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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日戰爭時期,中國共產黨把民兵建設當作抗日根據地建設的一個重要方麵,當作建軍計劃的重要部分,把民兵、遊擊隊和正規軍作為三位一體的軍事組織。各級黨委、各軍區抽調了許多優秀幹部參加民兵建設工作,人民政府用各種方法提高民兵的政治地位,獎勵民兵英雄,發揚革命英雄主義;軍隊則抽出一定數量的武器發給民兵,並幫助其進行軍事政治訓練。因此,在解放區,民兵和自衛隊的組織,隨著敵我鬥爭形勢的變化,隨著減租減息、民主建政等群眾運動的開展而逐步發展壯大起來。
這些武裝起來的人民群眾,以民主的方式選舉了自己的小隊長、分隊長和中隊長等,並建立了自己的領導機關——各級人民武裝委員會。在各級人民武裝委員會領導之下,村設中隊,區設大隊,縣建總隊,統一指揮,統一調遣,成為一個統一的戰鬥體係。
民兵的武器,開始隻有土槍、土炮和紅纓槍,少數人使用著由軍隊所撥給的一些手榴彈和步槍。當運用這些武器取得勝利之後,他們就積極創造和添置各種武器。有的捐款購置,有的設廠自造。因此,手榴彈、地雷、石雷、磁雷、一響毛瑟和廢彈殼改裝的步槍子彈等,在許多地區大量增加。他們就用這些舊式的武器和有著近代化裝備的敵人——日本帝國主義進行鬥爭,並用以奪取敵人的新式武器,武裝自己。因此,在抗日戰爭的中期,他們已經有了多種多樣的武器,日造的三八式步槍、駁殼槍和輕機關槍。
一位美國記者曾經在《中國共產黨訓練了大量民兵》一文中這樣描寫抗日戰爭時期的民兵和自衛隊:
“每一村的進口處有便衣民兵守衛著,他們帶著各種各式的繳獲的日本武器,從湯姆槍到手榴彈,各種各樣的當地武器,從前膛炮、地雷到紅纓槍。當任何人走近時,村裏人,常常是婦女或兒童,或在放羊或在紡線,擋住了路,要看路條。”
“如有任何延遲,遊擊隊馬上從鄰近的茅屋或是樹叢後麵出現了。路條是一點也含糊不得的。個個人都得拿出路條來,無論是穿軍衣或不穿的。”
“如果敵人移動,最近村子裏的人們馬上就得到隱蔽在日本駐屯地的偵探員的報告。警鍾響了,人民把糧食收藏起來,躲避到山裏去,民兵去敷設地雷,布置好圈套。消息以簡單的方法,如燃放烽火,或砍下山頂上的旗杆之類傳到別的村子去。”
“軍隊和民兵允許日本人進入到某種距離,然後敬以一連串的埋伏和臨時性的包圍。”
應當提到,最使敵人害怕的東西,還是廣泛巧妙地使用的地雷。敵人一踏入解放區,就如陷入雷陣一樣,進退兩難,坐臥不安,隨處都有死亡的危險。
為了對付日本強盜的“三光政策”,民兵領導村民進行堅壁清野,把糧食、柴草和一切不常用的東西都轉移出去或埋藏起來。老百姓隻準備一副挑籃,一頭是捆好的簡單的行李,一頭是鍋、碗、盆、勺和少許食糧。一有敵情,人們便挑起擔子轉移;民兵就配合軍隊在村莊附近和敵人進行戰鬥,阻止敵人前進,掩護大家安全轉移。每當春耕秋收,敵人四出掠奪時,民兵就配合軍隊日夜襲擊敵人,掩護群眾進行春耕和秋收,使敵人準備搶糧用的大車、馱騾,常常隻能載著自己的死屍和傷兵回去。
民兵還經常學習軍隊所用的辦法,對敵人進行政治戰,從精神上打擊和瓦解敵偽人員,鎮壓敵探奸細活動,摧毀偽政權。對於敵偽人員,有的進行勸說,有的暗地監視,有的公開懲辦,使其脫離偽政權或在實際上為我工作。
敵後的交通戰,主要是民兵和群眾來擔任的。1940年秋,在我軍發動的百團大戰中,僅冀中一個地區就有35萬群眾參加了破路鬥爭。1942年,僅晉西北的民兵就切割了敵人1萬多斤電線,毀圍牆10多座,燒橋梁20多座。1943年1月,山東濱海區的民兵武裝和群眾,為了策應沂蒙區的反“掃蕩”戰,曾在北起九曲店,南迄重興,西自沙墩,東至郭家灣綿延200裏的臨(沂)諸(城)公路上展開連續4天的萬人大破擊。
在民兵的掩護下,男女老幼拿起鐵鍬、鏟子、鋤頭,破路、燒橋、毀崗樓、平圍牆、割電線。冀中、冀南等平原地區幾乎把全部道路都挖成寬8尺,深約丈許的道溝,使敵人的快速部隊在這裏不能行進,但“道溝”可掩護抗日軍民的轉移,因此,群眾稱之為“抗日道溝”。1943年,冀南各地進一步把地形加以改造。蘇北鹽城阜寧一帶開展了挖溝打壩運動,使平原地帶村村相連,溝溝相通。水網地帶則層層封鎖,使敵人的汽艇不能行駛。冀中、冀南等地更開展了地道鬥爭,在地下挖成約高4尺、寬3尺的地道,村和村通,鄉和鄉通,甚至不出地麵,自由轉移,形成一種地下交通網。地道中有許多隱蔽的出入口,有大小不同的掩體,有許多曲折部,有許多岔路,通氣口和簡單的防毒設備。出入口除設置巧妙的掩蔽物和陷坑外,更於其左右上下埋設地雷,於是進可以攻,退可以守。在太行等山區,民兵也率領群眾在山溝裏開辟了山連山的地道式窯洞。
民兵采取了高度分散的作戰方法,來消耗敵人。他們三人一群,五人一夥,漫山遍野,出沒無定,隨時隨地配合正規軍和遊擊隊打擊敵人,使敵人陷於風聲鶴唳草木皆兵的境地。遇見強大的敵人,他們就暫時分散和隱蔽起來,機動靈活地尋找機會打擊敵人。大家稱這種戰鬥方式為“麻雀戰”。殺傷敵人的更重要的手段是地雷,是步槍和地雷的結合,敵人不踏上地雷就用步槍打,使敵人慌亂,或被逼到雷陣和雷群中。晉察冀抗日根據地的一等民兵英雄李勇和他的小組,曾以槍雷結合的戰術,在一次反“掃蕩”戰中斃傷敵、偽軍363名,炸毀敵人汽車25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