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事你是不是覺得有點滑稽?本來我是想去問她愛不愛我,沒想到被她的身體吸引,在不到兩天的時間裏就領了結婚證,速度比通電還快。我以為領了證就像訂合同,已經十拿九穩,放在衣兜裏過幾天再履行,卻想不到一個字都還沒來得及履行就要鬧離婚,仿佛結婚就是為了離婚。我以為我的速度夠快了,哪知在速度上我永遠不是於百家的對手,盡管他跑步的姿態屢次被體育老師糾正。記得初一的時候,班主任“沒主意”設了一個獎,誰要是在8月15號那天最先到校,他就把自己的那箱連環畫獎給誰。我淩晨起床,三點鍾往“沒主意”的家門口趕,以為自己就要拿到那箱連環畫了,沒想到於百家早已站在“沒主意”的門前。在杯山接見室,於百家就為張鬧說過不少好話,為此我還扇了他一巴掌。在他的新家,他一個勁地誇張鬧漂亮,還說寧偷仙桃一口,不守爛梨一筐。種種跡象,我竟然一點也沒覺察,一點也沒提高警惕。
為什麼我不多長個心眼?幹嗎要拖時間布置新房?
§§第六章放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