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中國和舊友羅馬尼亞的關係並不是很密切,但是,從上麵的對比,我們的確可以看出在經濟全球化下,區域間和國家之間的可比性。
(3)中國打工者,不要等到打工者第三代才認清前進的道路
第一代打工者和新生代打工者的定義:一般來講,稱70年代及以前出生的打工者為第一代打工者,80後為第二代打工者,90後為第三代打工者;而80後和90後又統稱為新生代打工者。這樣的定義主要描述的是打工者所處的時代和打工者的年齡與這個時代的關係。
打工者一代和打工者二代的定義:如果按照打工者的代際來定義的話,就得換個說法,要稱打工者一代、打工者二代。也就是說打工者二代是打工者一代的子女。從中國現在的情況來看,很多打工者二代已經進入了工作的年齡,但是打工者三代或者還沒有出生,或者年紀尚小,還沒有進入勞動力市場。
在德國的土耳其移民的例子告訴我們,土耳其移民用了三個代際的時間才認識清楚他/她們已經是德國的一部分,不可能再回到土耳其。我非常希望中國的打工者不要用三個代際才能認識清楚這個道理。當我們處於迷失狀態,為建設臆想的家而投入所有的資源的時候,不僅耗費了我們的畢生心血,而且耽誤了對在現居地權利的爭取。
房子和打工:分裂的生存方式
我跟蹤了解了王福維一家幾年的情況,我的心跟著他/她們的腳步一樣起起伏伏的。這幾年中,頭一年(2010年)王福維夫妻住在東莞一個非常狹窄的小出租屋裏;第二年(2011年)王福維夫妻搬到一個寬敞點兒的出租屋裏;第三年(2012年)王福維夫妻住在自己在鎮上買的新房子裏;第四年(2013年),王福維計劃外出打工,因為在老家無法維持生計;第五年(2014年初),王福維在江蘇打工,妻子在老家照顧孩子們。
王福維夫婦花14.5萬在王福維老家的鎮上買了一套公寓。花費了夫妻兩個人打工的所有積蓄。這套房子的功用是:兒子在鎮上上學可以住,夫妻兩人回老家的時候可以住。問題是,鎮上就業機會很少,做生意又不賺錢,王福維夫妻如果要維持生計肯定是不能長期居住和生活在鎮上的,所以,鎮上的新房其實就是一個緩衝和“大後方”。如果認為為了這個功用而花費這樣的成本值得,那麼就不用思量了。還有一個問題是,如果這14.5萬不用來買房子,這個錢也沒有其它好的用途,隨著物價和房價的上漲,也許幾年以後,這個錢就大幅度縮水了,就什麼都買不來了。
讓我們想像一下王福維一家的未來,貴蘭估計要陪孩子們在鎮上念書。貴蘭想開個門市,但是我估計後果會和他們夫妻買車做生意一樣,掙不來錢。家庭的生計都要靠王福維在外打工維持。王福維的生活將一直是漂泊在外、居無定所的打工中度過。等孩子們長到上初中住校以後,就是10多年後,貴蘭30多歲,估計會再次和王福維一起外出打工。也就是說,這個家是為了生孩子和外出打工短暫休息而準備的。
大多數人都希望可以在一個地方安穩下來,生兒育女,有工作有生活。因為城市和企業隻提供工作,而不考慮打工者的其它需求,所以打工者隻好把除了工作之外其它的需求都寄托在老家。這樣的分裂就造成了打工者生活本身的分裂和打工者家庭的分居狀態。而解決這個問題的方式從本質上應該是城鄉並重的發展,重點應該是在城市為打工者提供安居樂業的環境。問題是,按照資本邏輯的發展是不會“以人為中心”去考慮和設計的,打工者在城市的生根發展隻能靠打工者自己去爭取。而現在,80後打工者所采取的分裂式的生存方式,隻是為資本贏利提供了更大的便利,對個人、家庭和社會的發展卻造成了長久的不安和傷害。雖然這樣說,我還是非常可以理解個體工友的選擇,畢竟人要生存下去隻能考慮眼前需求的滿足,既然在城市連個落腳的地方都沒有,那麼在老家起碼也要給自己建設一個哪怕可以短暫休憩的港灣;既然自己這輩子奔波勞碌,那麼起碼生養了孩子可以給自己一個對未來充滿希望的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