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學,當兵,打工。百分之九十九的生在農村卻不想像父輩那樣麵朝黃土背朝天一輩子圍著莊稼轉的農家娃子選擇了這三條路。
他是那百分之一。做異類是悲哀的,沒有人理解支持倒也罷了,常常還要被誤解,受了委屈也隻能忍著。不務正業、瞎混、敗家子,他的父兄鄰裏親朋好友都這樣評價他。他媽媽認為自己的小兒子是被鬼迷了心竅,每逢初一十五都分別要去山神廟、祖師廟、風穴寺燒香拜佛,求各路神仙菩薩保佑他早日迷途知返。
他是覺得在學校學的知識太無聊、枯燥、不實用才退學的。他以為離開學校可以更自由地發展自己的愛好。他喜歡看書,他的理想是擁有一個大型的圖書館,每天都沉浸在書的海洋裏。他把媽媽給他買衣服的錢拿去買書。可是這些書看不了幾頁就會被媽媽沒收。媽媽認為看書是學生該幹的事情,退學了就要安分守己,要麼在家種地,要麼外出打工,要麼在秋天的時候應征入伍。
他搞不懂是該幹的事情重要,還是想幹的事情重要。
他不喜歡和錢打交道,可是似乎隻有掙到大把大把的錢,才能更自由地發展自己的愛好。他試著去經商,先是賣菜,遊街串巷,拉著木板車走幾步吆喝一聲。賣菜的利潤很小,他又不會在秤上做手腳,結果他賺不到多少錢。
搞房地產、買彩票、幹違法的勾當,這三條路都可以搞到大把大把的錢。可是搞房地產需要預先投入大量的資金,買彩票概率太小,幹違法的勾當風險太高。他討厭周圍的冷眼,他不甘心當米蟲,他離開了家。
離開了家,食宿沒有了保障。他的包裏裝滿了書,饑寒交迫的夜晚他在路燈下看書,試圖借助精神上的愉悅減輕寒冷和饑餓對肉體的折磨。他失敗了。他去找工作,一家以經營麵食為主的小飯店收留了他,包吃住,每月二百五十塊錢,擦桌子、掃地、洗碗、揉麵、端盤子。
他還未成年,他不怕吃苦受累,隻是看書的時間幾乎沒有了。他有些懷念在學校裏的日子,那時起碼可以在課餘或自習課上看自己喜歡的書。可是在飯店裏,即使沒有客人,他也要站得筆直,不能隨便和人交談,否則就要扣工資,甚至開除。他堅持到月底就離開了,他用錢買了幾本書和一張車票,到了另外一個城市。
他在陌生的城市遊蕩著,路過學校的時候會不自覺地放慢腳步。看著那些在校園裏嬉戲的學生,他感到心酸。他知道自己再也回不去了。沒過幾天他的錢就用完了,為了生存隻得再去找工作。這次是在一個酒吧當保安,白天睡覺,晚上上班。在酒吧裏他見識了形形色色的人:大腹便便一擲千金的老板,靠推銷酒為生的千杯不醉、衣著暴露的女大學生,跳脫衣舞、鋼管秀一晚上收入比他一個月還多的妖豔的姑娘。
他表麵上和那些人打得火熱,心裏卻時刻提醒著自己不能陷進去。他和保安以及服務生一起住在老板給他們租的單元房裏。這些人除了吃飯、上班、睡覺,其他時間都在上網打遊戲。他為了不被排斥,就跟著他們抽煙上網。但他抽煙不過肺,上網不玩遊戲,活得像個臥底一樣。在網上他認識了一個姑娘,四川峨眉山人,在一個五年製大專院校學護理。姑娘也喜歡看小說,和他聊得很投機,和他視頻。正是他喜歡的那種女孩兒,眉清目秀,長發披肩。
酒吧裏常有人打架,他越來越討厭那些音樂一響就搖頭晃腦的人們。他在第三個月找老板結算了工資,買了一張去四川峨眉山的車票。下車後他給姑娘打電話,姑娘在學校附近給他租了間房子。他在一家書店找了份導購的工作。老板是周扒皮的翻版,加班不給加班費,員工稍有過失就要被教訓半天。沒客人的時候就讓員工倒騰書架,有好多次他被笨重的書架擠破了手卻隻能忍著。以前他是一個人,不爽就走人。現在有了姑娘,他想他得負責任。姑娘很心疼他,每次去找他都帶幾本他喜歡看的書和他喜歡吃的零食,收拾房間,洗衣服,很有賢妻良母的風範。
夜深人靜的時候他會想家。是愛情重要還是親情重要呢?他想自己和姑娘的感情基礎還不夠堅實,若異地相隔,縱然有電話、郵件聯係,時間久了感情也會出現裂痕。而父母這邊,縱使十年不歸,父母也不會不認他這個孩子的。
他看到網上有不少雜誌重金征稿,他想掙點稿費給姑娘買一些禮物。他把平時寫的文章整理出來,打出來發到網上,發到編輯的郵箱裏。幾天後編輯回複說風格不適合。他再給別的雜誌編輯,答複仍舊是風格不適合。他感到很沮喪,就好像一個人遠遠地看到地上有一塊圓圓的在陽光下閃閃發光的東西,以為那是硬幣呢,跑過去一看卻是塊玻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