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社會政策目標選擇對就業政策的影響的模型(1 / 2)

社會政策的目標與社會政策的概念有關。社會政策分狹義的社會政策與廣義的社會政策。廣義的社會政策“研究對象是整體的社會及其‘組成部分’”(伊蕾娜·迪克森,1989)。“就目標觀念來說,……與社會的重大行動相關。”(伊蕾娜·迪克森,1989)本文使用廣義的社會政策概念,政策目標是在此基礎上來使用的。

根據不同的標準,社會政策目標可以分為多種目標類型。根據政黨自身的價值觀不同,社會政策的目標分為:追求效率和追求公平。以凱恩斯理論為基礎的政黨,主張國家幹預,認為公平是一種“天賦權利”,它不能用金錢來衡量和標價;以經濟自由主義學派為理論基礎的政黨,主張要通過市場機製來配置資源,要把與市場相聯係的效率確立為優先的政策目標(袁銀傳,2002);此外,社會政策追求的價值目標還有:追求自由或追求控製,追求個人主義或追求集體主義,追求人道主義或追求人權,等等(關信平,2004)。

根據實現目標的時間長短,社會政策目標可以分為:長期目標、中期目標和短期目標。也可以根據追求目標的複雜程度,分為單一目標、雙重目標以及綜合目標。也可以根據目標解決問題的程度,分為現實目標、中間目標和理想目標等。在現實中,政府在製定政策時,有時“不得不服從更為基本的更為迫切的目標以及任務。”(關信平, 2004)

本文根據實現目標的時間長短,將建國後我國實際執行的就業政策分為三種類型,即追求短期目標的就業政策、追求中期目標的就業政策和追求長期目標的就業政策。其中,追求短期目標的就業政策,一般在1至4年內實現政策目標,即目標期為1至4年;追求中期目標的就業政策,一般目標期為5至9年;追求長期目標的就業政策,一般目標期為10年以上。

通過研究發現,我國建國後就業政策的製定,取決於決策者對社會政策目標的選擇。針對同樣的問題,在決策者追求不同政策目標的條件下,所建立的政策係統覆蓋的範圍大小是不同的,即決策者利用的政策資源不同,控製和消解的影響因素不同,政策執行後的短期和長期效果也將有所不同。建立如下模型:

該模型參考李黎明的《社會工程學:一種新的知識探險》(西安交通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2006年01期)以及李欽湧著《社會政策分析》(台灣巨流圖書公司,1999年11月)中的模型。

1.Z軸表示社會政策目標

在製定就業政策時,政府要對政策目標進行選擇。政府選擇的政策目標可以根據不同的標準進行劃分。例如根據實現目標的時間長短分為短期目標、中期目標和長期目標三種;可以根據追求目標的複雜程度,分為單一目標、雙重目標和綜合目標;可以根據價值觀不同分為追求效率與公平的政策目標等等。因此,Z軸上的指標分為政策目標一、政策目標二、政策目標三、政策目標四……等。根據就業政策目標的選擇不同,其運用的政策資源不同,進而控製和消解的就業影響因素將不同,最後達到的效果也會有很大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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