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 我們的居所2(1 / 3)

星光下的山野,呈現出謙遜而高貴的墨黑,塗染在莽無際涯的大地之上。在墨黑的圍抱中,有一片白白的亮光,那就是我們世代祖居的村落,是村民揚場曬穀的石壩。肩上或手中的農具卸下來放到階沿上了,雞鴨牛羊收進欄裏去了,明天的豬草準備到鍋裏去了,村民們就到曬壩裏來,釋放整整一個白天的辛勞。他們或坐在青石坎上拉扯閑話,或躺在曬壩中央的“涼巴棍”(用細竹條結成的席)上仰望星空。他們的閑話浸透著與農事有關的生活,因而是最輕鬆的。他們沒有秩序,沒有虛偽的禮儀,你隨時可以插話,隨時可以離開,可以文雅,也可以粗魯。對待土地的態度教會了他們自律和節製,這就是他們內在的秩序。偶爾,他們也擺談一些陌生的話題,比如城裏人的生活,羨慕是有的,卻絕不忌妒。他們本身就是從土地上長出來的莊稼,沒有任何力量能夠剝奪他們與土地的關係了。

說說秋天吧!這是四季之中最輝煌的季節,相當於交響樂中最高潮的部分。“好一片原野,五穀為之著色!”這是十九世紀波蘭詩人密茨凱維支的詩句。一說到秋天,我們首先想到的是累累的果實。你進入過秋天的果園嗎?撲鼻的甜香裏,帶著淡淡的酸味,那是升騰起來的另一片大地。在我的故鄉,沒有大片的果園,隻有零星的果樹,在莊稼地旁哨兵一樣站立著。它們都是一些普通的果樹,有的在初夏就結實了,多數則在秋天。村落後麵的山梁上,有一棵柑橘樹,一個秋日的傍晚,霞光染紅了山林,我背著一大簍牛草走下山崗,那棵孤獨的柑橘樹,猛然間紮入我的眼睛。飽滿的、紅透了的橘子,掛了一樹,而樹枝上卻沒有一片葉子!我放下背簍,坐在樹下觀看。霞光很快從山林中消失,遠山近野呈一片黛青,隻有這棵掛滿了果實卻沒有一片葉子的橘樹,火炬般燃燒。它的葉子是什麼時候掉下的?果實是什麼時候成熟的?仿佛在夢幻之間!這條路雖然毛草叢生,卻並非無人走動,為什麼沒有一個人采摘?是山民們都把它們當成了喜慶的燈籠,不忍心將其摘下的嗎?……許多人讚美春天的花朵,花朵當然美,美得活潑,美得青春;果實同樣美,美得典雅,美得高貴,渾身透發出母性的柔輝。

當我端上飯碗,用五穀衝散饑餓的時候,就免不了要想一個問題:是誰讓大自然有了一個秋天?是誰讓果實在秋天紅透,讓莊稼在秋天成熟?這幾乎是沒法解釋的。然而,既然說到秋天,怎能不說到秋天的農人?秋天是對農人最高的獎賞。農人大概是獲獎機會最少的一群,仿佛他們天生就是不該獲獎的,可大地獎賞他,秋天獎賞他!在這顆蔚藍色的星球上,什麼樣的獎勵能抵得過大地和秋天的獎勵?莊稼成熟的季節,農人習慣於在落日黃昏之中,走到村落之外。那裏就是他們的田園。他們在田壟上慢慢地走著,莊稼看見自己的主人,慫恿著風,把自己沉甸甸的喜悅推湧到主人的懷抱裏。農人輕輕地撫摸著它們的頭,像撫摸自己的孩子。農人把所有的快樂化成嘴邊的微笑。他們的微笑發自心底,就像腳下的道路一般自然,因而幾乎看不出他在笑,卻能分明感受到他的快樂。真正的快樂是恬靜的,甚至奇異地帶著淡淡的憂傷。世間最恬靜的快樂就是農人看到莊稼時的快樂。在我很小的時候,常常看見身材矮小的父親,在田壟間時隱時現,他的臉上就掛著那種微笑。家庭一係列的變故,沒有能沒收他的微笑是土地和莊稼讓他堅強。他有時坐在田坎上,對著夕陽,悠悠地抽一鍋煙。稻浪圍裹著他,溪水在身旁淺唱,幾隻昆蟲,在他麵前的草梢上蹦來蹦去。

