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全球化對跨國公司承擔社會責任的要求(1 / 1)

跨國公司是全球化的主導者和主要體現者。國際直接投資和跨國公司內部貿易是世界經濟全球化的根本原因,後者反過來又促進了國際貿易和跨國公司的發展。隨著跨國公司聯合和兼並的浪潮進一步高漲,跨國公司日益成為世界生產的主要組織者,他們通過對外直接投資在國外建立分支機構形成了超國家的生產和銷售網,把世界各國市場和經濟活動空前統一起來。推動了世界經濟的發展和經濟國際化。主要工業國的數據表明,1999年跨國公司的產值已占世界總產值的40%,跨國公司內部和相互貿易已占世界貿易的60%,超過2/3的國際貿易額與跨國公司的活動有關,跨國公司控製了國際技術貿易的60%至70%,在全球的直接投資已占國際直接投資的90%以上。由此,跨國公司成為經濟全球化的主要承載者和受益者。實力迅猛發展的跨國公司對全球經濟、政治、社會生活的影響力急劇膨脹。

由於跨國公司的影響力不斷增大,對於跨國公司所應承擔的責任的討論,也從最初公司如何追求利潤最大化,發展到公司除應追求贏利的目標外,還應承擔何種社會責任。企業社會責任(CSR,CorporateSocialResponsibility)是西方社會發展到一定曆史階段的產物。其概念從20世紀20年代在西方發達國家產生到現在已有近百年的時間。但發展主要是從20世紀30年代開始的。隨著人們價值觀念、消費觀念的改變,以及對可持續發展觀的認可,圍繞著捍衛消費者利益、勞工利益、環境利益這三大公眾利益,從30年代起在西方社會掀起一係列的廣泛深入持久的社會運動,包括消費者運動、勞工運動、環保運動、女權運動、社會責任投資運動、可持續發展運動等等。西方的消費者越來越關心他們所購買的商品的製作是否符合基本的人權標準和環保標準。他們把“拒絕購買”作為手段,迫使企業為了市場份額而不得不認真聽取消費者的聲音。特別是對那些有品牌的跨國公司,為保證其長期效益,不能僅僅考慮其利潤因素,而必須考慮其利益相關者的訴求和通過“道德投資”和“環境投資”來引導企業注重改善勞工狀況和環境保護。通過這些係列運動,形成新的社會共同價值觀。與這種新的價值觀相適應的是形成了新的社會力量迫使企業按照其相應的道德要求調整經營行為。20世紀90年代初期,美國勞工及人權組織針對成衣業和製鞋業發動了“反血汗工廠運動”。因利用“血汗工廠”製度生產產品的美國服裝製造商Levi-Strauss被新聞媒體曝光後,為挽救其公眾形象,製定了第一份公司生產守則,目的是促使企業履行自己的社會責任。在勞工和人權組織等非政府組織和消費者的壓力下,許多知名跨國公司也都相繼建立了自己的生產守則,後演變為“企業生產守則運動”,又稱“企業行動規範運動”或“工廠行為守則運動”。

跨國公司成為企業社會責任的全球推動者和急先鋒,既有西方社會價值觀的發展變化因素,也有經濟全球化的動因。從微觀層麵來看,傳統的競爭優勢發生了變化,從傳統的成本、質量、供貨期,又發展出了企業聲譽、生產安全性、商業道德等新的競爭優勢。隨著消費者運動的興起,跨國公司要想保持自己的競爭優勢,必須接受將社會責任作為一種競爭優勢的現實。跨國公司的利益實現機製的變化,促使跨國公司必須考慮其利益相關者的訴求;從宏觀層麵來看,跨國公司作為經濟全球化的直接受益人,也必須擔負起全球化的責任來,以逐步消除經濟全球化的負麵影響,否則目前主要有利於發達國家的經濟全球化難以為繼,跨國公司的長遠利益難以得到保障。雖然發達國家和發展中國家要共同努力,使經濟全球化朝著有利於大多數人的方向持續發展下去,但發達國家有條件和理由承擔起更多的職責。代表發達國家受益於全球化的跨國公司,應以企業社會責任作為一種對全球化及發展中國家勞工及社會環境負責的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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