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解決現行社會保障體係問題的方案和建議(1 / 3)

(一)構建“一體兩翼四輪驅動”的社會保障目標體係

在社會保障目標體係方麵,筆者從全局性和戰略性的體係結構新角度,提出建立以社會保險為主體,以企業補充保險和個人儲蓄保險為兩翼,以社會救濟、社會福利、社會優撫、社會低保為四輪驅動的社會保障體係結構。它既有係統性,充分揭示了社會保障各個方麵的相互聯係和結構整合,又分清了主次,明確了“主體”、“兩翼”、“四輪”這樣三種定位,在社會保障的人力、財力、物力、信息、政策、法律等方麵揭示了主要著力點和全麵兼顧的方方麵麵。

這樣的體係結構有三層含義:其一,在社會保障的各項目中,應當堅持將社會保險作為主體,因為這種方式能夠很好地體現被保障者權利義務的對等性,能夠較好地提高社會保障製度的效率。其二,在社會保險中,應通過建立多層次的保障體係來體現社會保障的社會性。現行社會保障體係的社會性主要體現在責任分擔上,特別是體現在保險費交納責任的分擔上,如在基本社會養老保險中,個人、企業和國家三方分擔保險費的積累責任。而在進一步健全社會保障體係的過程中,則應當通過進一步增強多元主體的參與性來更好地實現保障的社會化,即應該在國家主導的社會保險之外,大力興辦企業補充保險和個人儲蓄保險。其三,大力發展社會救濟、社會福利、社會優撫、社會低保等其他社會保障項目。社會救濟是扶危濟困必不可少的社會保障項目,社會優撫很好地體現了地方政府對人民軍隊的支持,社會福利和社會低保是人道主義、人本思想的體現。但是在近些年的社會保障改革中,改革的重點放在了社會保險體係的改革上,對上述四個項目的發展投入力度還很不夠,因此在社會保障體係健全過程中,應當對這些“弱勢項目”有所強化。

(二)在城鎮社會保障體係中,在鞏固社會保險的基礎上,進一步鼓勵企業補充保險和個人儲蓄保障,真正實現“三支柱”的社會保險構架

我們建議在城鎮社會保障體係中,仍應堅持以社會保險作為最主要的核心保障項目,在鞏固由政府主導的基本社會保險的基礎上,進一步興辦企業補充保險和個人儲蓄保障。之所以在城鎮中要繼續強化社會保險,是因為城鎮中的大部分居民可以通過就業勞動獲得相對穩定的收入,因此可以要求其通過履行繳納保險費的義務來享受社會保障的待遇。

首先,應繼續鞏固由政府主導的基本社會保險。第一,要繼續堅持基本養老保險的省級統籌,並且要加大統籌和協調力度,體現統籌的優勢,即實現社會保障的公平價值。第二,可以延續現有的“做小做實”的思路,繼續努力把個人賬戶做實。在這一過程中地方政府要勇於承擔責任,既要盡力向中央政府爭取政策和財政支持,也要努力發揮地方政府自身的潛力。第三,在個人賬戶做實的基礎上,引入“資產社會政策”的理念,努力實現社會保障基金和個人賬戶的共同保值增值。

其次,在鞏固基本社會保險的基礎上,大力興辦企業補充保險和個人儲蓄保障。由國家推行的社會保險製度具有“廣覆蓋、低保障”的特點,是用來滿足員工最基本的保障需求的,並不能滿足人們更大範圍、更深層次的社會保險需求,因此有必要大力興辦企業補充養老保險和個人儲蓄保障。這樣做既可以提高整個社會對社會保障的參與度,同時也可以提高一部分人的社會保障水平。另外,由於商業保險公司等市場主體的參與,以企業和個人為主的保障能夠更好地實現社會保障的效率價值。

(三)在農村社會保障體係中,根據社會分層理論,將農民劃分為以傳統農業生產為生的農民、農民工、失地農民等不同的群體,為其建立有針對性且相互銜接的社會保障製度

我們應從以下幾方麵著手健全農村的社會保障體係:一是增加資金投入,將農村扶貧範圍由隻對絕對貧困人口的扶貧擴大到對弱勢群體的扶貧。二是改生活救助為生產援助,使扶貧方式由現金和實物援助為主轉變為培植自力更生能力的援助為主,擴大在項目、技術、培訓、生產和銷售等方麵的有效援助。三是加大對農村弱勢群體子女教育的援助,有效促進農村弱勢群體文化知識的提高,切實增強農村弱勢群體自我發展的能力。可通過減免學費、提供助學金等方式,確保農村弱勢群體適齡子女能完全接受九年義務教育。四是根據勞動力情況,對農村弱勢群體合理分類,區別對待,有針對性地采用救濟、救助、扶持、援助等方式進行“扶弱”。五是將農村弱勢群體的援助納入發展農村經濟和調整經濟結構的大環境中加以考慮,農村重點項目和產業化項目應優先照顧貧困地區和貧困人口。六是盡快建立最低生活保障製度,保障特困人群的基本生活需要。農村弱勢群體中很大部分由孤寡戶、老齡戶、傷殘戶以及有病或生理缺陷人口的農戶組成。這些農戶的生存和發展的能力欠缺,生活狀況令人擔憂。逐步建立農村最低生活保障製度,以保障特困人群的生活需要。

上一章 書頁/目錄 下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