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二 新工人群體的“罪與罰”(1 / 3)

序二

新工人群體的“罪與罰”

——《中國新工人—文化與命運》導讀

蘇州工友家園 全桂榮

不知道怎麼回事,在要寫關於《中國新工人—文化與命運》的文字時,我潛意識裏突然就冒出這麼個有汙名化我們新工人群體之嫌的詞來,而且還覺得非此詞不能準確形容當下自己對我們群體現狀與未來的看法。

我們知道,新工人群體的誕生,起源於上世紀八十年代初波及全國的改革開放大潮。但如果僅溯源於此,我們就很難理解新工人群體以農村為故土的情結,以及城市人口高高在上的倨傲和自我優越感。

從1953年當時的政務院的《關於勸阻農民盲目流入城市的指示》到1958年出台幾乎是中國獨有的發育城鄉二元結構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從1982年出台的《城市流浪乞討人員收容遣送辦法?》(初衷是對城市“三無”人員救助的),到1989年《關於嚴格控製民工外出的緊急通知》等等,無不透出國家機器對於新工人群體的過分“關心”。即使到了現在——2014年9月,中國的城鄉二元結構依然壁壘森然,如北京對於新工人群體及其子女的各種“驅趕”手段依然在粗暴的進行中,新工人群體戶籍地與工作/生活地間的遷徙依然比世界上絕大多數國家與國家之間的遷徙還要艱難。我自己也是其中之一,我身邊也太多這樣的例子:在某地工作、生活了十幾、二十、三十多年,依然隻是“農民工”的身份,最多給個“新市民”、“新XX人”的稱呼,或者給辦個口惠而實不至的“居住證”,或者推行荒唐的積分入戶製度。如果沒有對新工人群體曆史形成根源的製度性有所了解,就很難知道新工人群體目前為什麼會這樣。我們群體本身,更應該了解“製造”出我們群體演繹過程的製度變遷,以及在這過程中我們群體的應對與抗爭策略。否則,很可能就會像《中國新工人—文化與命運》中所說的“中國打工者,不要等到打工者第三代才認清前進的道路”,那樣的話,新工人群體所受的“罪與罰”將更多:

有個工友常在人前顯擺自己是“老蘇州”,的確是哇:他從1982年就從蘇北某市來到蘇州,可是蘇州與他有一毛錢關係嗎?三十多年來,除偶爾回老家外,他在蘇州做了二十多年的建築工,蘇州有不少樓房他是建了又拆,二十多年來他都住在工地六到十多人一間的臨時工棚裏,經常來個說走就走的搬“家”。老婆在兒子出生後沒多久就回老家了,這麼多年來三口之家一直分居兩地,這難道不是世間的人倫悲劇?他現在還麵臨的尷尬是:沒車沒房沒社保,人老了工作不好找,回老家也沒人要,小生意不好做,怎麼搞?

這樣的例子在新工人群體中絕不是少數,可謂比比皆是。我以前有個同事,夫妻倆從小孩將近一歲離家,六年來為省路費不敢回一次家;有個工友的孩子因父親常年不回家,二十年來沒叫過父親一聲爸爸,雖然他也跟父親一樣加入了“打工”大軍;有個工友的女兒常年見不到父親而有嚴重的抑鬱症……本書中有兩個外出時間比較長、但還年輕的工友—王福維、王佳也麵臨這方麵的挑戰。而王美麗則想著“我要離開,這不是人待的地方”,可是哪裏才是“人待的地方”?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濱,莫非王臣!在資本為王的今天,我們能逃離到哪裏?逃離是否是我們解決問題的最佳選項?

如果說第一代的新工人還有切實的故土關係與情結,所謂的第二代、第三代甚至第四代新工人呢?一個從小出生(1997年出生)在蘇州的小夥子在一次討論家鄉中說:“我是四川人呀?(每次介紹我是四川人時)沒覺得有什麼(不好)。”他其實隻回過幾次老家,已經在蘇州工作,一起與他從“學不到什麼東西”的中專集體退學的同學們,也陸續在蘇州各個工廠裏成為“老工人”了。這些年輕人對故鄉所擁有的,隻能是被社會主流文化所塑造的鄉情了。

張萌的例子也非常有意思,也在一定程度上是很多新工人的典型:因為自小所受到的非人苦難(書中篇幅所限,沒有過多涉及),以及青年成長過程中的遭際,她對匡扶正義、社會救濟有著強烈的使命感—“想做一個為人民服務的人”,但在強大資本文化的型塑與攻勢下,很快就轉到“隻要問心無愧”就可以的狀態。而“心”是什麼樣的“心”,則是撲朔迷離的。但可以看到:當物質成為衡量一個人成功與否的最重要指標時,曾經的理想與夢想隻能淪為一件褪色的舊衣服,道德的堡壘和底線在步步失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