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0章 王德誌的故事:團結經濟1(2 / 3)

在老家嚐試各種掙錢的途徑(1991年到1994年)

我輟學的時候才13歲多,幹活幹不動。我很不適應而且不好意思,但是在一些大人眼裏好像很正常,多了個勞動力。我開始幫助大人種地、砍柴。那時一個最明顯的感覺就是種地不掙錢,將來一定不可以種地。我還堅持一個原則,絕對不去放牛放羊,因為不僅枯燥,而且沒有前途。我從小就不服,有野心,決心改變家裏的貧困狀況。那時候想過很多辦法掙錢,嚐試過:套兔子、藥鳥、采蘑菇、挖藥材、賣菜、起石頭等。

我和我爸起石頭,幹了兩年,也沒有賺到錢。那兩年我們一年到頭都起,冬天都凍住了,石頭很難起。我爸下山幹農活的時候我一個人留在山上看石頭。也會有人搶我們的石頭。一個人守石頭的時候非常孤獨寂寞,天天翻看中學的曆史書,都把書讀爛了;翻看一本新華字典,看了好幾遍,都背熟了。就那麼熬著,實在無聊,我都開始養耗子了。

起石頭的時候我頭腦裏開始有來北京的計劃了。我一直喜歡聽相聲,我雖然還不會說相聲,但是夢想上央視春晚去說相聲。我1994年就有了這種想法。

在北京打工(1995年到1999年)

1995年,我實施了計劃已久的來北京的計劃。記得臨離開家前,騎車在路上碰到我的小夥伴,我對他說:“兩年以後你就可以在電視上看到我了。”搞得他莫名其妙,我至今還能記得那場景。那年家裏賣糧食賣了1500塊,我偷了700塊錢,給家裏留一封信就跑了。在火車上,別人問我是否是去北京打工,我還很納悶那是什麼意思,不懂打工的概念。

到北京來的時候還有一個想法,如果上不了春晚,我就進黑社會,做高智商的黑社會,就是想賺錢。其實一直有這個想法,打工期間也有這個想法,搶劫殺人都想過,我不知道這是否跟看港台電影有關,反正從童年開始就有這個想法,一直持續很多年。幸好後來沒有走上那條道,很多事情一旦幹起來就沒有回頭路了,成了一種生存方式了,很難再跳出去。人有任何想法都是有原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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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餃子館做雜工

那個時候不懂什麼是打工,不知道可以賺錢,就是想找個管吃管住的地方,隻要不回家就可以。我去找工作,先去了一家星級酒店,我進去看到老外在那裏吃飯,第一次見到外國人,但是那裏不招男的。然後去了一家餃子館,那外麵寫著招小工,就在西客站附近,老板娘馬上就同意了,讓我第二天去上班,我第二天就去了。

在餃子館打工期間,包吃保住,頭一個月工資300元,第二個月350元,我幹了半年多,一直到走都是這麼多,我工資是店裏高的,我幹活賣力氣,從來不偷懶。我每個月工資都郵寄回家。和家裏聯係主要靠通書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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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老家待了兩個月

從餃子館出來就回家了,想家了,回家待了兩個月。那是回家待的時間最長的一次。挖了菜窖,搭了雞窩。我雖然回去了,但是理想沒有丟。隻是認識到了,要想實現理想需要臥薪嚐膽,慢慢創造條件。我意識到,先別想別的,需要先在城市紮根,把生活穩定住。我想要出名、掙大錢。

我認準了北京,因為曲藝的發源地在北京和天津,其他地方沒有這個氛圍。我再次來北京,坐火車從烏蘭浩特到北京24小時,票價73塊,這些年都沒有漲價,隻有到前幾年改成空調車才漲了一次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