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節 《交鋒》的基本手法:歪曲鄧小平理論和十五大精神(2 / 3)

可見,堅持“三個有利於”標準是以解決了姓“社”姓“資”、姓“公”姓“私”這個根本問題為前提條件的。堅持社會主義方向和公有製是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題中應有之義,是社會主義本質的內在要求。不堅持社會主義方向,就談不上“解放生產力,發展生產力”;不堅持公有製,就談不上“消滅剝削,消除兩極分化,最終達到共同富裕”。而且由於生產力的發展是長期發展與短期發展的統一,資本主義最終隻能阻礙生產力的發展,因此,不問姓“社”姓“資”與姓“公”姓“私”就無法長期堅持“三個有利於”標準。我們必須牢記江總書記的這句話:“我們一方麵要大膽學習和借鑒資本主義國家的一切好東西,有些東西不僅要學,還要花錢去買;另一方麵又要堅決抵製各種腐朽的東西和反映資本主義本質屬性的東西。”在涉及中國社會發展的性質和改革開放的方向問題時,絕不能不問姓“社”姓“資”和姓“公”姓“私”。部隊的許多官兵用一句很通俗的話概括了這個很深刻的道理,他們說:“上街買東西還要問一下是真貨還是假貨,改革開放這麼大的事怎能不問一下姓‘社’姓‘資’。”在部隊開展的“高舉旗幟,維護權威”的教育中,不少官兵很尖銳地提出:“軍委江主席強調要劃清八個界限,有人卻針鋒相對地大講要衝破姓‘社’姓‘資’、姓‘公’姓‘私’的界限,他們究竟意欲何為?”說穿了,隻有當你不問姓“社”姓“資”和姓“公”姓“私”時,某些人才能順利地拋售姓“資”姓“私”的東西。這的確和賣假貨是一樣的。

鑒於某些人在姓“社”姓“資”、姓“公”姓“私”問題上故意擾亂人們的思想,我們更應該重視堅持改革開放的正確方向。江總書記最近在《學習鄧小平理論工作會議的講話》中嚴肅指出:“想讓中國放棄社會主義,回頭走資本主義道路,這是完全錯誤的,根本行不通的”,我們的改革“是社會主義製度的自我完善,是鞏固和發展社會主義的需要,絕不是搞資本主義。在任何時候、任何情況下,都絕不允許危害社會主義、損害人民根本利益的東西自由泛濫。”他還指出:“我們幹的社會主義,國家經濟的主體必須是公有製,這要堅定不移。同時,我國現階段的生產力水平決定了必須堅持多種所有製經濟共同發展,鼓勵、引導非公有製經濟健康發展,這也要堅定不移。如果不把這兩個堅定不移統一起來,隻講一麵,就會脫離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的實際,就建不成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當前,在不問姓“社”姓“資”、姓“公”姓“私”這股邪風的蠱惑和影響下,一些人把十五大精神曲解成一個“賣”字,甚至說什麼當前國企改革“要突出一個賣字,落實一個股字,抓好一個私字”。對此,中央領導同誌指出這就是“搞私有化”,是“瓦解社會主義”,是“後患無窮”的錯誤做法。有關部委發文,明令禁止“賣”風,新華社也發表了狠煞賣國企之風的評論員文章。1998年11月20日《人民日報》再次發表評論員文章《全麵理解和貫徹十五大精神,正確把握國有企業改革方向》。因此,從某種意義上講,能否堅持改革開放的正確方向在很大程度上表現為能否堅持國有企業改革的正確方向。一些地方之所以大賣國企,實質就是那個“私”字在後麵掀風作浪。朱鎔基同誌早就指出:“國有企業的改革可以有兩種不同的做法。一種是實行私有化……我們絕對不搞。”江總書記最近更是重申:“絕不允許在‘改革’的名義下利用職權化公為私。”因此,我們完全有理由相信,在改革開放問題上,主張不問姓“公”姓“私”,實質上就是要取消公有製的主體地位,主張不問姓“社”姓“資”,就是要搞資本主義。

