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翰?科特生於1939年,美國哈佛商學院著名教授,世界知名的管理行為學和領導科學權威,曾兩度榮獲頗具聲譽的麥肯錫基金會“哈佛商學院最佳文章”獎。約翰?科特在管理行為學和領導科學領域著作甚豐,主要著作有《現代企業的領導藝術》、《總經理》、《變革的力量》與《權利與影響》等。約翰?科特認為,管理包括四個主要過程:
1.計劃
計劃是有關以邏輯推論方法達到一些給定結果的學科。
2.預算
預算是計劃過程的一部分,它與企業財務有關。
3.組織
組織的意思是:設計一個組織結構以完成計劃,為組織配備合格人員,明確個人的職責,在財務和事業上給他們提供適當的幫助,然後給這些人委派適當的有權威的領導者。
4.控製
控製的內容包括:根據計劃不時地去找出偏差或“問題”,然後讓管理者“解決”這些問題。這一過程往往通過開“總結”會來進行。從計劃的財務安排來看,控製的意思是使用管理控製係統以及其他類似的東西。
要點:
約翰?科特認為,領導與管理不同,計劃沒必要包括設想,反之亦然。預算不一定有戰略,戰略當然也不一定要有預算。
從一般意義上講,管理不同於領導。領導是指通過一些不易察覺的方法,鼓動一個群體的人們或多個群體的人們朝著某個方向、目標努力的過程,而管理更正規、更科學,也更為普通。也就是說,管理隻不過是一套看得見的工具和技術,這些工具和技術建立在合理性和實驗的基礎上。一般來說,強力的管理會限製人的行動,如果缺乏領導,在這期間辦事效率會變得越來越差,獨到見解會越來越少,控製會越來越嚴;同樣,強力的領導也會造成混亂,如果沒有管理去控製事態,實行實際監督,那就肯定會發展成希特勒式的瘋狂。因此在任何時候,管理和領導都缺一不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