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數據結果及分析(1 / 2)

本文所要探討的是人力資本和社會資本對大學生職業選擇的影響。這裏從三個角度對求職意向做統計分析:(1)工作單位(工作單位的所有製性質);(2)工作地區(城市級別);(3)期望月薪(取對數)。

(一)假設1檢驗

這次調查顯示,44.6%的大學生畢業後,首先選擇事業單位,其次是外資、合資企業,占到17.2%,而國有、集體企業和私營、民營、個體企業各占到15.0%和14.6%。大學生之所以首選機關事業單位,是因為國家單位(特別是在政府機關、組織機構上具有優勢的國家單位)在職職工各種保險(醫療、養老等)、住房津貼等方麵的福利,仍然比剛崛起的私有和外資企業具有優勢,因此更能吸引大學生對其職位的追求。邊燕傑、林南的研究認為,在中國事業單位及國有企業仍然是就業者的主要選擇(Bian,1994;Lin and Bian,1991),這一研究結果在此次調查中再次得到了部分驗證。

就業單位選擇的多元回歸分析,在家庭背景中父親的教育程度對工作單位的選擇意向統計顯示為負向作用,但影響作用不顯著;而家庭中的經濟收入對工作單位選擇影響顯著。在其他變量保持不變的情況下,家庭年收入5萬元以上的大學生相對於參照組(年收入低於0.5萬元),越傾向於外企就業,其發生比分別是政府機關、事業單位、國有集體企業、私營、民營企業的1.96倍、2.99倍、1.88倍和1.97倍。研究發現父親職業地位較低的大學生,偏好去機製相對靈活的外資企業求發展;而父親的職業是國家機關幹部的大學生,則傾向於選擇政府部門就業,這一幾率高達2.67倍(p<0.001)。

統計數據表明,就單位選擇而言,家庭的經濟收入均具有顯著的負向影響,即家庭經濟收入越高,其子女越傾向於選擇外企合資企業就業;家庭經濟收入一般的學生,則傾向於選擇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和國有企業等。對這個結果可能的解釋是,家庭經濟狀況的不同,反映了大學畢業生對待職業風險的態度也是不同的,外企收入雖然相對較高,然而風險也相對較大,而富裕群體在職業選擇時承擔這種風險的能力也相對較高。同時,父親職業狀況較低的學生比較偏好去企業就業的可能性更大一些,這從側麵說明家庭狀況越差,即擁有的社會資本越少,選擇社會地位資源含量較高單位的可能性也越小。

人力資本變量數據顯示,就讀於非985工程學校、獲得獎學金和英語六級證書以及有工作經驗的學生,更願意去外資企業工作;在學曆水平上,研究生更傾向於事業單位和外資企業就業,其發生比分別是本科生的1.9倍和1.4倍。文史經管專業的學生更傾向於選擇政府機關,其發生比是外企的2倍,而理工類專業的學生更傾向於在國有企業就業,其發生比是外企的1.7倍。在其他量不變的情況下,中共黨員的學生更偏好於政府機關、事業單位和國有集體企業就業,其發生比是非黨員學生的1.8倍(p<0.001)、1.2倍(p<0.05)、1.3倍(p<0.01)。以上結果說明,在人力資本投資收益風險約束下,大學生以職業價值最大化為擇業目標。在大學生擇業過程中,隨著家庭資源的增多,選擇更具風險性(更具有挑戰性)職業的可能性也在增加。

控製變量中的生源地對單位選擇具有顯著的負向影響,生源地是非城市的大學生更傾向於去外企工作。而相對於外企而言,女學生更傾向於去事業單位就業。回歸方程表明,在小於0.001的顯著水平上,女學生選擇事業單位就業的發生比是男學生的2.1倍。

以上統計結果表明,人力資本和社會資本對大學生的就業意向(單位選擇)具有顯著影響。說明人力資本越豐富,社會資本越充裕,其越傾向於社會地位資源含量較高的單位就業。

(二)假設2檢驗

這次調查結果顯示,44.2%的大學生畢業後選擇省會城市就業,其次是沿海開放城市,占到38.6%,兩者比例占到了總數的82.8%。大學生的地區就業意向顯示,東部經濟發達地區對高學曆人才更具吸引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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