(2)關於反傾向問題,《交鋒》把鄧小平同誌的思想和實踐歪曲成隻反“左”不反右,說什麼改革開放以來“防止‘左’與反對‘左’,是貫徹始終的一條線索”(第245頁),並得意地斷定:“反‘左’的成果,是逐漸建立了一套理論”(第240頁),而“反右,則是搞運動多,搞理論少……隻是從馬克思的本本中找語錄,沒有形成自己的東西。”(第241頁)《交鋒》是把小平同誌“中國要警惕右,但主要是防止‘左’”這句話作為立論的依據的。我們即使避開立場觀點不說,也至少可以看出《交鋒》作者對小平同誌這個正確論斷的理解存在著巨大偏差。鑒於“文革”的錯誤就在於“左”,“文革”的影響主要是“左”的影響,而且“左”帶有革命的色彩,好像越“左”越革命,特別是有些思想僵化的人把改革開放等同於資本主義化來加以反對,所以小平同誌多次講過“左”是主要危險和主要是防止“左”。但“左”和右往往是相通的,由於我們黨內有些同誌思想方法存在著片麵性和絕對化,長期形成了好走極端,“左”右搖擺打秋千的習慣,有些人過去“左”得可怕,現在又右得出奇。長期主要反對一種傾向,往往另一種傾向就會滋生蔓延,甚至演化為主要傾向。導致改革開放偏離社會主義方向的主要危險主要就是來自右。所以,鄧小平同誌強調主要是防“左”反“左”的同時,也特別注重強調防右、反右。他說,我們既有“左”的幹擾,也有右的幹擾。“有‘左’就反‘左’,有右就反右”。他明確指出:“解放思想,也是既要反‘左’,又要反右。”“右的幹擾,概括起來就是全盤西化,打著擁護開放、改革的旗幟,想把中國引導到搞資本主義。這種右的傾向不是真正擁護改革、開放政策,是要改變我們社會的性質。”《交鋒》既然刻意編造“改革開放貫穿了一條防‘左’反‘左’的主線”這樣的無稽之談,書中必然要千方百計地回避改革開放中右的傾向。從西單牆、否定毛澤東思想、精神汙染、學潮、兩位總書記在反對資產階級自由化問題上栽跟頭,到1989年的政治風波等,哪一件驚心動魄之事不是右?

即使在《交鋒》作者眼中,除了有那麼些文章被他們看做是“左”外,他們也並沒能在實際社會生活實踐中找到幾個“左”的實質性表現。而今天社會生活中存在的那些最令老百姓氣憤的事,如腐敗現象、假冒偽劣產品、分配不公、治安惡化、部分幹群關係緊張、黃賭毒、走私、“拜金主義、享樂主義、極端個人主義”、“豆腐渣工程”、偽科學等等,那就更談不上是“左”,甚至連右的邊都沾不上,而是資產階級、封建階級思想沉渣泛起。二十多年來,資產階級自由化給我們事業造成的巨大危害,以及我們黨與資產階級自由化進行的長期尖銳交鋒,在《交鋒》這個自稱是“當代中國三次思想解放實錄”中竟然緘口不提。例如,在撥亂反正的過程中,黨內外曾出現了一係列企圖否定馬克思主義、毛澤東思想,否定科學社會主義、共產主義學說的右的思潮,這種錯誤思潮在1979年初召開的理論務虛會上也有所反映,針對這種情況,小平同誌在理論務虛會後期,發表了《堅持四項基本原則》的重要講話。他明確指出:“關於林彪、‘四人幫’所散布的極左思潮,……我們過去已經進行了大量的批判,今後還需要繼續這種批判,不能放鬆。現在我想著重對從右麵來懷疑或反對四項基本原則的思潮進行一些批判。”這個極其清楚的事實到了《交鋒》書中就完全變了樣。該書把理論務虛會作為“政治體製改革起步”,不承認鄧小平同誌在會上的講話是為了著重批判右的錯誤思潮。它在強調這次會議“有助於政治體製改革的探索”之後,輕描淡寫、含糊不清地說:“在會上,也出現了一些比較偏激的意見。在會議後期,鄧小平發表了《堅持四項基本原則》的重要講話,糾正了一些錯誤傾向。”這真是一段奇文。這裏,它既不說明出現了什麼性質的偏激意見,也不說明糾正了什麼性質的錯誤傾向,可謂諱莫如深。凡是遇到右的傾向、資產階級自由化,書中一概采取這種避而不談的做法。但是,緘口不提不等於作者在右的問題上沒有自己的立場和觀點。應當說,他們的立場是相當堅定的,觀點是相當鮮明的。凡是右的,《交鋒》就要為之辯護,加以保護。它極力反對批評資產階級自由化的言論。人們在向中央反映意見中提到一些人散布錯誤言論,《交鋒》就痛加斥責,說這些人中“不乏大名鼎鼎的經濟學家、作家、法學家、理論家”,斷言批評那些右的言論就是在搞“左”的“點名”“大批判”。

