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是晚上幾點了。我放下筆,剛想放鬆一下神經,順手綽起一張報,偏就有《今日陳景潤》赫然入目,便又鑽了進去。待我又鑽出來,禁不住想照抄給您幾個片斷:
——陳景潤正坐在沙發椅上哈著腰埋頭閱讀,屋子裏的光線很暗,他的左手吃力地舉起稿紙,試圖湊進眼前,可他的眼睛似乎已很難張開了。記者看到陳景潤的手指都已彎曲了,細瘦的腿直直地向下垂著,一動不動。
——握手和陳景潤告別。他用僵硬的拇指和無法合攏的手掌“握手”,卻很緊很緊。聽我們說到“等天暖和了,再來看您,推您出去……”陳景潤微閉的雙眼有一個瞬間張開了。
何以至此?再看片斷:
——84年的一天,他騎車為買書,被一來京的外地小夥急馳的自行車撞倒,後腦著地,當即昏了過去。
——85年的一天,他還是為買書,下公共汽年時,被擁擠的乘客擠到車身底下,又一次摔昏了過去。
——醫院早就診斷他患帕金森氏綜合症。
……
一位科學巨匠喲,竟至於此!我扼腕歎息,我兩眼濕潤,我腦子好久好久一片空白!
怪!不知怎的,前不久讀過的一篇文章竟忽然跑進腦子裏來。那文章講,父母都是高級科技人員的博士芮煜明,從小學到大學一直品學兼優,大學11年,人們都認為他是不可多得的高科技人才。然而,他竟闖進電腦商店,偷搶電腦行凶傷人。芮煜明多年來一直生活樸素,犯罪那天腳上穿的仍是早就過時的“解放鞋”。
風馬牛,不相及,這兩碼事有什麼相幹?簡直神經病!
博士何以變成罪犯?他自己交待:“由於在單位用的是公家的電腦,不是屬於自己的,別的同事也可以用,自己需要的數據不能貯存進去,因而一時鬼迷心竅……”這固然沒“深挖自己的思想根源”,但不能不說其具體動機已經清楚。動機:需要電腦。目的:得到電腦。手段:偷搶。動機和目的沒什麼不好,中間的手段這一環節不可饒恕了。
然而,在下簡直想替他辯護了:如今,電腦走入家庭已不是新聞。問題是,電腦走入了誰的家庭?電腦該走入誰的家庭?在不少大款擁有電腦的今天,芮煜明卻不能堂而皇之地擁有自己的電腦,偷搶,總有點不得已而為之的味道。如同讀書人買不起書一樣,需要電腦的人買不起電腦,是否錯就錯在,誰讓你是博士?誰讓你父母都是科研人員?高級知識分子家庭出身的博士想擁有電腦,竟采取了與身份極不相稱的手段。這,難道可以僅僅歸因於他個人的道德淪喪就完事大吉了嗎?
芮煜明犯罪前,曾酒後吐真言,人生的追求是:“30歲搞學問,40歲搞經濟,50歲當官。”當官,不就是當公仆嗎?讀那文章時,我硬是沒鬧明白,年方三十如此成就的人,在“搞學問”這條路上前途無可限量,何以要來個如此人生三部曲?現在讀了《今日陳景潤》,似乎明白了一點。
犯了神經,思路就亂,腦子就亂過“電影”:
研究者發表科研論文先交100元;
教授出了專著,要靠自己一本本地叫賣;
科技精英積勞成疾,英年早逝;
教書的人半年拿不上工錢……
難怪芮煜明要走一條“搞學問——搞經濟——當官”的路,去步步登高!
於是,我繼續胡思亂想:
假如陳景潤是“公仆”,他就會有一輛專車,何至於挨撞挨摔?假如芮煜明是大款,他就會買一台電腦,何至於去偷去搶?公仆有專車,那是工作需要,人家有權;大款有電腦,那是票子換的,人家有錢。你有什麼?
你有學問,頂個屁?
法律應該製裁芮煜明們;社會就不該救救陳景潤們麼?
越說越不像話,打住,打住。
犯神經的話,您可別當真。
1995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