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8月2日)
人民政協已經走過了半個多世紀的曆程。黨的十六大提出與時俱進、製度創新以後,麵對全麵建設小康社會的新形勢,人民政協工作如何適應新的形勢,完成新的曆史使命,是每一個政協成員、政協工作者都在思考的問題。此時此刻,修改政協章程的任務被提到了全國政協的議事日程,其現實和曆史意義不可低估。
政協章程的修改,全國政協會有通盤考慮,我隻談點個人的認識和想法。章程的修改起點應當高一些,應著重於實質性內容。
一、充分體現“三個代表”重要思想
修改章程是啟動人民政協改革的重要的一步,邁好這一步,關鍵在於解放思想、變革我們的思維方式,要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來統攬政協章程的修改工作。在修改章程的過程中始終貫穿改革的精神,這既關係到政協組織的合法性、合理性,更關係到政協未來的發展。中國政協走過了半個多世紀的曆程,今天已經到了一個新的時期。隻有以改革創新的精神,將其推向一個新的曆史階段,才是眾望所歸。許多有識之士,在近年來的“兩會”期間,常常議論人民政協的改革問題。全國各級政協組織上上下下也多有呼籲,企盼通過改革,使人民政協更具有活力,在我國的政治生活中發揮更大的作用。所以,政協的改革勢在必行,也是得人心、順民意的事情,從國內外形勢看,也可以說是正當其時。政協的改革不僅是必要的,也是可行的。如果將政協的改革作為我國政治體製改革的一部分先走一步,不僅順理成章,而且成本最低,風險最小,一切都會順乎自然地發展。
二、麵對現實,著眼未來
現實情況是,人民政協組織雖然在不斷地發展,工作也日益活躍,但是從整體上看,作為一個政治組織的潛能還沒有充分發揮出來,無論從人民政協的基本職能來看,還是從政協委員的素質和水平來看都是這樣的。它反映了政治實體與政治功能的不一致性。從麵向未來看,我們經常說人民政協前程遠大,大有可為。在跨入新世紀的時候我們不僅應該這樣去看,更應該實實在在地去做。當前我國的社會結構已經發生了深刻的變化,人民大眾的民主意識日益增強,對於民主的要求日見高漲,而民主又成為社會發展的主流趨勢,我們國家把建設民主政治作為政治文明建設的目標。人民政協的發展與民主息息相關,可以說與民主共興衰。今後在我國政治發展進程中,政協理所當然地應在我國的政治結構中占有重要位置。
三、履行民主監督職能,行使委員權利
政協委員對民主監督的呼聲比較高。近年來,有的地方政協對履行民主監督職能進行了許多有益的嚐試,如重要人事任免的意見征詢、對政府官員任職期內的評議等,並取得一定效果。對於這些做法在修改章程時應考慮予以吸納和確認。政協的民主監督,主要是對決策執行情況、國家工作人員職責行為的監督。這些內容和形式,都應該在章程中加以明確。從政協組織來講,履行民主監督的必要性、係統性、廣泛性都有獨特的優勢,問題在於要有明確的規定。政協章程的用語不能過多地使用柔性語言,否則容易出現隨意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