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節 真正劃清兩種民主觀的界限(1 / 3)

建設高度的社會主義民主和完備的社會主義法製,是我國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一個重要目標,也是黨和人民群眾的共同願望。要達到這個重要目標、實現這個共同願望,在我國麵臨的複雜的國內外條件下,不能不是一個充滿機遇和挑戰的漸進過程。這裏,能否劃清社會主義民主與西方議會民主的界限,堅持積極地有領導有步驟地推進我國社會主義民主建設,是我們能否達到目標、實現願望、利用機遇、迎接挑戰的關鍵。

江澤民同誌指出:要注意分清一些基本界限。社會主義民主同西方議會民主的界限,就是其中必須分清的一個原則界限。所謂劃清社會主義民主同西方議會民主的界限,從一般性和特殊性的角度看,就是在一般性的基礎上明確各自的特殊性。劃清兩者的界限,正確認識這兩種思潮的實質和發展趨勢,對增強我們的民族自信心,堅持建設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理論,堅持正確的政治方向,都非常重要。

以美國為首的西方國家“西化”、“分化”、“弱化”我國的一個重要手段,就是極力混淆這個界限,並在把水攪混以後,企圖將他們那一套西方議會民主強加給我國,把我國變成它們的附庸。在1989年那場政治風波中,一些資產階級自由化的頭麵人物,用來欺騙涉世不深的青年學生、挑起動亂的東西,也是極力混淆這個界限,推銷西方議會民主那一套。在1999年以美國為首的北約祭起“為價值觀而戰”的法寶,用“民主、自由、人權”作為發動侵略主權國家南斯拉夫聯盟的借口,仍然是把西方議會民主價值觀當做惟一的價值觀,而否認還有不同於西方民主的社會主義民主。所有這些都進一步說明了劃清兩種民主觀、樹立正確的民主觀的重要性。

(1)民主中的一般性和特殊性

民主的一般性或普遍性是指民主的本質規定及其一般原則;民主的特殊性是指體現上述本質規定及其一般原則的形式的多樣性,這種多樣性紮根於各國的社會製度、曆史背景、內外環境、文化傳統、發展水平等具體情況不同。民主的一般性和特殊性可以從多種視角來說明,我們主要從以下兩個方麵來考察:

第一,作為國家形態的民主和非國家形態的民主。

“民主”一詞來源於希臘文的人民、統治、政府和權力。詞源上的意義為“人民的政治權力”、“人民的統治”、“人民當家做主”。因此從起源上看,民主指的是國家製度、國家形式。我們今天仍然主要在這個意義上來使用民主一詞。

如果進一步分析,就可以知道,做主也好,統治也好,都必然涉及政治權力和公民權利兩個方麵,由此可以劃分出民主的密切相關的兩種範疇:與政治權力有關的是民主的國家形態或國家製度,這方麵的內容構成作為國家形態的民主,這是民主的主要含義。與公民權利有關的是社會成員的行為方式及其相互關係形態,這方麵的內容則構成作為非國家形態的民主。人們通常所說的民主作風、民主方法、民主權利等,主要是指非國家形態的民主,這是民主第二位的但並非不重要的含義。對執政黨來說,這兩方麵的民主建設都不可偏廢;對執政黨的黨員和幹部,特別是領導幹部來說,更要十分注意在自己的活動中重視民主作風、民主方法,尊重民主權利等非國家形態的民主。因為人民群眾往往是通過非國家形態的民主來評價作為國家形態的民主的。

國家形態的民主主要包含下述內容:在充分考慮人民意願和利益的基礎上,通過人民直接參與或間接參與,第一,形成和分配權力;第二,規定行使權力的原則和程序;第三,明確各階級、各階層、各個社會團體,即各個利益群體在社會權力體係中的地位及相互關係;第四,確認越軌行為以及對之進行製裁的基本規則。民主的國家製度的特點是:具有深厚的群眾基礎,權力的行使能夠代表人民的利益,同時又受到人民的監督,因此這種權力體係具有廣泛的社會合法性。從根本上說,隻有社會主義民主的國家製度才可能真正具有這些特點;資本主義民主的國家製度至多隻是形式上具有。

國家形態的民主也可以從國體和政體兩方麵來看:作為國體的民主規定人民當家做主的地位;作為政體的民主規定人民當家做主的形式。例如,我國的社會主義民主,就國體來說,是工人階級領導的以工農聯盟為基礎的人民民主專政,它規定了我國人民當家做主的地位;就政體來說,是按照民主集中製組織起來的全國人民代表大會製度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製度,以及中國共產黨領導下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製度,它確定了我國人民當家做主的形式。

