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工程與社會的嵌入性關係(2 / 2)

毋庸置疑的是,工程作為人類創造人工物的一種實踐活動,顯然是一種理性行動。既然理性行動嵌入於社會結構之中,那麼,工程也就必然嵌入於社會結構之中。

從“嵌入性”的視角來看,人類的工程活動作為一種實踐活動是無法脫離社會結構和社會關係的,一方麵,工程活動總是在一定的社會結構的約束下進行的;另一方麵,具體的工程活動盡管受到社會結構的製約,但這些工程活動對一定的社會結構又會產生反作用,能夠建構一定的社會結構。吉登斯認為結構指的是一種各種關係脫離了時空所構成的虛擬秩序。隻有在處於具體情景中的人類主體運用各種知識完成的活動中獲得了具體體現,結構才能得以存在。正是通過這種活動,結構被再生產為根植在時空跨度中的社會係統的結構性特征(吉登斯,1998:436)。吉登斯認為結構是一種循環反複地卷入社會係統再生產的規則與資源,結構作為記憶痕跡、作為人類認知能力的生物基礎而存在,具體體現在行動之中。所以,社會結構內在於社會行動中,通過社會行動體現出來,正因為如此,社會結構和社會行動是相互影響的,結構化是一個雙重過程,規則和資源被用來組織跨時空的互動,並通過這種方式來生產或改變這些規則和資源。

在筆者看來,社會結構是社會行動者在互動基礎上形成的相對穩定的關係協調體係,社會結構在本質上是一種互動關係係統(鄭杭生、趙文龍,2003)。對於任何一個社會行動者來說,一方麵,社會結構是獨立的,因為結構是反映社會行動者關係的範疇,或者說社會結構是外在於社會行動者的;另一方麵,社會行動者在互動過程中,要受到既有的社會結構的製約,人們的互動行動嵌入於一定的社會結構之中。但是行動者畢竟是具有主觀能動性的理性行動者,行動者在互動過程中,根據形勢需要,在具體的時空狀態下,可以廢除現有的規則,打破已有的規範結構,而創造、再生產出新的社會結構。

作為推動社會經濟發展的最基本活動方式的工程活動嵌入於一定的社會結構之中。任何一項工程都包括規劃、設計、決策、建設、運行等多種環節,這就決定了工程活動同時是一種經濟社會的建構性活動,具有一定的社會性,它的開展與實施受到社會文化和社會關係的影響和製約。

上一頁 書頁/目錄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