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件事情改變了我。當時我們開新年聯歡會,擊鼓傳花,傳到誰誰表演節目。結果傳到我,我結結巴巴唱了一首歌《信天遊》,跟讀的差不多,還唱跑調了。全班都笑話我。我就賭氣一定要學會唱歌。我跟我爸說:“我要一個錄音機學英語”。我爸特高興,很快就花了70塊錢給我買了一個收錄兩用的錄音機。我每天5點多起床就開始聽廣播裏播放的歌曲,上學路上騎車要40多分鍾,一路上我也在聽歌,邊聽邊學,還買磁帶跟著學唱。當時的流行歌曲有:“跟著感覺走”、“冬天裏的一把火”、“信天遊”、“一無所有”等。兩個月以後,我就是班裏唱歌最好的了,然後我就是學校裏唱歌非常好的了,還經常代表學校參加歌唱比賽。我們初中的時候班裏有那種習慣,一到課間大家就圍在一起唱歌,好多同學都有一個小本本,抄著很多歌詞。我在地攤上買通俗歌曲的歌詞書。通過唱歌,我找到了和別人溝通的方式,老師也關注了我,讓我做文藝委員,同學們下課了會圍著我唱歌。就這樣,因為賭氣開始的唱歌後來成為了我的愛好,我真正喜歡唱歌了。
高二的時候,一個退休老教師來到我們學校,組織藝術教學,辦第二課堂,有書法、繪畫、音樂課程。那時候我很想自己寫歌,但是不懂怎麼寫,我也希望練發聲。另外,我學習處於中上等,如果正常考大學會比較吃力。我就想,如果我作為藝術特長生考大學的話也許有希望。當時我爸爸很支持我,我媽媽不支持,她認為又花時間又花錢,說功課都學不好還去學唱歌。我爸爸在背後支持我,偷偷給我錢。上一節課挺貴的,要4塊多錢,我家庭條件又不好。我當時有兩個老師,一個是樂理老師,一個是聲樂老師。
我在高二創作了我的第一首歌曲,而且相當成功。高二學習壓力特別大,住校生一個月才能回一次家。在宿舍的普遍情緒就是想家。有一次我放假回家。那時我們家在林場分有27畝地,有個大蘋果園。那是夏天,我跑到果園裏,看著月亮,冥思苦想。我有一個小電子琴,想一句寫一句。一個晚上沒有睡覺,終於寫出來了。歌名是“想家的時候”。一宿沒睡,到了早上特別興奮,早早就去了學校。我當時是班長,我就濫用職權,跟大家說:“今天早自習不上了,我要教大家一首歌。”現場唱的時候,好多同學就開始哭;隔壁班聽到了,又讓我去隔壁班教。後來,這首歌在學校傳唱,一周之內每天晚上都有同學在宿舍一邊唱一邊哭。後來這首歌成為了著名歌曲“天下打工是一家”的曲調。從這以後就開始創作自己的歌曲了。後來我們班參加歌唱比賽,其他班都翻唱歌曲,我為我們班創作了一首自己的歌曲,我們班拿了第一名。
1992年,鄧小平南巡講話,我父母下崗,生活特別艱辛。暑假的時候早上陪我媽媽賣菜,被城管趕來趕去,還拿菜不給錢。晚上陪媽媽擺地攤,好似一夜之間大家都出來擺地攤了。一晚上掙3、5塊錢就不錯了。我們賣小孩衣服和涼鞋什麼的,最多賣10塊錢。當時想過退學去掙錢,或者去當兵什麼的。我從上初中一年級到高中畢業,基本上都是班幹部,學習委員或者是班長,對組織能力是一種訓練。我當時的好朋友有兩類,一類是學習比較好的,另一類是調皮搗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