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把單車踩得飛快,從西郊動物園到東方路瓷磚店隻用了四十分鍾,這樣的速度就是運動員恐怕也踩不出來,好幾次險些撞倒了行人。支好單車,跑到張鬧麵前,我已經全身濕透,連話都卡在喉嚨裏。喘了一會兒氣,我說:“能不能現在就去辦手續?反正我也沒碰你一根指頭,求你做一回菩薩,跟我去一趟民政局。”
“幹嗎那麼急,不是說好了半年嗎?”
“再過半年,小燕就不等我了。”說完,我捂住嘴巴,知道又錯了。果然,張鬧一撇嘴:“難道你想犯重婚罪?你到底想要幾個老婆?”
“你這個老婆是於百家的,和我沒關係。”
“但是結婚證上寫著你的名字,貼著你的照片。”她從抽屜裏拿出結婚證來一晃。我抓過來,準備一把撕了。
“撕也改變不了事實,民政局還有一份存根,要想再結婚,就得辦離婚手續,否則你還得回杯山去關上幾年。”
不提杯山還好,一提杯山,我全身像澆了汽油熊熊燃燒,把結婚證摔到她臉上,拳頭捏得死緊,似乎就要出手了。她往後躲閃:“你可別亂來。如果你敢打人,那離婚就不是一年半載的事,很可能會變成十年八年,到那時,小燕的孩子恐怕都上初中了。”我把拳頭砸到辦公桌上:“既然你不愛我,幹嗎要拖我?”
“哎,曾廣賢,你可搞清楚了,到底是誰不愛誰?床給你鋪好了,蚊帳給你掛好了,喜字也給你貼了,你自己不去住,能怪我嗎?”
“那是給我鋪的床嗎?那是值班室,隻有你知道上麵睡過多少男人?爛貨。”
“你竟然也罵我爛貨!”她抓起墨水瓶砸過來,“難道我這個爛貨不是你給弄出名的嗎?你竟然也罵我爛貨!”她又把計算器砸過來。我的襯衣上掛著一團墨水,計算器砸破我的左臉之後,在地板上彈成兩塊。我抹了一把臉,手上全是血。但是,她的火氣竟然比我的還大,她說:“就憑你罵我爛貨,離婚的時間再推遲一年。”我忍無可忍,衝上去,拎起她的胸口,眼看拳頭就要落下去了。她忽地提高嗓門:“笨蛋!我舍不得跟你離婚,那是因為愛你,你怎麼連這個都看不出來?”對呀,別人離婚那是因為不愛了,她不願跟我離,不正說明她舍不得我嗎,舍不得不就是喜歡嗎。我平生第一次反應得這麼敏捷,伸出的拳頭像忽然懂得了害羞,飛快地縮回來。
我告訴你,就是打人也得抓住機會。從杯山拖拉機廠出來那天,我還沒來得及動手,就被張鬧軟化了;她跟於百家犯事的那個傍晚,我怕她不願意離婚,也沒收拾她;這個下午,好像打她已成定局,但是沒想到她那麼聰明,竟然用一句“舍不得”就把我感動了。三次機會被白白浪費,我的拳頭就癢得厲害,就想找個地方下手,剛好那時流行武打電視劇,我學習那些武打明星,買了一個舊沙袋,吊在閣樓外的陽台上練習拳擊。有時候我把沙袋當成張鬧,有時候我把沙袋當成於百家,偶爾也把沙袋當成生活或者社會。打著打著,我的拳頭上起了一層硬皮,有一天,沙袋終於被打破了,沙子從缺口嘩嘩地流出,堆起了一個沙包。這時,我的腦子像被誰挑撥了一下,突然明白張鬧舍不得離婚根本不是愛我,而是要我給她和於百家打掩護,當電燈泡。這麼簡單的道理,別人用萬分之一秒的時間就能明白,而我卻要用半個月的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