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馬克斯?韋伯:管理體係的八個原則(1 / 1)

馬克斯?韋伯,古典管理學派在德國的代表人。韋伯與泰羅和法約爾是同時期人,出生於德國的富裕家庭,對社會學、宗教學、經濟學和政治學都有廣泛的興趣,擔任過教授、政府顧問、編輯、作家等。他對當時的經濟、曆史問題提出了許多新的觀點和獨特的思想,有助於了解19世紀的家族企業資本主義同大規模工業組織和政府機構之間的聯係。他提出了所謂理想的行政組織體係理論。他提出的行政組織體係結構主要分成三層,相當於現在人們還廣泛應用的高級管理階層、中級管理階層和低級管理階層。韋伯被稱為“組織理論之父”。他的主要著作有:

《新教的倫理》、《經濟史》、《社會和經濟組織的理論》等。以下是韋伯理想的行政組織體係的八個原則:

1.把在一個組織中為實現目標所需的全部活動都劃分為各種基本作業,作為任務分配給組織中的各個成員。組織中的每一個職位都有明文規定的權利和義務。經過最大限度的分工,在組織的每個環節上,就可以由擁有必要職權的專家完成各項任務。

2.各種職務和職位按職權的等級原則組織起來,形成一個指揮體係或階層體係,每個下級接受他的上級的控製和監督,不僅要對自己的行動負責,還要對下級的行動負責。為此,他必須對自己的下級擁有權力,能發出下級必須服從的命令。

3.組織中人員的任用,完全根據職務上的要求,通過正式考試或教育訓練來實現,每個職位上的人員必須稱職,而且不能隨意免職。

4.除了某些按規定必須通過選舉產生的公職外,管理人員是委任的。

5.這些管理人員並不是他們所管理的單位的所有者,隻是其中的工作人員。

6.組織中人員之間的關係是一種不受個人感情影響的關係,完全以理性準則為指導。這種公正不倚的態度,不僅適用於組織內部,而且適用於組織同顧客之間。

7.管理人員是專職的,領取固定的薪金,有明文規定的升遷製度,按照年資、工作成績或兩者的綜合考慮升遷。但管理人員是否升遷,完全由上級決定。通過這種製度,在組織的成員中培養集體精神,鼓勵他們忠於組織。

8.管理人員必須嚴格遵守組織中規定的規則和紀律,不受個人情感影響,在任何情況下都如此。組織要明確規定每個成員的職權範圍和協作形式,以便正確行使職權,減少摩擦和衝突。

要點:

韋伯關於最好的管理製度的概念同泰羅的想法非常相似。

他們都認為,管理意味著以知識為依據進行控製;領導者應有勝任工作的能力,應該依據事實而不是主觀任意地來領導。韋伯認為,理想的行政組織體係最符合理性原則,效率最高,在精確性、穩定性、紀律性和可靠性方麵優於其他組織形式,能高度精確地計算出組織的領導人和成員的成果,能適用於所有的各種管理工作及當時日益增多的各種大組織和各種團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