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三卷周城隍辨冤斷案(3 / 3)

遂問以淫婦奸夫之罪,追出原銀。尚未出脫。

又有一個杭府中獄囚,已經多年,忽然訐告鄉民範典曾與同盜。周爺知是詐,遂叫範典到官,細細審問。範典稱冤不已,道:“與盜曾不識麵,如何得有同夥之事?”周爺深知其受誣,遂叫範典穿了皂隸衣服、頭巾,立於庭下,叫皂隸卻穿了範典的衣服,跪於庭中,叫他不要則聲。驟然出其不意,取出這個獄囚來與這假範典同跪一處。周爺問道:“你告他同盜,他卻不服。”獄囚看了這假範典道:“你與我同盜,今日如何抵賴?”假範典低著頭,隻不則聲。周爺又故意問道:“莫非不是他!”獄囚又看了一遍道:“怎生不是他?他叫做範典,住在某處,某年與小的同做夥計,某年月日同盜某家,分贓多少,某月日又盜某家,分贓多少。小的與他同做數年夥計,怎生不是他?”說得一發鑿鑿可據。周爺笑道:“你與範典初不相識,將我皂隸指成同夥,其間必有主使之人。”用起刑法,果是一個糧長與範典有仇,買盜妄扳。周爺大怒,遂將二人打死。自此之後,再無獄囚妄扳平民之害。有詩為證:獄囚往往害平民,必有冤家主使人。

此等奸頑須細察,莫將假盜認為真。

話說湖州一個百姓洪二,腰了重資,要到蘇州置辦貨物,到湖州發賣,叫了一隻船。洪二在船中等候小廝,久而不至,梢公王七見洪二行囊沉重,獨自一個在船,小廝又不來,況且地僻無人看見,遂起謀害之心。把洪二一聳推落水中而死,把這行囊提了回去,反走到洪二家裏敲門問道:“怎麼這時還不下船?”洪二妻子吃一驚道:“去了半日了。”王七道:“我道這時候怎生還不下船,定是又到別處去了。”霎時間,隻見小廝走回道:“我到船中去,並不見主人,不知到那裏去了,又不見行李。”妻子道:“他拿了行李,自然到船中去,難道有閑工夫到別處去?”王七道:“我因等不見官人下船,隻得走來尋官人下船。”彼此爭論不已,竟無下落。告官追尋,彼此互推,杳無影響。告在周爺手裏,周爺看王七之相甚是凶惡,密問洪二妻子道:“船家初來問時,怎麼的說話?”洪二妻子道:“丈夫將行李去了多時,船家來敲門,門還未開,便叫道:”娘子,怎麼官人還不下船來?‘“周爺又拘洪二兩鄰來問道:”你可曾聽得王七敲門時怎麼的說話?“兩人都道:”聽得王七敲門道:“娘子,怎麼官人還不下船來?’”周爺拍案大罵道:“洪二,是你殺死了,你已是招承了,怎敢胡賴?”王七還強辯。周爺道:“你明知官人不在家,所以敲門開口稱娘子,若不是你謀死,怎麼門還未開,你不先問官人,開口便叫娘子?不是你謀死是誰謀死?”王七被說著海底眼,神魂都攝,滿臉通紅,渾身自顫起來,一發知得是他謀死。遂一一招承,追出洪二行李,一一無差,問成死罪。有詩為證:

從來折獄古為難,聲色言詞要細看。

若把心思頻察取,可無冤獄漫相奸。

有兩人爭雨傘的,打將起來。張三道:“是我的。”李四道:“是我的。”兩人爭論不決。周爺便將傘劈破,各得一半,暗暗叫人尾其後。張三道:“我始初要把你二分銀子,你幹淨得了二分銀子有何不好?如今連這二分銀子都沒了。”李四道:“原是我的傘,怎生強搶我的!”遂把張三拿進,責罰二十,仍照數買傘與李四。

