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明白總比不明白好。當天,我就到文印店打印了一份離婚報告,還買了一盒印泥。我把這兩件寶貝和一支鋼筆揣在懷裏,去瓷磚店找姓張的。小夏告訴我張鬧出差了。我不信,彎到文化大院找她。我敲了敲她的門,沒有反應,就蹲在門口等,一個當年抓過我現場的演員路過,他說:“哥們,忘帶鑰匙了?”我點點頭,等他走遠了,才發覺這頭點得冤,便追上去,對那個演員說:“不是忘了帶鑰匙,而是根本就沒有。張鬧怕我配鑰匙,連鎖頭都換了新的。”那個演員“啊”了一聲,從他的宿舍抓起一張小板凳遞給我。
等到晚上十一點,我才聽到摩托車的聲音,伸頭往下一看,於百家剛好從摩托車的後座上下來,跟張鬧來了個吻別。本來我的怨氣就已經憋成了一個大水庫,隨時準備決堤,但現在經他們一刺激,就不是大水庫了,而是一顆原子彈,隨時都要爆炸。我抓起一盆花,砸到他們的腳邊。他們警覺地抬起頭,看見是我,於百家開著摩托車就跑,張鬧氣衝衝地上來:“你想殺人呀?”
我沒吭聲,跟著她進了宿舍,把離婚報告拍到桌上。她脫掉外套,對著鏡子整理頭發,其實是在鏡子裏觀察我。我打開鋼筆和印泥,拍了拍書桌。她裝著沒聽見。我抓起她的右手,把她拖到桌子邊,掰開她的食指,按到印泥裏。那根染紅的食指眼看就要被我按到離婚報告上了,忽然,她從我的手臂裏掙脫出來,把手指捏成拳頭,收到身後,往床邊退去。我抱住她,再次把她推到書桌邊,掰開她的食指,在離婚報告上按了一團紅印,然後把鋼筆塞進她的指縫,手把手地教她簽名。她的手一摔,鋼筆掉下去,另一隻手抓起離婚報告撕成幾大塊。我揚手給了她一巴掌,按我的脾氣一巴掌就可以把她打暈,但是,臨落下的時候,我的心軟了,隻是輕輕地象征性地一拍,如果不是這種特殊的氣氛,那一巴掌簡直就是撫摸,沒想到,她誇張地叫起來:“就憑你這一巴掌,離婚的時間再推遲一年。”我不得不又給了她一巴掌,比剛才重了一點,不過絕對不至於痛,最多也就是癢。她叫得更厲害:“打一巴掌推遲一年,你打吧,最好打幾十巴掌,到死你都離不成。”既然這樣,我就不打巴掌,而是扭住她的手,用腳踹她的屁股。這也是象征性地踹,目的是打擊她的囂張氣焰。她坐在地上,雙手拍著地板假哭,說我把她打骨折了,軟組織受傷了,殘廢了,就像在舞台上演戲。我被激怒,對著她的肩膀踹了一腳真的。她倒下去:“快來救命啊,曾廣賢把我打成腦震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