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次,中國維護國家的統一是否如美國所攻擊的是違反了人權。在這裏,所謂“西藏人權問題”是多年來美國借口人權問題對我國進行攻擊的一個主要問題。美國提出的西藏人口和西藏沒有宗教信仰、言論自由等問題,以及達賴散布的“西藏是世界上侵犯人權最嚴重的地區之一”的言論,是根本違背實際的。
眾所周知,舊西藏是一個政教合一、僧侶貴族專政的封建農奴製社會,廣大藏民被當做會說話的工具,沒有絲毫的人權。1959年中國政府在西藏實行民主改革以後,廢除了封建農奴製,使昔日的奴隸變成了國家的主人,西藏獲得了前所未有的發展。根據國家統計局人口司提供的數據,西藏的人口從1953年的100萬,發展到1990年的210萬;西藏藏族占總人口的比例,1990年為95.45%。西藏人口平均壽命也從過去的35歲延長至65歲以上。西藏實行民主改革後,實行了政教分離,廣大藏民的宗教信仰自由權利得到法律保護,並享有包括實行民族區域自治在內的廣泛政治權利,還恢複了一些傳統的宗教節日和活動。這些都是有目共睹的事實。在此,我們不禁要問美國以“人權維護者”自居的人們,究竟是舊西藏實行的烏拉差役、人身奴役、農奴生命毫無保障的那樣一個反動的、野蠻的封建農奴製度有人權呢?還是埋葬了千載給西藏社會帶來巨大災難的封建農奴製度,使百萬農奴翻身解放成為真正的人的社會主義製度有人權?美國那些“人權衛士”為了不可告人的政治目的,竟至竭力支持達賴集團夢想恢複他們失去的封建農奴製的“天堂”;竟至白日夢囈胡說在西藏“殺了120萬人”,如果那樣,西藏人口由和平解放前100萬發展到今天的200多萬又是怎麼來的呢?在這些“人權衛士”的拙劣表演中,哪裏還有一點真正人權的影子!
美國之所以攻擊中國政府在西藏侵犯人權,目的在於以人權為借口,否定中國對西藏的主權,妄圖分裂中國。所以,當美國及其西方夥伴在聯合國人權委員會第48屆會議上專門提出“中國/西藏局勢”決議草案要求進行表決時,亞洲、非洲和拉丁美洲的許多國家立即表示反對,指出,它“帶有明顯的政治目的”,“有損中國的主權和領土完整”。美國分裂中國的意圖還在其國務院1990年2月21日發表的世界人權報告中清楚地表現出來,這份報告居然指責我國政府“禁止擁護民族分裂、威脅國家統一的示威”,“不容忍以宗教方式鼓吹西藏獨立”。一語泄露了天機,原來美國要的並不是真正的西藏宗教信仰和言論自由,而是進行民族分裂、破壞國家統一的自由。西藏是中國領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這一點連美國政府也不否認,既然如此,中國政府禁止少數西藏分裂主義者分裂祖國、破壞國家統一的活動,又怎麼是違反人權呢?難道隻有把西藏分裂出去才叫尊重人權麼?隻要我們再看一看1991年5月美國國會通過的“1992年和1993年國務院授權法”,這個法案多處含有幹涉中國內政的內容,其中竟然聲稱“西藏與四川、雲南、甘肅和青海的部分地區是被占領國家,達賴是其真正代表”。像這樣粗暴幹涉中國內政的法案,美國總統竟予簽署。這就再清楚不過地反映了美國所謂的“西藏人權問題”的實質。
最後,能否借口人權問題幹涉主權國家的內政。美國利用人權外交對我國展開的“人權攻勢”,是對我國內政的粗暴幹涉,我們必須堅決反對。
第二次世界大戰後,人權事業的一個重要進展是提出了對人權進行普遍的國際保護問題。1954年製定的《聯合國憲章》將“促進全體人類之人權及基本自由之普遍尊重與遵守”列為基本宗旨之一。長期以來,美國及其西方夥伴借口人權的國際保護鼓吹“人權高於主權”的論調。裏根執政時期,負責人權事務的官員直截了當地說:“人權問題不再被認為本質上屬於一國國內管轄的事項”。1990年美國副總統奎爾在聯合國人權委員會第48屆會議上發言說:“當一個政府被指控違反人權時還以‘主權’、‘不幹涉內政’為借口,這樣的時代已經一去不複返了。”最近,美國總統克林頓甚至宣稱,可以對主權國家的內政進行武力的“人道主義幹預”。在這裏,以人權作為其推行霸權主義的工具表現得再明顯不過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