又有二人爭牛,彼此不決。周爺大怒:“將此牛入官,令人牽去。”一人默默無言。一人喧忿,爭之不已。周爺即判與喧忿之人,道:“此必爾之牛也,所以發極忿爭;此牛原與彼無與,所以默默無言。”即責治其人。其發奸摘伏之妙,種種如此,不能盡述。

那時衙門中有個積年老書手,名為莫老虎,專一把持官府,窺伺上官之意,舞文弄法,教唆詞訟,無所不至。周爺訪其過惡多端,害人無數,家私有百萬之富,凡衙門中人無不與之通同作弊。周爺道:“此東南之蠹藪也。衙蠹不除,則良民不得其生。”遂先將莫老虎斃之獄中,變賣其家私,糴穀於各府縣倉中,以備荒年之賑濟。凡衙門中積年作惡皂快書手,該充軍的充軍,該徒罪的徒罪,一毫不恕。自此之後,良民各安生理,浙江一省刑政肅清,皆周爺之力也。周爺嚐道:“若要天下太平,必去貪官。貪官害民,必有羽翼,所謂官得其三,吏得其七也。欲去貪官,先清衙門中人役,所以待此輩不恕。”

那時有錢塘知縣葉宗行,是鬆江人,做官極其清正,再不肯奉承上司,周爺甚是敬重。後來葉宗行死了,周爺自為文手書以祭之,蓋重其清廉,且將以風各官也。每巡屬縣,常微服,觸縣官之怒,收係獄中,與囚人說話。遂知一縣疾苦,明日所屬官往迎,乃自獄中出,縣官恐懼伏謝,竟以罪去。因此諸郡縣吏,聞風股栗,莫敢貪汙。始初入境之時,有暴虎為害,甚是傷人。周爺自為文禱於城隍之神,那虎自走到按察司堂下伏而不動,遂命左右格殺之。有詩為證:周新德政,服及猛虎。

今之城隍,昔之崔府。

同僚一日饋以鵝炙,懸於室中。後有饋者指示之。周爺原是貧家,夫妻俱種田為生,及同官內晏,各盛飾,惟周爺夫人荊釵裙布以往,竟與田婦一樣,盛飾者甚是慚愧,更為澹素,其風節如此。所以當時周憲使之名震於天下,雖三尺童子莫不稱其美焉。那時錦衣尉指揮紀綱有寵,使千戶到浙江來緝事,作威受賂,害民無比。周新將來痛打了一頓,千戶實時進京哭訴於紀綱,紀綱奏周新專擅捕治,永樂爺差官校拿周新至殿前,周新抗聲陳說千戶之罪,且道:“按察使行事與在內都察院同,陛下所詔也。臣奉詔擒奸惡,奈何罪臣?臣死且不憾!”其聲甚是不屈,永樂爺大怒,命殺之。周新臨刑大呼道:“生為直臣,其死當為直鬼。”是夕太史奏文星墜,永樂爺悟其冤枉,甚是懊悔,即將千戶置之死地,以償其命。顧問左右侍臣道:“新何處人?”侍臣對道:“廣東人。”永樂爺遂再三歎息道:“廣東有此好人,枉殺之矣。”悼惜者久之。自後嚐見形於朝。一日,忽見一人紅袍立日中,永樂爺大聲嗬叱,遂對道:“臣浙江按察使周新也。奉上帝命,以臣為忠直,為浙江城隍之神,為陛下治奸臣貪吏。”言訖,忽然不見。永樂爺遂再三歎息。後來周新附體在浙江城隍廟前的人道:“吾原是按察使周新,上帝以吾忠直,封吾為城隍神。可另塑吾麵貌,吾生日是五月十七也。”眾人見其威靈顯赫,遂一新其廟貌,移舊城隍像於羊市裏。有詩為證:

威靈顯赫是城隍,未死威靈即有光。

直臣直鬼無二直,總之一直便非常。

又有詩讚道:

於謙死作北都神,周新死作浙江神。

人生自古誰無死,死後仍為萬古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