想起秋天的農人,我總對他們懷著極大的敬意。他們與生養我們的土地保持著最為密切的聯係,正是他們麵朝黃土背朝天的簡單樸實的勞動,獲得了我的尊敬。美國畫家愛迪娜?米博爾在她畫展的前言中這樣寫道:“美的最主要的表現之一是,肩負著重任的人們的高尚與責任感。我發現這一特點特別地表現在世界各地生活在田園鄉村的人們中間。”

秋天是在農人的連枷聲中過去的,冬天的到來卻無痕無跡,即使那些雪們,也被城裏人稱為花朵。賈平凹說,冬天是流落民間的貴婦,寂寞是寂寞了,卻並不沉淪,並不蕭索。這比喻是貼切的。山野之上,木葉盡落,光禿禿的枝柯,晃刺刺地指向灰暗的天空。隱於草叢的小路顯現出來,白蠟蠟的,從炊煙連向炊煙,從田邊連向地頭。一條狗,尾隨在裹著厚厚棉衣的主人身後,默默無言地向山崗上走去。整個山野,寧靜得隻剩下他們的呼吸聲。沒有人知道他們要去幹什麼,冬天不習慣問答。雪紛紛揚揚地下。雪縮短了天地間的距離。冬天是孕育的,土塊的凍結,是提醒人們必須開采有度;單一的色彩,是讓我們孤獨,教我們沉思。生在鄉野的人,冬天絕不會浮躁。冬天培植著鄉村哲學家。我相信,人類許多偉大的定律,許多光輝的思想,一定都是在冬天產生的。我甚至疑心,要是沒有冬天,地球上就沒有思想;要是沒有冬天,由猿進化為人的曆程,就一定會漫長得多……

對季節的感覺,就是對生命脈搏和生活更高規律的把握。然而,我們再也把握不住了。我們的皮膚是什麼時候死去的?我們對季節的感覺是什麼時候淪喪的?我們從草長鶯飛、綠樹蔥蘢的大自然中生長起來,卻為什麼一麵毀損著自然,一麵又不無矯情地高呼“回歸自然”?人類什麼時候才懂得跳出以自我為中心的實用主義圈子,以全部的熱忱和愛心,以最自然的姿態去擁抱自然?

我發現,對季節感覺的淪喪,是與民歌的消亡過程同步的。

幾個有心人正在搶救民歌,然而,人類對季節的感覺是可以搶救的嗎?

說 書

我的書架上有三千餘冊書,不多,卻也不算少了。我甚至覺得,已經非常夠了。這並不證明我以後就不再買書,隻要我繼續活下去,書是必然要買的。但是,我的房間就這麼大,不能把所有的空間都讓給書,我必須要一張桌子,一把椅子,尤其是我的冥想不能與書靠得太近,否則就被剪斷了翅膀。書畢竟與樹林不同,與湖泊不同,書隻是現實的影子,一個人在影子裏穿行過久,就無法感受到大自然新鮮的黎明了。隻要新買的書多得不能上架,我就賣一批舊書。那是一個艱苦的工作,比買書更需要判斷力。我把一條麻袋放在身邊,將那些抽出的書扔進麻袋裏,讓收廢紙的人稱斤論兩地買去。能長久占據我書架的著作隻有極少的一部分。

如果不是立誌成為藏書家,為什麼要在屋子裏放那麼多書呢!書是用來讀的,不讀,再多也等於無。書的數目,隻有在我們的心靈空間能夠承受的時候,才會引起閱讀的欲望;這正如飯食,太過豐盛的宴會,我們往往吃得很少,而飯菜數量恰到好處甚至略有欠缺時,卻胃口大開。我有一個朋友,很好讀書,或借或買,讀後皆有心得,後來,他自己擁有的書多了起來,把寬敞的房間擠得滿滿當當,他隻好不停地退縮,像隻可憐的鳥蜷縮在屋心的荒島。書成了他屋子裏漫流的海洋,卻阻隔了他心靈回家的路。自從造成這一格局,他就不再讀書了。他變得比少書時淺薄而俗氣。

有人會說,對一個著作家而言,多一些書會給自己帶來方便。或許是的,但切記不要迷信。法國的蒙田藏書一千冊,比我的藏書還少,卻寫出了那麼多好文章。值得一提的是,蒙田的藏書在當時世界範圍內的著作家藏書中,數量已屬相當驚人,那麼,與他同時代的著作家,包括比他晚生31年的莎士比亞,特別是生在蒙田前麵的著作家,又有多少藏書可供自己“方便”呢?事實上,書太多,是不能帶來方便的,季羨林先生藏書很多,幾乎每間屋子都被堆滿,可他往往在家裏找不到要查找的資料,非得去圖書館不行,事情過去多日,他才會在偶然間發現,費盡心機查找的書籍,正寂寞地躺在自家的房間裏。