凡是右的東西,在《交鋒》那裏都是好的東西。與為右的傾向辯護形成鮮明對照的是,隻要你一提堅持四項基本原則,它就說你“反對以經濟建設為中心”;隻要你問一下姓“社”姓“資”,它就說你“僵化保守”、“幹擾改革開放”;隻要你一談“和平演變”的威脅和某種程度上“日益複雜”而激烈的階級鬥爭,它就說你“以階級鬥爭為綱”。江澤民同誌曾指出:“我們講政治,絕不是像境外一些報刊歪曲的那樣,中國又回到過去搞什麼階級鬥爭為綱,搞什麼‘左’的那一套了。更不是也絕不會去搞什麼運動,他們製造這樣的輿論是別有用心的。”《交鋒》所使用的手法正是如此,既不新鮮,也不高明。不過這倒是提醒了我們,在諸如什麼是解放思想、什麼是“左”等問題上,並非所有人的認識都得到了徹底解決。例如對於什麼是“解放思想”,小平同誌指出:“我們講解放思想,是指在馬克思主義指導下打破習慣勢力和主觀偏見的束縛,研究新情況,解決新問題。解放思想不能夠偏離四項基本原則的軌道,不能損害安定團結、生動活潑的政治局麵。”有的人卻認為隻要是新的、奇的,甚至與馬克思主義相左的東西就是“解放思想”。例如對於什麼是“左”,目前有些人的認識更為混亂,其中最荒謬的就是把一切革命的、進步的思想都當成“左”;把無產階級專政學說、階級分析方法等馬克思主義最基本的東西當成“左”;把社會主義的經濟基礎和經濟形態當成“左”;把共產主義的遠大理想當成“左”。“左”右不分,是非顛倒,最終必然墜入資產階級自由化的泥淖。“左”實質上表現為思想超越客觀過程的一定階段,墮人空想和盲動。而上述被人所誤解的,正是我們今天必須高度重視的,一點也沒有超越階段,與“左”風馬牛不相及。

(3)關於“不爭論”的問題。小平同誌說的“不爭論”,是指在改革開放中采取某些具體政策措施時,主張不應在事前囿於姓“社”姓“資”的抽象爭論而耽誤實幹的時間。在那些確實無姓“社”姓“資”之分、實際效果有待實踐評估的具體技術性問題上不要爭論,才能抓緊時間大膽地闖、大膽地試,錯了就改,損失不大。即使是資本主義性質的某些東西,也不應該簡單排斥和反對,而是可以有選擇地為我所用,如外資,是資本主義經濟,但可以利用來發展我國的生產力。隻要符合“三個有利於”的標準,就可以試,可以闖,不要在這些確實姓“資”的問題上再搞姓“社”姓“資”的爭論。在這個方麵不爭論,還有助於我們避免產生將“三個有利於”作為判斷姓“社”姓“資”標準的“左”的思維。因為,如果把“三個有利於”作為姓“社”姓“資”的標準,勢必會得出這樣的結論:凡是姓“資”的東西都不利於社會主義社會生產力的發展,即都不符合“三個有利於”標準,因而應對之統統排斥,拒絕利用。這樣一來,引進外資、搞“三資”企業,就不應該了。顯然,這樣的結論是錯誤的。即使是某些姓“資”的東西,隻要正確利用也可以有利於我國的社會主義事業。《交鋒》所指責的胡鞍鋼的觀點就屬於不爭論的範圍:對特區實行什麼樣的具體辦法,完全是一個技術問題。如果特區經過十多年的建設仍沒有發展到足以“自立”的地步,那麼繼續享受中央的優惠不是什麼見不得人的事;如果特區確已發展成熟,那麼給它斷奶也未嚐不可。何去何從完全取決於特區的實際發展水平,大可不必爭論不休,更不應給人家扣上“反對鄧小平的特區政策,主張取消特區”的帽子(第296頁)。小平同誌“不爭論”觀點的實質就在這裏。但是,在原則性的問題上,在涉及改革開放方向的問題上,在涉及姓“社”姓“資”的問題上,我們黨和小平同誌絕沒有說“不爭論”;相反,小平同誌認為真理和謬論會愈辯愈明,他說:“真理就是辯出來的。”“經過‘辯’,才能‘證’。”他強調:“某些人所謂的改革,應該換個名字,叫做自由化,即資本主義化。他們‘改革’的中心是資本主義化。我們講的改革與他們不同,這個問題還要繼續爭論的。”江澤民同誌在談到講政治時也曾著重指出,在重大原則問題上要劃清是非界限。不爭論是相對的,爭論是絕對的。爭論是真理與謬誤的鬥爭,是矛盾運動的表現。就如同當初究竟應“實事求是”,還是搞“兩個凡是”,不爭論行嗎?我們要劃清是非界限,就必須要有不同意見的討論和爭論。如果把對一些具體做法的不爭論延伸到涉及重大原則是非的問題上,什麼都不能討論或爭論(當然內部進行還是公開進行應有區別,應視不同的情況和問題而定),那就會形成一種很不正常的局麵。在《交鋒》中,“不爭論”就成了不允許別人在重大原則問題上展開討論的借口,特別是對那些蔓延開來的、明顯錯誤的觀點,《交鋒》更是用不爭論來加以庇護。當然,在爭與不爭之間,《交鋒》是以自己的好惡進行取舍的。在反對“兩個凡是”時,它極力讚揚爭論、討論,主張“讓大家放開說話”(第79頁);時隔不久,《交鋒》就主張不爭論,說“不爭論”是人們手裏的“武器”(第380頁),並斥責一些人說:“爭論的不幹事,幹事的不爭論”(第379頁);可是時隔不久,又認為“不想爭論也不行”(第403頁)。這說明《交鋒》所代表的勢力曲解小平同誌“不爭論”的觀點的目的,無非是搞愚民政策,想以此封殺與他們相對立的意見,以便為自己“隻做不說”地向右轉大開綠燈。

