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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把結婚弄得像結婚的樣子,我推遲了跟張鬧上床,這一推就是無限期地延長。後來,一有空我就問自己: 結婚證都領了,幹嗎還要推遲?不錯,有了證我們就合法了,我就不是強奸了,但是我得寸進尺,這山望見那山高,偏偏要來點形式,來點情調,現在回想起來,簡直是無聊。形式有屁用,就像保健品的盒子,除了多掏你腰包裏的錢,幫不上身體半點忙,如果硬要打著燈籠找它的好處,那就是滿足了消費者的虛榮心。當時,我就是典型的虛榮心擴張,想用結婚來洗刷臉上的汙垢,再給自己平一次反,假若不借結婚弄出點動靜,沒準周圍的人還會第二次抓我的現場。

每天起床,我第一件事就是看結婚證,有時一看就是一個多小時,不光看,我還用毛巾擦它,不讓它沾半點煙灰。那幾天我把看結婚證當成了吃早餐,看夠了,就把它揣進懷裏,按了按衣兜,再走出閣樓。我來到火車站票務中心,找到了趙山河,掏出結婚證遞給她。她倒抽一口冷氣:“這事可不能讓你爸知道,否則他會氣死。”

“所以我才來找你,想跟你借點錢。我一個大男人,不缺胳膊不缺腿,哪好意思光花張鬧的……”

她從抽屜掏出一本存折:“這是我的私房錢,千萬別讓老董知道。”

“等我掙到錢,就還給你。”

我把買來的棉被、電飯鍋、熱水壺、剪好的紅雙“喜”字捆掛在單車上,騎著單車,吹著口哨,從鐵馬東路拐上了去文化大院的紅星巷。我肩扛手提來到張鬧門口,用腳撞了撞門,裏麵沒有動靜,我又叫了兩聲“張鬧”,裏麵還是靜悄悄的。我把棉被等用具從肩膀上放下來,忽然聽到屋子裏“哐啷”一響,好像是椅子倒下了。難道屋裏有小偷?我用力拍門,門閃開一道縫,張鬧綰著鬆散的頭發堵在門口:“你又不是貓,叫什麼春呀。”

後窗閃過一道黑影,我推開她,衝進去,撲向窗台。那個跳下去的從草地上躍起,拍了拍膝蓋,像短跑冠軍那樣朝前飛奔。那是我熟悉得不能再熟悉的背影: 頭高高地昂著,眼睛看天,鼻孔迎風,手臂不是直著往前擺,而是晃向兩邊,觸地的不是腳尖,而是整個腳板。小時候,在倉庫門前,在上學路上,我曾經無數次追趕過這個背影,打死我也沒想到,偷吃的會是他於百家。當年,要不是他寫信唆使,我還不一定有膽爬張鬧的房間,如果不是信任,在杯山的時候我怎麼會委托他來目測窗口與地麵的距離?想不到真想不到,他不僅目測了,還不惜用身體來實踐,親自從窗口跳了下去。

我回過頭,第一眼就看床鋪,那上麵全是新的,棉被和枕頭是大紅,床單是粉紅,蚊帳透明,上麵貼著小“喜”字,帳鉤是金黃色,流蘇是紅色,這和我對新房的想象完全一致,仿佛張鬧是我腦袋裏的一條蟲,我想要什麼她就給什麼。但是,與我想象不同的是棉被的淩亂,床單的皺巴巴,一看便知道那上麵剛剛發生過碰撞。張鬧關上門,走過來,若無其事地整理床鋪。

“原來你的新房不是給我布置的,這到底是怎麼回事?”

“你都看見了,還有什麼好解釋的。”

“那你為什麼還要跟我結婚?你嫁他不就得了。”

“我都說了一百遍,是因為要還你的債。”

“僅僅是為了還債,其實並不愛我?”

她坐在床上:“你說呢,我愛不愛你?如果我不愛你,會跟你領結婚證嗎?”

“那你為什麼還跟他?”

“我也不知道為什麼?反正我可以同時愛幾個人,而且對每一個的愛都是真的。”她一跺腳,站起來,像發表宣言那樣大聲地喊了起來,仿佛道理在她的那一邊。

我掏出結婚證來一晃:“離婚,我要跟你離婚!”

“離就離,誰怕誰呀。”

我拉開抽屜,像趙山河在我爸宿舍裏那樣找出紙和筆,刷刷地寫下了離婚報告,遞給她簽字。

“人家會怎麼說我?就是要離,也得給我一點時間。放心吧,你不是高幹子弟,我又不是糨糊,沒人纏你、粘你。”她幾下就把報告撕碎,砸到我的臉上。

她除了送我一頂高高的綠帽子,竟然還用紙屑來汙辱我。我實在是不想忍受了,揚起拳頭準備揍她。她的身子往前一挺:“打呀,你隻要敢碰老娘一根指頭,我就一輩子不在離婚報告上簽字。”我的手一軟,收了回來。她說:“算你聰明。”

“那你什麼時候才在報告上簽字?”我吼了起來。

“半年。沒有半年時間,連你都不會相信我結婚是為了還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