還有人說,書自己讀不完,留給子孫讀。他們把書當作可以獲取利息的遺產,以為這份遺產會給子孫帶去智慧。這種想法不說是愚蠢的,至少也不明智。書並非死物,人讀過了,它就帶上了那人的氣息,如果不是堅韌的、具有偉大力量的書,它甚至還帶上了讀書人的性格和生活的原則。特別是多年放在架子上的書,早已形成了一種氣氛,一種磁場,濃縮了主人的人生和時代。很顯然,這些東西於子孫後代是不相宜的。他們或許還是要讀,但是,將整整一個書房接收過來,既不利於朝氣蓬勃地麵對生活,對人的心智也有損害。我認識一個中文係教授,多麼勤奮的人,多麼好的人,一生除了教書、讀書和著書,不再關心別的,沒想到退休後不久,外出交信時腦溢血突發,死於道旁。他藏書極豐,達二萬餘冊,前去吊唁的人們,對死者那個年紀輕輕就做了大學中文係教授的兒子說:你父親給你留下這麼多書,對你的學術生涯來說,是最寶貴的財富。誰知,隻不過半年過去,他兒子就在報上登廣告變賣父親的書了。許多人罵他是逆子,甚至說他沒出息,我卻是非常理解他的。

如果是為了讀書,就不能擁有太多的書;書太多,就得賣。我說過,對一個熱愛書的人來說,賣書是需要判斷力的,也是苦痛的。那些書都是你親手花錢買來,或許還給過你營養,而今卻要賤價賣出,怎能不費一番思量?盡管如此,還得忍痛割愛,如果我們已經為書所累,已經被書排擠得沒有思索的空間,再好的書,對我們都有害而無益。

再說到買書。

這話題就複雜得多,因為各有所需,討論它幾乎就失去了意義。我想說的是,你再有錢,一次也不能買得過多,像鬱達夫先生那樣常常一次性買一板車回家,我覺得並不可取。隻要是好書,個性必然鮮明。每一本書都是驕傲的,它們的通融是在咀嚼消化之後。一次不買得過多,既是對好書個性的尊重,也是對自己腸胃的愛護。

就我個人而言,我喜歡讀那些寂寞的書,因而也喜歡買那樣的書。寂寞的書即使放在鬧市,也是寂寞的。它隻為少數人準備,所以不會太被人關注。但是,隻要把它捧在手裏,讀進心裏,就會鋪展出廣闊無垠的天空,顯現出絢麗無比的奇觀。它們是屬於精神的,是屬於靈魂的,也是屬於自然的。據我多次觀察,這樣的書在大大小小的書店放一段時間,必然會流失到街邊橋頭,那些以奇低的價格把它們買來的書販,折價出售。即使在這等場合,它們依然是寂寞的。很少有人願意買它們,因為三塊五塊也叫錢,也能割回二兩豬肉,買回一大把蘿卜纓子。

我常到街邊橋頭去買書。我絕不買盜版。被瘋狂盜版的書絕大部分都不可能是好書。而且,盜版者的奸惡嘴臉,實在讓人生厭。再說,盜版書大都錯誤百出,是對漢字的褻瀆。既然倉頡造字使百鬼震懾而哭,證明漢字是有魔力的,是具有神性的,錯字太多,是對神的不敬。我老家的農民,什麼都可以拿來墊屁股,就是不坐報紙,不坐書本,因為報紙和書本上有字。我要買的是那些正版的寂寞的書。當然,而今的盜版術愈來愈高明,有時候以假亂真,稍不注意就會上當。陝西安康的田昌發先生曾對我說,賈平凹告訴他,盜版書的第十九頁倒數第二行必有一個錯別字,可我檢驗了多次,都不確實,而且我也想不通為何非要在那裏有一個錯別字。雖沒有這方麵的知識,但憑我的經驗,還是能辨別出來,何況我所買的,是奸商不屑於盜版的寂寞的書。

我可以簡單開列幾本出來,讓你看看:

《凡?高自傳》(凡?高書信集):原價,8.8元;成交價,2元。

《月亮與六便士》:原價,19.8元;成交價,5元(隔日去看,隻賣3元)。

《瓦爾登湖》:原價,14.7元;成交價,3元。

《伍爾芙日記選》:原價,12.8元;成交價,5元。

《蔚藍色天空的黃金》:原價,13.5元;成交價,3元。

《張競生文集》(上下卷):原價,49元;成交價,5元。

我基本上隻用了原價五分之一的價格買回了這些書。更重要的是,我把它們買回來,它們卻讓我的精神接受了洗禮。尤其是上麵開列的前三本,蘊含著多麼高貴的靈魂啊!看到它們躺在肮髒的街道上,我甚至於心不忍。正由於此,當我隔日看到《月亮與六便士》還有一本擺在街上,並以3元出售的時候,毫不猶豫地又買下了。當然,這做法並不高尚,也不聰明,因為那些書是傲慢的,不管把它們放在哪裏,它們孤獨高傲的靈魂都自成一個世界。而且,終究會有人去發現它們的。