非國家形態的民主主要包含下述內容:第一,在公民人格平等的基礎上建立人與人之間的關係;第二,賦予每個公民同等程度的權利以及相應的責任和義務;第三,承認和肯定公民的獨立人格和尊嚴。非國家形態的民主最主要的特點是:以人格平等為前提,承認公民的獨立性、自主性,賦予公民自由權利及相應的義務,從而使社會成員能夠充分發揮其創造性和活力。

非國家形態的民主也可以這樣來表達:在一定國體和政體下的人民當家做主的行為方式和彼此間的相互關係。就我國的社會主義民主來說,非國家形態的民主就是在上述國體和政體下,由憲法和法律保障的公民的基本權利和基本義務,它表明我國人民當家做主的行為方式及彼此間的相互關係。

作為國家形態的民主和非國家形態的民主,之所以是普遍的,是因為任何民主都是有這兩種形態,沒有例外;而之所以是特殊的,是因為在不同國家,這兩種形態的民主各不相同,這兩種形態的民主之間的關係也各不相同。

第二,作為民主構成的三原則:多數原則、程序原則和少數原則。

考察近代各國不同類型、不同形式的民主實踐,作為國家形態的政治民主製度都包含上述指出的三個原則。

所謂多數原則,即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是指政治民主這種“人民的統治”、“人民當家做主”,實際上是“人民”中多數人的統治,是按照多數人的意誌來決定政府的組成和改變,來進行其他政治決策。多數原則是民主製的靈魂,可以說,沒有多數原則就沒有民主。一般地說,在正常的政治行為中,是否服從多數,是有沒有民主意識的表現之一。

所謂程序原則,是指政治民主,不論是民主的政治決策,還是民主的選舉,都必須有法定的、可遵循的程序和規則,通常這種程序和規則是由憲法和其他法律來規定的。多數人的意誌要通過法定程序才能得到表現和承認。法定的程序一旦確定,不能輕易改變。違背或破壞法定程序,被看做是違背或破壞民主製度。權力的製衡,也是通過體現程序原則的法定程序來實現的。

所謂少數原則,是指民主政治要求:隻要少數服從多數的裁決,就應當允許少數保留自己的意見,保護少數的正當利益。決不能因為是少數,因為有不同意見而加以歧視,甚至加以鎮壓。沒有這一原則,民主是不完全的。隨著民主程度的提高,少數原則將越來越被重視。

至此,我們可以進一步了解,民主主要就是用多數原則、程序原則和少數原則來體現的人民當家做主的國家形式、國家製度。這是一般性。當人民是以資產階級為主時,便是資產階級民主,也即資產階級專政。與這種作為國體的資產階級民主相對應,作為政體的資產階級民主通常采取議會民主的形式。西方議會民主也不是一個模式。最典型的是美國的議會民主,它主要由普選製、兩黨製和三權分立製這樣一些製度組成。而當人民是以無產階級和勞動人民及其同盟者為主時,便是社會主義民主。我國的社會主義民主,不論是就國體來說,還是就政體來說,都是與美國式的西方議會民主不同的。這又是特殊性。

(2)從國體上劃清兩種民主的界限

國體,指國家的階級本質,指社會各階級在國家中的地位。政體,指國家政權的構成形式。國體與政體的關係是:國體決定政體,政體與國體相適應,政體表現國體。由於國體決定政體,因此從國體上劃清社會主義民主與資本主義民主的界限是更為根本的。當然,這樣說絲毫也不意味著從政體上劃清兩種民主的界限不重要,因為國體與政體是相互聯係的,國體畢竟要由一定的政體來表現。

所謂從國體上來認識民主,總的說來就是要從一定社會的經濟基礎和階級關係出發來認識民主。具體可以通過下列幾個方麵來把握:

第一,任何民主都屬於政治上層建築,由一定的經濟基礎產生,並為這種經濟基礎服務。從這個觀點看,資產階級民主與社會主義民主之間最根本的區別就顯露出來了。

西方資產階級民主是建立在生產資料私有製經濟基礎之上的政治製度,不管它采取什麼具體形式,是君主立憲製還是總統製、內閣製等等,本質上都是資產階級用以保護和鞏固自己的財產所有權和政治統治的工具。例如,美國資產階級在大談民主的時候,總是堅持“私有財產神聖不可侵犯”這條根本原則,也就是堅持生產資料和私人資本神聖不可侵犯。這就使他們標榜的民主不能不是生產資料的壟斷者——有產者、富人——的民主,被剝削的勞動群眾沒有也不可能真正參加國家的管理。工人階級和勞動群眾經過不斷鬥爭獲得的一些民主權利,也是局限在不影響資產階級統治的範圍內,歸根到底是有利於資產階級鞏固其統治的。無論是美國的選舉製度、議會製度、黨派製度以及三權分立製度等等無一不是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