月底):清澗縣60戶國家調查戶,50戶不同程度地存在債務,占調查戶的83.3%,共欠債283140元,戶均欠債4794元,人均欠債1035元,欠債最多的農戶為22800元,人均4460元,欠債最少的農戶為500元,人均100元。調查資料反映,人均債務遠遠超過了村民的收入水平,多數農戶已背上了沉重的債務包袱,靠借貸款來維持生產、生活,過著寅吃卯糧的日子。
(三)農民抗稅現象日漸普遍
過去拒交稅費在一個鄉鎮僅僅是個別農戶。從20世紀90年代中後期開始,此風愈刮愈烈,發展到整個村民小組、整個行政村全體拒交。其拒交的理由不僅僅是因為負擔加重,諸如廠礦企業汙染環境、個人承包土地沒有劃夠、家裏莊基地沒有得到解決,甚至和幹部之間的矛盾問題、鄰裏之間的地界糾紛等都成為拒交的理由。在我們調查的所有鄉鎮中,都存在此類問題。拒交戶最少的一個鄉有5%-6%,其他各鄉鎮拒交的農戶占到了10%以上,拒交戶最多的一個鄉,占到了農戶數的40%-50%,時間最長的連續5年拒交。最典型的一個鄉,轄11個行政村,戶戶拒交的有9個村民小組,其餘的還有部分或個別農戶拒交。這種狀況在其他縣鄉都不同程度地存在。
二、減輕農民負擔的對策及建議
(一)中央應出台財政傾斜政策
從陝西省縣域經濟的實際情況看,國有大、中型企業對所在縣的財政貢獻基本沒有或很少(企業的各種稅收被縣以上各級財政拿走),而縣屬的地方國有企業、街道集體企業也大多存在生存困難問題,非公有製經濟又沒有及時發展起來,因此縣鄉缺乏新的經濟增長點,縣鄉財政沒有新財源,隻能靠轉嫁負擔來彌補縣鄉公共開支的不足。當前,靠縣域經濟的發展來減輕農民負擔,緩解縣鄉財政重負還是一個“遠水”問題。實行分稅製後,中央財政得到了充實,尤其是近幾年中央財力每年遞增近千億元,2001年中央財政已突破萬億大關,已具備了在一定程度上辦大事的實力。及時調整農村政策,是農民減負和緩解縣、鄉、村財政重負的唯一途徑。具體建議:
1.九年義務教育由中央全額承擔,高中階段教育由地方承擔。考慮到這一塊數額較大,在農村費改稅中,建議留足重新定編後的鄉鎮費用和村級費用,其餘上交中央財政。中央財政若承受不起,可考慮僅發放義務教育階段教職員工的職務(技術等級)工資、津貼(基礎工資)和10%的職務(技術等級)工資補貼,其他津貼由地方承擔。
2.建議由中央財政從縣域內的中央、省、市、縣各級企業收取的增值稅中,按照5%、10%、15%的比例依次返還東部、中部、西部省區企業所在縣,全額上交的消費稅也依照上述比例返還到縣,用於補償九年義務教育經費的缺口;或者由中央財政每年拿出相當資金,按西部省區全額補差、中部省區多額補差、東部省區少額補差的原則增加財政轉移支付,作為九年義務教育專項開支。
(二)完善司法程序,解決農民抗稅問題
鄉鎮領導反映,目前上級有給農民減負的政策,而缺少製約農戶抗稅的法規。建議中央有關部門建立有關法規,解決部分農民抗稅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