黎明前的閱讀

黎明到來之前,舊的一天已經過去,新的一天還沒真正開啟,因而是最清心寡欲的時候,也是人類最具尊嚴的時候——隻要不被欲望控製和醜化,人類就是尊嚴的,和原野上自由自在的昆蟲同樣有尊嚴。我總是在黎明到來之前起床,這時候,我的理解力最強。

因此我把它獻給閱讀。

在我辭職以前,除了極其個別的情況,閱讀並沒帶給我難以忘懷的快樂。整個白天,我都在上班,回到家裏已經很累。再說,記者的工作並不是在單位上就能幹完的,吃罷晚飯,我還得寫新聞稿,何況還想寫一點小說之類的文字。如此,我就沒有時間閱讀。即使書桌上放著一本好書,知道必須讀下去,也往往三心二意。這樣幹的結果,是糟蹋了閱讀。我真正領悟到閱讀的樂趣,是在辭職以後。如果寫作的心不要太大,有的是時間。事實上,我雖然辭職專事寫作,卻比以前寫得更少了,因為我越來越懂得了廉恥。以前出產的那些玩意,沒法稱為寫作。這樣說不是表明我現在就寫得很好,而是說,作為一個寫作者,首先眼光要高,眼睛居於雙手之上,眼光低了,手會更低。

要使眼光高起來,閱讀是必須走的路。

讀好書給予我的快樂,沒有哪一種快樂能與之相比。性是快樂的,可是,不管兩人多麼情投意合,一旦處於進行時態,它的指向就很明確,甚至還帶著肉體的強製性。寫作也是快樂的,那是在進入創造的時候,因而短暫,如果有作家說他寫每一個字都是快樂的,要不是成心騙人,就證明那作家太自戀。總之,在我看來,性和寫作都不能與閱讀相比。閱讀是全身心的自由,人家的觀點,你可以接受,也可以不接受,說得好,你可以發出會心的微笑,說得不好,你可以鄙薄,既能通過表情,也能利用言語和動作。你可以投入,被書牽著走;也可以從書裏走出來,用你的視角去審判它。在閱讀的過程中,你做了書的朋友,做了著作家的朋友,同時也做了自己的朋友。

我常常想,如果某一天我突然死去,當然會有許許多多的遺憾,最大的遺憾,一定是再也不能閱讀了。那麼多美好的思想,我竟然無法在黎明前與之靠近,實在讓我痛心。有人問我:假如你正寫一部長篇小說,寫了一半或者多半,卻突然死去,難道也比不上缺失了閱讀給你帶來的遺憾嗎?我的回答是肯定的,理由非常簡單,在我們活著的時候表達自己,雖是一種需要,但也僅僅是一種需要,於社會並無多大益處。我的意思是,關於人類的智慧,我不像有些人所認為的那樣,隨時間的推移而發展,在我的視野裏,人類最高級最耀眼的智慧,早就存在過了。古希臘的智慧,而今的人類誰敢說已經超越?真正的智者,是極其稀罕的,就我國而言,自然科學方麵湧現出的智者我不知道,史書上講了幾個人,忘了。人文科學方麵,孔子、老子、莊子和蘇東坡,我認為是最大的智者。李白之所以沒列進來,是因為他的天才大於智慧。對人生的達觀,李白是不夠的。人是一個小宇宙,對人生的態度就是對宇宙的態度。哲學家芝諾說:“誰也不會把他的秘密告訴醉鬼,而是把它告訴智者,所以智者不會成為醉鬼。”而李白是常常醉酒的。整個現當代,真正可以在此提及的,恐怕隻有錢鍾書和沈從文了。綜上所述,作為如我這等人物,表達自己是可以的,但可以放棄。閱讀大師的著作給我們帶來如此巨大的快樂,自己是否動筆寫作,就不是最緊要的問題了。從另一個角度——社會道義的角度講,因為自己寫得不夠好,不寫也就夠不上逃避社會責任的罪責,說不準,越少動筆,對社會的貢獻越大。當然啦,我還得動筆,因為我要吃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