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三卷周城隍辨冤斷案(2 / 3)

他初來浙江之時,道上忽有蒼蠅數千,薨薨的飛到他馬前,再趕不去。他道定有冤枉,叫皂隸跟著這蒼蠅,看集於何處,遂就地掘將起來,得一個死屍,卻是死不多幾日的屍首,身邊隻有一個小小木布記在上。周爺叫把這個小木布記解下,帶到任上,悄悄叫人到市上去買布,看布上有這個記號的,即便拿來,細細審問,道:“你這布是誰人發賣與你的?”那店主人轉轉說出,遂將那人拿來一審,果是打劫布商之人。追出原贓,召布商家領去。家中方才得知死於劫賊之手,將劫賊問成死罪。

一徽客,到於富陽道旁,見一黏鳥鵲之人,竿上縛著二鵲,二鵲見徽客不住悲鳴,有求救之意。徽客甚是哀憐,把二分銀子付於黏竿之人,買此二鵲放生。徽客不老成,一邊打開銀包之時,其中銀兩甚多,散碎者不計其數,當被驢夫瞧見,遂起謀害之心。走至將晚幽僻之處,從驢上推將下來,用石塊打死,埋於道旁,取其銀包而去,竟無人知其事。怎知那二鵲感放生之恩,一直飛到按察使堂上。周爺正在坐堂之時,那二鵲直飛到案桌邊悲鳴不已,似有訴冤之意。皂隸趕起,又飛將下來,其聲甚是悲哀。周爺吩咐二鵲道:“汝莫不有冤枉之事伸訴?如果有冤枉,可飛到案桌之上鳴叫數聲。二鵲果然飛到案桌上鳴叫數聲,頭顛尾顛。周爺又吩咐二鵲道:”果有冤枉,吾命皂隸隨汝去。“就叫一個皂隸隨二鵲而去。二鵲果然通靈,一路飛鳴,似有招呼之意,直到富陽謀死處飛將下來,立於土堆之上,鳴噪不住。皂隸扒開土來一看,果有一個謀死屍首,頭腦打碎,身邊卻有馬鞭子一條。皂隸取了這條馬鞭來報與周爺。周爺夜間睡去,見一人披頭散發跪而哭道:”小人的冤家非桃非杏,非坐非行,望爺爺詳察。“說罷而去。次日坐堂,想這一條馬鞭定是驢夫謀死失落之物,即命富陽縣盡將驢夫報名查數。富陽縣將驢夫名數送來,中有李立名字。周爺見了悟道:”非桃非杏,非坐非行,非‘李立’而何?“登時把李立拿來。李立見了周爺,不打自招承,果係謀死。追出原銀,已用去一半,問成死罪;徽客屍首著親屬埋葬。有詩為證:二鵲感恩知報冤,急來堂上亂鳴喧。

若無此位靈神道,誰洗千年怨鬼魂?

話說當年艮山門外,有座翠峰寺,是五代時建造,去城甚遠。其中和尚多是不守本分之僧,雖然削去頭發,其實廣有田園桑地,養豬養羊,養雞養鴨,看蠶殺繭,畜魚做酒,竟是一個俗家便是,隻是夜間少一個標致婦人伴宿。從來道:“飽暖思淫欲。”這些和尚日日吃了安閑茶飯,又將肥肉大酒將養得肥肥胖胖,園裏有的是嫩筍,將來煮狗肉吃。像魯智深說得好:“團魚腹又大,肥了好吃。狗肉俺也吃。說甚麼‘善哉’?”雖然如此,卻沒有魯智深這種心直口快之性。這些和尚隻因祖代傳流,並不信因果報應之事,吃葷酒慣了,隻道是佛門中的本等。不說自己不學好,倒怨悵父母將來把在寺中,清清冷冷,夜間沒有妻子受用。有詩為證:

僧家隻合受清貧,若果贏餘損自身。

何不看經並念佛,貪他葷酒受沉淪!

