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3月)
城鄉協調發展,是全麵協調發展的主要環節和基礎,加強城鄉協調發展是事關全局的重大問題。
一、城鄉差距
黨和國家曆來十分重視農村工作,不斷致力於解決“三農”問題,盡力縮小城鄉差別。1990年,農民人均收入630元,2004年為2936元,從農民收入的絕對數看,是逐年不斷增加的。城鄉差距,不僅表現在農村文化、科技、教育、衛生、體育等事業方麵的發展上遠遠落後於城市,更主要的表現在農民人均純收入增長遠遠落後於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增長。
農村居民不僅收入水平低於城市,增長速度也慢於城市居民,使城鄉差距進一步擴大。雖然增幅減緩的勢頭在2004年得到一定的遏製,2004年農民人均純收入增長了6.8%,比同期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7.7%的增幅低0.9個百分點(是1997年以來形勢最好的一年),但是兩者收入比率由1990年的2.2:1擴大到了2004年的3.2:1.恩格爾係數,2003年城市為37.1%,農村高達45.6%。2004年,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達到9422元,而農民的人均純收入僅有2936元,城鄉居民收入差距已擴大到6486元。
近些年國家在醫療衛生保健方麵的投入不斷增大,但占人口59.4%的農村得到的經費不到15%,國家聲稱人人都可享受醫療保健,可農民一點也看不到。當前,我國40.6%的城市人口消費95%的醫藥商品,而59.4%的農村人口僅消費5%的醫藥商品。多數農民成為毫無保障的自費醫療群體,農民因病致貧、因病返貧的在農村比比皆是。
一個農民每月真正能用做商品性消費的貨幣收入隻有150多元,而城市居民的貨幣收入平均每月600多元,城鄉差距為4:1還多;而城市居民收入中還有住房、教育、衛生等各種各樣的隱性福利,甚至用電都比農民有更多的優惠。若將城市居民的一些隱性福利、優惠折算成收入,城鄉居民消費差距可能達到6:1.
更加明顯的反差是,城市基礎建設設施完善,人們生活質量明顯提高,社會保障體係比較健全。而大多數農村的基本建設和社會保障體係明顯滯後。
二、加速城鎮化建設進程
我國是一個農業大國,農業興,則百業興;農民富,則國家富;農村穩定,則天下穩定。農民收入增長緩慢,城鄉差距不斷擴大,勢必造成諸多影響,事關重大。
農民收入長期上不去,不僅製約農村經濟發展,而且製約整個國民經濟持續健康協調發展。農村經濟發展離不開農民的大量收入和投入。沒有較多的收入,就沒有大量的投入;沒有大量的投入,就不可能擴大再生產。現在部分農村農業生產基礎設施薄弱,生產工具落後,耕種技術不科學,根本談不上發展第二、三產業。
農民收入長期上不去,不僅是重大的經濟問題,而且是重大的政治問題。農民收入問題,如果長期得不到妥善解決,不僅影響農民的生產積極性,而且必將出現糧食和農產品減產,造成部分工業生產缺乏原材料,市場商品供不應求,物價波動,勢必引發各種社會問題。一旦農村出現混亂,那就會嚴重影響社會穩定、改革開放、國家聲譽等等,後果將難以設想。
農村人口非農化和城鎮化進程緩慢,農民比重過大,導致農業相對勞動生產率過低,這是“三農”問題的症結所在。因此,從根本上解決現階段的“三農”問題,必須重點解決製約農業和農村發展的體製性矛盾和結構性矛盾,改革計劃經濟體製下形成的城鄉分治的各種製度,減少農民,加速農村城鎮化進程,發揮城市對農村發展的幫助和帶動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