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社會分配方麵的矛盾的思考(2 / 2)

二、對收入分配體製改革中公平問題的思考

現在,我國既處於“黃金發展期”,又處於“矛盾凸現期”。一方麵產生了許多非社會主義因素,導致社會不和諧的新問題,另一方麵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進程加快,又對社會的和諧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從這個意義上說,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過程就是不斷豐富社會主義因素的過程。

一是收入分配問題牽扯麵廣,其體製創新必須統籌兼顧社會各個方麵群體的利益,必須考慮到我國生產力發展的現實水平,同時要在公平和效率間尋求合理的協調。從維護中華民族的長遠利益和緊緊抓住經濟發展的重要戰略機遇期著眼,我們仍然要高度重視效率。但當前我們要把公平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綜合運用多種手段,依法逐步建立以權利公平、機會公平、規則公平、分配公平為主要內容的社會公平保障體係,使全體人民共享改革發展的成果,朝著共同富裕的目標穩步前進。

二是從現實出發,在體製建設上,有必要這樣把握,對大多數人來說,目前條件下的收入差距懸殊主要是過程不公或機會不公造成的,注重公平從總體上說應把重點放在維護過程公平和機會公平上,同時兼顧結果公平。即堅持機會公平優先,兼顧結果公平。而機會不公主要是行業壟斷、崗位壟斷、身份壟斷等體製性障礙造成的,因而,應把重點放在打破這些壟斷上。

三是整頓和規範收入分配秩序,要把控製的重點放在運用公權、動用公共財力提高部分人群、部分行業、部分地區收入水平方麵。從體製機製上解決運用公權把整體利益和公眾利益合法卻不合理地轉化為局部利益或個人利益的問題。

四是應把收入分配政策和社會保障政策關注與關懷的重點始終放在農民和城鎮貧困人口身上。對這兩類人群,既要重視機會公平,又要重視結果公平,要建立起穩定長效的支持、扶助機製。

五是始終把盡可能實現勞動者就業作為解決收入差別和推進社會保障體製建設的重要內容。在城市要不斷改善創業和就業的製度環境;在農村必須重視土地的保障,維護農民最必要的土地經營權,保障農民的就業和維持基本生活的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