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嵌入性”(embeddedness)是新經濟社會學中的一個重要的研究視角。卡爾·波蘭尼認為“嵌入性”是指人類經濟嵌入非經濟的製度之中,這些製度的表現不單純是經濟的,經濟活動是社會活動的一部分。馬克·格拉諾維特在《經濟行動於社會結構:論嵌入性問題》一文中指出,在社會結構如何影響經濟行動這個問題上,存在著“社會化不足”(under—socialized)和“社會化過度”(over—socialized)兩種有失偏頗的觀點。經濟學的分析大多持“社會化不足”的觀點,認為個體行動者在從事經濟活動時完全按照自己的效用最大化原則行事,這種“社會化不足”的經濟人作為“沒有品格的人”不具備通過社會關係獲得的性格特征;而社會學的分析大多持“社會化過度”的觀點,認為行動者的經濟行動總是受到來自社會結構各個方麵的影響和製約,以至於行動者隻是按照社會業已確定的規則去追求經濟利益,這種“社會化過度”的行動者不能在合乎規範和偏離規範的行動之間及不同的可選規範之間進行基於利益的權衡。格拉諾維特指出,“社會化不足”和“社會化過度”看似對立,但二者實際上都對個體持有一種原子化的觀點,即二者都認為個體的行動不受社會真實情形(realsocialsituation)的影響。因此,格拉諾維特提出“嵌入性”概念的目的就是要把握個體的經濟行動與社會結構之間互動關係的真實情況,一方麵,社會行動者的行動是在社會結構的約束下進行的,從而與“社會化過度”的觀點區別開來;另一方麵,個體行動者盡管受到社會結構的製約,但行動者仍有理性選擇的能力,從而與“社會化不足”的觀點區分開來。
“嵌入性”可以理解為社會行動者在社會結構的約束下進行理性選擇的一種行動過程。現實中的社會行動者都是處於社會生活之中的。行動者之間會發生各種社會關係,沒有行動者能夠像“原子”一樣外在於社會而孤立地存在著。行動者的“理性”是受社會環境的影響而建構起來的。理性與社會之間存在必然的聯係,阿瑪蒂亞·森就提出了“社會理性”的問題,認為理性有一種不可忽視的社會成分,個人身份受到所屬群體的影響;丹尼爾·貝爾指出,理性的概念與社會價值相關,而且總是文化地形成的;阿瑟·L·斯丁奇科姆認為,理性的基本特質就是它是一個社會現象,不是一個個人的現象。
人們的理性行動嵌入於社會結構之中。一方麵,在特定的社會背景之下,社會行動者的理性選擇會呈現出獨特的方向,表現出特殊的行動方式;另一方麵,理性行動隻是嵌入於社會結構之中。社會行動者雖然受到社會結構的規範、製約乃至建構,但行動者並未因此而喪失自由的意誌,它仍然是有理性選擇能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