值得注意的是,凡曲解鄧小平理論的人,必然要先曲解馬克思主義,因為他們明白鄧小平理論與馬克思主義是一脈相承的,如果人們掌握了馬克思主義的真諦,他們就無法曲解和閹割鄧小平理論了。《交鋒》在向人們販賣“理論假貨”時,沒忘記打著發展馬克思主義的幌子,沒忘記把不是馬克思主義的東西強加在馬克思主義身上。其中最顯著的兩大特點,一是把社會主義當做一個筐,把什麼東西都往裏裝,把什麼都貼上社會主義的標簽,把社會主義變成了大雜燴。二是在理論上把私有化的具體內容隱蔽起來,把資本主義的本質遮蓋起來,在輿論宣傳中大談這也不是私有化,那也不是私有化,就是不談什麼是私有化;資本主義已有幾百年的曆史,江總書記所指出的那些“反映資本主義本質屬性的東西”應該能講清楚了吧,可他們偏偏避而不談。一個“全盤肯定”加一個“全盤否定”180年代“趨同論”的陳詞濫調經過包裝就變成了90年代的“新馬克思主義觀”而粉墨登場——黨和人民不是要堅持改革開放的社會主義方向嗎,不是要堅持以公有製為主體嗎,好,我給你們獻上的良策都是“社會主義”的,都是“公有製”的。這種“新馬克思主義觀”竟然同黨和人民玩起了“皇帝的新衣”的遊戲。在《交鋒》中,備受作者推崇的“理論家”們一次次地表演著這個遊戲。如有人說:“我們完全可以有把握地說:一個國家是否具有社會主義性質,並不是由國有經濟(此人是把國有經濟作為公有製的一種主要形式來批判的——本文作者注)所占份額的多寡決定的。隻要共產黨采取了正確的政策有效地防止財富分配的兩極分化,無論國有經濟成分是多是少,我們國家的社會主義性質都是有保證的。”(第421頁)這就是說,他認為公有製不占主體地位的社會仍然是社會主義社會,決定社會性質的不是生產資料所有製而是財富的分配。可惜這個“理論家”竟然無知到不懂得“正是所有製決定分配”這個常識的地步。另一個年輕的“理論新秀”,連基本的馬克思主義經濟學概念還未弄懂,就敢胡說:“社會主義上層建築的經濟基礎是稅收。”(第422頁)我們常說的經濟基礎是指與上層建築對應的、能夠反映生產關係本質並決定上層建築性質的經濟基礎,其中最核心的內容是所有製關係。稅收是國家憑借政治強力,參與國民收入分配和再分配,以取得財富的一種形式。把不能決定上層建築性質的稅收作為經濟基礎,真是張冠李戴。而且稅收是任何國家都在采用的分配手段,不是社會主義國家獨有的。把各種社會製度都有的稅收說成是社會主義國家的經濟基礎,豈不是在稅收問題上也搞姓“社”姓“資”之分了嗎?在這些“新馬克思主義觀”中,最具典型性的理論就是被《交鋒》讚譽為“接過了鄧小平的思想並且加以充分發揮”(第421頁)的那個“新思維”:“社會主義的基本特征就是社會公正+市場經濟”。這樣,空想社會主義的“烏托邦”、被馬克思所批判的“哥達綱領”中的陳詞濫調、社會民主黨人在資本主義製度基礎上的追求目標、沒有任何社會製度屬性的經濟運行方式,“四合一”,便“雜交”出“社會主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