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風險與風險社會(2 / 2)

3.風險的內生性與人為性

伴隨著人類的決策與行為,是各種社會製度,尤其是工業製度、法律製度、技術和應用科學等正常運行的實踐性後果。而自然“人化”程度的提高,使得風險的內生特點更加明顯。同時,風險社會“存在於自然結束之後。很明顯,自然的結束並不是指物質世界或物理過程不再存在,而是指我們周圍的物質環境沒有什麼方麵不受人類幹擾的某種方式的影響。”隨著人類活動範圍與頻率的擴大,其決策和行動對自然和人類社會本身的影響也極大地增強,使得風險構成中的自然風險占主導逐漸演變成人為的不確定性占主導。吉登斯區分了兩種類型的風險:外部風險和被製造出來的風險。“外部風險就是來自外部的、因為傳統或者自然的不變性和固定性帶來的風險”;“被製造出來的風險,指的是由我們不斷發展的知識對這個世界的影響所產生的風險,是指我們沒有多少曆史經驗的情況下所產生的風險。”傳統的工業社會以及此前的社會,人們所擔心的是外部風險;而在當代,被製造出來的風險取代了外部風險占據主導地位,由此標誌著進入風險社會。

4.風險的關聯性與複雜性

風險具有關聯性。由於人類實踐活動導致全球範圍內風險廣度和深度的變化,風險社會中風險的構成及其後果更趨於複雜:從自然風險轉向人為風險,從個別風險、區域風險轉向全球性風險,從物質利益風險轉向文化風險、道德風險、理論風險等非物質風險,從單一風險後果轉向多重風險後果,從單一風險主體轉向多重風險主體,風險從簡單應對方式轉向綜合應對方式。例如,某些風險會悄悄地轉化,由經濟風險導致市場瓦解,造成資本貶值,進而轉變為信任風險,導致追隨民眾的喪失,使全體政治成員受到侵蝕,最終轉變為後果嚴重的政治風險。最嚴重時還會轉變為社會風險,導致整個社會處於崩潰的邊緣,造成極大傷害。當風險不能及時得到控製時,它會給整個社會帶來相關的一係列連鎖反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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