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初中男孩贏得一個美名——“實在愛錢”。何以如此?“實在”,說的是為人樸實,這是繼承其父的風範,他的父親是研究傳統文化的;“愛錢”,說的是懂得掙錢之道,這是受母親的影響,他的母親是辦刊人,辦刊要想辦法掙錢。於是,這個孩子身上就“實在”加“愛錢”,成了“實在愛錢”。這個男孩也“實在”是有點“愛錢”:讀小學的時候出租過玩具,讀中學的時候借人兩塊錢讓人還過三塊,說是要利息……
這便是最近在中央電視台“實話實說”欄目中播出的一個真實的故事——怎樣看待孩子掙錢。
孩子們要掙錢嗎?
有調查表明,確有一些孩子做家務要報酬,另有孩子出租圖書,等等。
孩子們做家務該跟父母要報酬嗎?
我問了我兩個女兒這一問題。
小女兒說:做家務不該要報酬。問她為什麼,她說不上太多理由,卻堅定不移地說:做家務還要什麼報酬?爸爸媽媽做家務跟誰要報酬?
大女兒說:做家務不該要報酬。她的理由是:家務,家務,家庭服務,是一種義務,每個家庭成員都有為家庭為他人服務的義務。孩子小時,父母鬧著玩地象征性給些零錢來獎勵孩子做家務的積極性,也許還可以。我們長大了,做家務完全應看作自己為家庭應盡的義務……
真是我的一雙女兒!
如同“實在愛錢”這男孩的所以“愛錢”一樣,孩子們如何對待錢,實在該從家庭教育中來尋根。
我們不必進行傳統文化與現代文化、東方文化與西方文化的繁雜的辨析,在對錢的問題的恰當把握上,也許那句中國的老話可以貫通古今中外——君子愛財,取之有道。
問題是“君子愛財”容易,“取之有道”困難。至於對孩子,更是讓孩子懂得“愛錢”容易,而讓孩子懂得憑“實在”而“取之有道”困難。
別的不說,單說這一個“掙”字,孩子們就著實難以把握。到底“掙錢”與“撈錢”、“宰錢”、“黑錢”、“騙錢”以至“鑽錢眼”,怎樣把握,如何區分?就是在成人世界,這不是也常常弄得黑白不辨嗎?都說“勞動致富”,可現實是,有多少人坑蒙拐騙,敲詐勒索,貪汙受賄,出賣肉體,出賣靈魂,一朝錢到手,便成了“英雄”?我們奢求孩子能把握好“掙錢”之道,豈不是太難為了孩子?
孩子們幾乎不大可能很妥當地把握掙錢之道,我們就該讓孩子安心做好自己該做的事。
不錯,如今的社會市場經濟了,觀念不能太陳舊。但市場經濟大潮中也有泥沙,我們不該讓泥沙迷住孩子的雙眼。
事實上,人的一生發展有若幹個階段,每個階段有每個階段的發展任務。中小學階段正是在德智體諸方麵為人生奠基的時候,也就是為日後立世,學習最基本的知識,發展最基礎的能力的時候。這對於日後的掙錢養家,為人立世,是間接又間接的。這好比該打基礎一定要打好基礎,才有參天聳立的高樓大廈一樣,我們不能一下子建成大廈的頂層,那樣固然風光,但實在成了空中樓閣。此其一。
再說,就是日後立世,也是“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狀元”,每一行都可能有出息,社會都會給他們相應的報酬。有些行業,是與直接的經營活動和經濟行為不直接聯係的。隨著知識經濟時代的到來,最大的競爭是知識的競爭,知識就是財富。擁有知識服務社會的人,社會就會給他以應有的酬勞,不一定非要人人都精通經營,人人都有經濟頭腦。此其二。
今天的人們,知道“錢是好東西”的人並不少。從古至今,中國傳統文化中雖然提倡重義輕利,卻至今在利與義的權衡上,那麼多人還是把利看得重些,更重些。於是,才有了那麼多令人頭痛心疼的唯利是圖和貪汙腐敗。就是說,愛錢,幾乎是個不用教的事。我們全不必為孩子今後不知“愛錢”而擔憂。此其三。
還有,當一個社會隻有完全靠錢做潤滑劑才能運轉的時候,可真是人類的悲劇了。世上比錢更重要的東西大多太多了。我們應該讓孩子知道父母的錢掙之不易,但這本質上已是一個“錢”字所不能包容的道理了。還是讓孩子多懂一些錢以外的東西吧!此其四。
據此四點,您說,孩子做家務該要報酬嗎?孩子該過早地學會掙錢嗎。
前不久,我在一篇文章中談過家長亂給孩子錢會毀了孩子。此文姑且當作續篇,想說的是,亂教孩子“掙錢”也是家教的誤區。不知您以為然否?
1997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