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我不是愛麵子,窮講究,那天我就會跟張鬧一起去民政局領結婚證。不理發又怎麼了?穿拖鞋又怎麼了?法律又沒規定不理發、穿拖鞋就不準領結婚證。爸,幹嗎要有一行字加一個公章才能把兩個人叫做夫妻?像趙阿姨侍候了你十幾年,給你翻身,給你按摩,給你倒尿,給你喂食,有時還摟著你睡一個通宵,難道她就不是你妻子嗎?你們也沒有結婚證,但你們比多少有證的人還像夫妻呀!
當初我不是為了逗你高興,就不會去張鬧那裏弄那份假文件,沒有那份假文件,小燕就不會吃張鬧的醋,不會去瓷磚店打聽我的工作。小燕不去打聽我的工作,張鬧就不會用摩托車把我拉到勞動大廈藏起來。要是那天騎摩托車的是小燕,那張鬧就沒機會在我麵前痛經,摟我的脖子了。假若我早點弄明白速度會深刻影響人的命運,那我就會把倉庫賣掉,買一輛時速兩百公裏的轎車。你知道現在私家車塞滿大街小巷的真正原因嗎?那是因為人們嫌速度太慢,害怕屬於自己的被別人先一步搶走。千不該萬不該,我不該弄那份假文件,它除了讓我跟小燕的感情破裂,還讓張鬧有了弄虛作假的老師。要是當時我不在張鬧麵前給你弄那份假文件,那後來她就不會給我弄一張假結婚證,禍根正是從我的虛榮心這裏長起來的。
如果我不想向你炫耀我的清白,不去求張鬧要那一張平反文件,那我就不會觸動張鬧的往事,就沒機會聽她大倒苦水,就不會知道我的強奸未遂使她的門板變成了廁所,讓她背上了破鞋的名聲,還害得她不能扮演女主角。我不聽到這些,就不會給她下跪、磕頭,就不會讓同情她的種子在我的身上開花結果。
不瞞你說,在去問張鬧“為什麼愛我”的那個傍晚,我早已經鐵下心跟小燕過一輩子了,隻不過是不想讓張鬧難受,假裝去問問她,給她一個分手的台階,沒想到她會突然把腿架到我的肩膀上。要是我沒好色的毛病,就不會跟她抱成一個人在地板上滾來滾去,就不會忘記小池告訴我的那一句:“找老婆就得找一個你生病了她比你還要著急的。”假若我聽大多數親戚和朋友的意見,娶了小燕而不是張鬧,那現在我床鋪的另一半就不會空著,後背癢的時候就不會沒人抓,想說話的時候就不會沒人聽,就沒必要跑到桑拿室去跟小姐搞憶苦思甜。跟小姐說話不便宜呀,一個鍾就得付上七十元。
如果當初我不出賣李大炮,那後來我不至於借五千塊錢給他和羅小雲辦喜酒,到現在錢都收不回來。於百家給我第二筆租金之後,李大炮就找上門來了,好像他是千裏眼順風耳,能看得見我存折上的數字。他一來就跟我豎起一根指頭,我以為他想借一千元,沒想到他獅子大開口,要借一萬。當時我預感這錢他不會還,就故意結巴,裝咽喉發炎,沒有馬上答應他。在床上翻來覆去想了一整夜之後,我覺得當初要是不告他的密,他就不會多坐三年牢。越想我的心裏越虛,第二天大早,還沒洗臉我就到銀行取了五千塊錢讓他拿走。他這一走就再也沒回頭,好像這筆錢是我上輩子欠他的。知道他這麼不講信用,當初我就不把錢借給他,知道他跟羅小雲結婚會來跟我借錢,當初我就不應該叫小燕跑到農村去,動員那個羅小雲來杯山同情他。我們給他做了媒人,他不僅不說謝謝,還用尿淋我燙傷的腳,還用大糞澆我的頭。我這一輩子好像都在挖坑,都在下套子,挖坑是為自己跳下去,下套也是為了把自己套牢。我都幹了些什麼呀?我……
就好比在杯山的逃跑,小燕都勸我了,都用告密來嚇我了,我還是不聽,偏要去鑽那個下水道。鑽就鑽了吧,碰上了鐵條卻還不懂得回頭,連“回頭是岸”都不懂,初中算是白上了。如果當初我不跟監舍裏的犯人們說黃色故事,對小燕不動凡心,那也許不會產生逃跑的念頭。隻要不逃跑,那我就可以在張鬧還不知道倉庫要返還的情況下出獄,就不會鑽進她設下的套子,就可以順順利利地跟小燕結婚,即使後來碰上張鬧,最多也就跟她鬧個婚外戀,不至於動搖自己的家庭和婚姻,現在好多人不正是這樣做的嗎?他們做了還吹噓,說什麼家裏紅旗不倒,外麵彩旗飄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