積極推動國有中小企業的民營化進程(1 / 2)

(2005年3月3日)

改革開放以來,圍繞國有企業的改革貫穿始終,其目的就是通過改革,使計劃經濟模式下形成的國有企業適應市場經濟的要求,在市場環境中繼續生存發展。在新的形勢下,適時進行國有中小企業的民營化,既是發展市場經濟的要求,也是深化國有企業改革的關鍵步驟。無論是企業還是政府,都應重視研究解決改革中的實際問題,使國有中小企業的改革取得應有的進展。

一、國有中小企業的民營化,是市場經濟深入發展的必然結果

國有中小企業的民營化,要以產權改革為突破口。經營困難的企業需要改革,具有優勢的企業也應改革。通過資本的進入,實施產權重組,形成較強的實力和靈活的經營機製。企業發展需要改革,改革又需要有良好的環境條件。對此,我們應該有明確的認識。

一是市場經濟條件下,企業生存發展要依照市場規律進行,通過市場方式優化資源配置。對於既非必須由國家經營的行業,又非經營狀況良好的中小企業,國家很難有充足的資金投入,也缺乏必要的精力和能力進行經營。多數國有中小企業,若繼續保持國有的身份,就很難生存發展;若要求得發展,隻能按照市場規律的要求進行改革。

二是基於體製和現實。一方麵大部分國有中小企業缺乏發展資金;一方麵,眾多社會資金又在尋找投資機會。在資本市場供需兩旺的情況下,吸納社會資本進入國有中小企業,實現企業投資主體多元化,進入的社會資本得到了投資機會;退出的國資也可由政府統籌兼顧,投放到更需要的地方去。

三是由於各種原因,國有中小企業缺乏適應市場環境的體製與機製。大多數企業經營不善、負擔沉重、資產閑置流失、職工生活困難。若不適時進行實質性改革,這些企業將難有根本性的改觀。通過實現民營化這一契機,建立適應市場經濟的現代企業製度,是企業擺脫困境,煥發活力,實現新的發展的唯一出路。

四是對於經營狀況較好的國有中小企業,著眼於企業的長遠發展,適時進行產權改革也很必要。可以通過引資,形成更為合理的資本結構;通過擴股,增強企業經營實力;也可通過資本置換,進行新的戰略投資。隻有進行多種形式的產權改革,才能使企業做大做強,加快發展步伐。

五是通過產權改革,建立歸屬清晰、權責明確、保護嚴格、流轉順暢的現代產權製度。以此為基礎,形成適應市場經濟的企業機製,促進經營管理水平的提高,在競爭中發展壯大,這才是產權改革的目的與民營化的真正含義。

二、國有中小企業民營化的基礎,是進行嚴格規範的產權改革

國有中小企業的民營化,必須從產權改革開始。對於企業的股份製改製,隻有依據法律和政策規範進行,才能使改革取得真正的成功。

第一,國有中小企業的產權改革,有著多種選擇形式。應該根據實際情況,采取組建企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責任公司及股份合作製、出售、租賃、承包、合作、聯營、托管、兼並等多種形式進行。力求從實際出發,選擇合適的改革方式,製定科學合理的方案,取得良好的改革效果。

第二,對於困難企業,應本著通過產權並購置換、盤活有效資產,使其擺脫困境的原則。可以采取整體出售、分割轉讓、分拆重組、承債兼並、零資產出售、直至破產或關閉注銷等多種方式進行改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