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6年\t在小飯店做雜工\t350元\t一直幹雜工,不讓學習配菜
1997年\t在涮肉餐廳做涼菜\t400元\t餐廳隻有涼菜,沒有機會學習炒菜
1997年-1998年\t在羅馬花園餐廳做配菜\t開始500元,後來700元\t沒有任何業餘時間、沒有周末,無法學習相聲
1998年-1999年\t在大興麵包廠打工\t開始300元,最後是1300元\t同上
1999年\t在一家小餐廳打工1個月\t300元\t同上
1999年-2000年\t送水\t1000元左右\t講好每周休息一天,可以去學習相聲
2001年-2002年\t在廣告公司工作,做銷售, 發酒店預定卡\t1000多元\t這些工作的時間都比較靈活,可以有時間去學習相聲、參加公益機構的文娛活動或者參加演出
2002年\t創辦北京工友之家\t1000多元\t
王德誌幾次離開在別人眼裏工資待遇不錯的工作都是為了能夠有業餘時間學習相聲。1995年王德誌開始在北京打工,熬了3年,工資終於從300元漲到了700元,為了脫離餐廳沒日沒夜沒有休息日的生活,以便有時間可以學習相聲,他離開了餐廳。在麵包廠,從300元的工資幹起,到後來工資漲到1300元,和很多在那裏工作了10多年的工人的工資一樣“高”,但是,因為沒有業餘時間和周末可以學習相聲,他又離開了。
在王德誌眼裏,300元的工資很低,1300元的工資也不高,更離他對掙大錢的理解差之千裏,但是,當和自己的夢想相比的時候,錢就不是衡量的標準了。尤其是當遇到另一條道路的時候,個人收入的高低就不是第一目標了。
2013年9月到10月間,我為北京同心創業培訓中心9期學員上“社區調查方法”這門課,期間學員根據自己的興趣擬定不同的調查題目,一個由5名學員組成的小組選擇了“為什麼打工”這個題目。在調查提綱中有這樣一個提問:“你覺得讓你堅持打工的動力是什麼?”學員們在北京皮村社區訪談了6名工友,下麵是工友的回答:
?王敏:“為了自己的家庭,特別兩個孩子。還有就是自己家庭的壓力吧,過去十幾年家裏的生活條件不好,想為家裏減輕點負擔。”
?李曉蘭:“維持家用,攢錢開個小店。”
?甄小周:“提高家裏的生活,讓家人過更好的日子。”
?孔維建:“提高家裏的生活,讓家人過更好的日子,不想下一代還過這種日子。”
?司豔龍:“可以說是因為家庭吧!因為還有一個妹妹在讀書,肯定也想為家庭減少一點負擔,增加點收入。”
?劉健:“更多的可能是來自家庭的壓力吧,因為下麵還有一個妹妹,多少都會感覺自己身上有責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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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工友的回答中我們可以發現,為了家庭是一個普遍的答案,這組雖然隻調查了6名工友,但是根據我以往的訪談經驗,我知道,這個答案在工友中占非常大的比例。為了家庭經濟狀況的好轉而努力打工本身沒有任何問題,但是,我們同時也會發現一個現狀,當所有人都隻為自己和自己家庭的經濟狀況而努力奮鬥的時候,絕大多數人都無法真正實現這個目標。因為每個人實現目標的途徑是要通過某種社會途徑,而當社會途徑中,強大的資本去應對一個個打工者個體的時候,資本站絕對優勢,可以輕而易舉地將打工者各個擊破,剝奪打工者的權利,從而讓打工者無法通過合理合法的勞動獲得好生活。也就是說,雖然打工者個體追求個體家庭生活好的想法沒有錯誤,但是途徑卻不是很有效,因為僅僅通過個體努力幾乎很難實現個體目標。
王德誌和其他眾多打工者的相同點在於,王德誌也曾經把掙錢作為第一目標,並且付出努力。但是王德誌的不同在於,王德誌後來有了比掙錢更重要的目標:學相聲,為了這個目標,他幾次放棄了工資相對較高的工作。沒有錢人不能生存也不能養家,但是,一個普遍的真理是,一個人如果沒有高於掙錢的目標,不僅在很大程度上會失去自己、找不到自己,而且從群體和社會的角度來講也實現不了掙更多的錢這個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