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早以前,我寫了一篇東西,揣著,請作家金河斧正。按我本意,它應該是小說。現在想,算不上小說,所以叫東西。

金府當時坐落於赤峰市躍進路上,樓房。我敲門進屋,東西呈金老師。他沒找斧子,直接看。我坐在他對麵看他看,並出汗。按說,寫一篇什麼東西請人看,屬陋習。看別人看你東西,是陋陋之習。這道理現在才明白,那時不懂。作家寫字謀生,盯著字寫一天,本來累,再看別人的字,豈不惱人?金河先生涵養深,認真地看我“大作”。另外說,好作家不宜看不高明的作品,降低品位。當年普羅柯菲耶夫和朋友在紅場散步,見一醉人坐著拉手風琴,普氏撒腿開跑。朋友問:“你怎麼啦?普羅柯菲耶夫說,手風琴拉得太糟糕,不能聽。金河當時”聽“我”拉手風琴“沒跑,用手指沾唾沫,一頁一頁翻”東西。

剛才提到出汗,每當緊張的時候,我常大量出汗。因為沒養成懷揣香帕的習慣,就用手背擦,再在褲子上蹭手,否則汗流到眼睛和脖梗子裏。金老師看我一眼,可能想問出汗的原因,但沒問。這又使我的汗腺加快了活動。過了一會兒,他太太進屋,盯上我不撒眼睛。

“喲!你咋出這些汗?”

天下最難回答的可能就是這句話,答不出來。不像問“吃了嗎?”答“吃了。”“你爸身體咋樣?”答:“挺好。”而出汗……無以言之。

“嗯?”金太仍問。

金先生抬頭,看妻子一眼,又看我一眼,算救了我。

汗出得差不多了,金老師也把東西讀完。他摸出一支煙,用手捏,仰麵思謀。過一會兒,他問:

“你寫的淺咖啡色,是紫色吧?”

我回答:“是紫色。”

金河說:“寫紫色就挺好。”

後麵,金河又說了什麼,我一句也沒聽著,腦袋嗡嗡的,因為“淺咖啡色”這個事使我大慚。這是賣弄,是屎殼郎上高速路——冒充212.金河雖無激烈辭色,卻讓我滿臉通紅,用吾鄉話說,叫“臊夠戧”。

金河說出了樸素的重要,這是寫作乃至藝術創作的通則,如羅素說“簡單而深遠,是美的真理”。愚蠢的人才花哨,搞“淺咖啡色。”

去年,我遇到金河先生,和他一道去北京開會。交談時,我說:“回沈陽請你喝點紫色的玩意兒。”

他沒聽懂,我沒說穿這個典故。雖然金作家極睿智,記憶力極好,卻猜不出“紫色的玩意兒”到底是什麼。他自語:

“這小子八成請我喝高粱米湯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