就中有兩個小和尚,尤為不好,一發是個色中餓鬼,一個叫做妙高,一個叫做慧朗。

不說這兩個不好,且說村中一個婦人霍四娘,丈夫務農為生。霍四娘年紀二十八歲,頗有幾分顏色。一日要回娘家去,因娘家住得頗遠,不免起早梳洗,穿了衣服走路。因起得太早,況且是鄉村野地,路上無人行走,霍四娘一路行走,不覺倦將上來,打從這寺前經過,且到山門前略略坐地。這霍四娘千不合、萬不合,單身獨自坐在山門前。你道這冷清清之處,可是你標致婦人的坐處麼?恰好這兩個冤家出來,劈頭撞著,看見他標致,暗暗道:“我的老婆來矣。”便假作恭敬上前道:“大娘請到裏麵奉茶。”霍四娘道:“不消得。”兩個和尚道:“大娘到那裏去?”霍四娘道:“到娘家去。”兩個道:“大娘恁般去得早!”霍四娘道:“路途遙遠。”兩個道:“既是路途遙遠,怎生不進小寺奉一杯茶去,接一接力?”霍四娘道:“就要起身。”說罷,便要移步。兩個不舍得,見路上並無行人,便一把抱住,拖扯而進,要強奸這霍四娘。霍四娘不從,大罵“該死禿驢”,罵不絕聲。兩個和尚大怒之極,把廚刀登時殺死,將屍首埋在一株大冬青樹之下,更無人知覺,連本寺和尚也不知道。因寺中寬大,各房住開,這房做事,那房並不知道。況且起早,誰疑心有這件事來?冤魂不散,自有天理。一日周爺坐堂,忽然旋風一陣,將一片大樹葉直吹到堂上案桌邊,繞而不散,其風寒冷徹骨,隱隱聞得旋風中有悲哭之聲,甚是淒慘。周爺道:“必有冤枉。”叫左右看視此葉,都道城中並無此大葉,隻有艮山門外翠峰寺有此一株大冬青樹,去城甚遠。周爺悟道:“此必寺僧殺人埋其下,冤魂來報我也。”實時帶了多人,來到翠峰寺大冬青樹下發掘,不上掘得數尺,掘出婦人屍首,尚是新殺死的。周爺將和尚一一審過,審到這兩個和尚,滿麵通紅,身子不搖自顫,一一招出殺死情由。先打八十,問成死罪。細搜寺中,豬羊雞鴨成群,房房都是酒池肉林。大怒之極,將每個和尚各責三十,押還原籍,將寺盡行拆毀,田產俱沒入官,變賣以濟貧民。有詩為證:

豬羊雞鴨鬧成群,釋氏魔頭此是君。

更有兩名淫色鬼,活將婦女殺之雲。

又有一個做經紀之人,名石仰塘,出外多年生意,趁得二百兩銀子。未曾到家,看見天色將暮,恐自己孤身被人謀害,在晏公廟走過,悄悄將來藏在香爐底下。夜深歸去,敲開了門,妻子見了道:“出外多年,趁得多少銀子?”石仰塘道:“趁得二百兩,我要拿回來,看天色已晚,孤身拿了這二百兩銀子,恐有失所,我將來悄悄藏在晏公廟石香爐底下,並無人得知,明日清早去取來。”說罷,吃了夜飯,上牀而睡。次日清早,到晏公廟石香爐底下一摸,隻叫得苦,不知低高。原來被人知覺,早已替他拿去了。石仰塘隻得到周爺處具告,訴說前由。周爺道:“你放銀子之時,黑暗中可有人瞧見?”石仰塘道:“並無一人。”周爺道:“你可與誰說來?”石仰塘道:“隻回家與妻子說,並無他人知道。”周爺笑道:“定是你妻子與人通奸,被奸夫聽得,先取去了。”即拿妻子來當堂審間,果係與人通奸。其日石仰塘回時,奸夫慌張,躲入牀下,石仰塘說時,奸夫一一聽得明白。石仰塘走出外麵,妻子乘機放奸夫從後門逃走,那奸夫就走到晏公廟,香爐底下取了這二百兩銀子,欣欣而去。果是:隔牆須有耳,牀下豈無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