譯散文難,譯查爾斯?蘭姆更難。1820年10月《倫敦雜誌》約稿時,編輯給了他極大的自由:不拘題材和寫法,不限字數。他可以“隨心所欲,信馬由韁”,這在客觀上造就了他文章內容的豐富與多樣,談書、論畫、評戲、說牌、敘舊、記夢、追憶、懷古、寫病、拾逸……無所不有。蘭姆往往運筆大膽,幾乎趨於冒險。信手拈起的題目如《餐前禱告》《光棍漢抗議已婚人的所作所為》《掃煙囪的孩子讚》等諸如此類的話題,常人看來必定寫不出什麼高雅文章,然而這種不循章法的選題恰巧說明作者有點石成金的自信,作者之手有絕對的把握,用生活中最不起眼的原料創造出文學領域裏的不朽之作。蘭姆有時候敢於把古舊的、過時的、杜撰的、外來的詞語排列起來,表麵顯得牽強附會,有矯揉造作、惡作劇之嫌,但仔細領悟卻不乏璞然天成、不事雕琢之雅。他自己主張,作家的自然應得乎天成,讓自己也覺得耳目一新,欣喜若狂,而不是做作出的自然,連自己感受起來也很不自在。
翻譯之難還在於縱觀蘭姆一生,他嗜書如命,矢誌文學。從幼年開始,16、17世紀的諸想象大家他無不涉獵。莎士比亞與彌爾頓他幾乎爛熟於心,拈篇能誦,而他對博蒙特、弗萊徹、馬辛傑、福特、韋伯斯特等人的熟悉程度不亞於莎士比亞與彌爾頓;略居其次,他對所謂形而上學派作家和後來風靡一時的駢儷文體派作家最是著迷;他的幽默法乎伯頓、托馬斯?布朗之風,他的詩品秉承威瑟及馬弗爾之質。他深潛諸家,從這些源泉中汲取營養,他的思想隨之浸透其中。
廣博的閱讀使他的作品充滿了比比皆是的援引,並且使他的引語與他的行文水乳交融、渾然無界,讓人讀來是在感受而非辨認某個短語、某個成語,或某個翻新的表達方式回應著從前聽過或讀過的情景。
他就這樣用自己的語句讓讀者得以不停地回顧往日的閱讀經曆,溫故知新,自得其樂,使他的引文變成了香料,像儲存在瓷壇子裏的幹了的玫瑰,香氣四溢,幽遠綿長。
翻譯理論界經曆了百餘年的關於翻譯標準問題的討論,但事實上一切討論不過始終在“信、達、雅”周圍遊離而已。蘭姆被譽為是用最優美、最純潔、最真實的英語寫作的作家,換言之,蘭姆的原文是“達”與“雅”的典範,所以翻譯蘭姆,“信”就意味著“達、雅”,三者一體,不分彼此,這是對翻譯的挑戰。目前流行的翻譯方法訓練,以及與之相關連的翻譯教材及翻譯教學,都在花費大量的時間與精力,討論詞彙與句子的翻譯技巧,人們津津樂道的似乎也是某位譯者把某個詞或句子翻譯得如何巧妙。然而翻譯的成品最終該以整體的形式呈現給讀者,所以局部的精雕細刻固然重要,但作品作為整體給使用英漢兩種語言的不同讀者群的總體印象大致相當才最為重要,這也是對翻譯的挑戰。
讀蘭姆,隻一遍兩遍是不夠的。麵對這多困難,“自不量力”地拿起原文,查詞典、找資料,逐字逐句、斟字酌句、推敲理解,在自以為理解基本準確之後,再找一個別人看不見、聽不到的去處,用一種慢條斯理、如自言自語般的嗓音朗讀幾遍,幻覺間,好像蘭姆在操一腔倫敦口音,深隱在牛津校園的某處樹林裏喃喃吟哦。而每當譯完他的一篇隨筆,便像攻克了一座堡壘一樣,登上它的最高處,眺望四野,欣享勝利的喜悅,隨後拿起自己的譯文,緩緩地朗讀,做一番先後對照,體味一番整體效果。我多麼希望那也像蘭姆在操著一腔地道的中文,向讀者低誦他的隨筆。可惜,那僅是美好的願望。蘭姆的一位研究者和崇拜者說,蘭姆的散文“擁有能使生命有價值和使記憶甜蜜的一切”,這話頗是中肯。要賞鑒美文,要發現生活之美,要撫慰心靈的創傷,讀蘭姆吧!
譯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