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彼得?杜拉克:家族企業的五條管理規則(1 / 1)

彼得?杜拉克,美國著名管理學家,現代管理學理論的奠基人,著有數十部有關管理、經濟、政治、社會等方麵的專著,並被譯為20多種文字,在世界各國廣為傳播,成為被全世界管理者奉為圭臬的經典。他卓越的學術成就給他帶來了20多個名譽博士學位《,商業周刊》稱其為“當代不朽的管理思想大師”,《經濟學人周刊》更稱其為“大師中的大師”。杜拉克注意到,在美國及所有其他發達國家,大多數企業都是由家族控製並管理的。家族管理並不僅限於中小型企業――某些世界最大的公司也是由家族經營的。然而,有關管理的書籍及課程卻幾乎完全是針對公共的以及專業管理的企業――它們很少提到家族經營的企業。但是在管理方麵,家族企業需要有其自身的完全不同的規則。必須嚴格遵守這些規則,否則,家族企業就無法生存,更不必說發展了。以下是杜拉克總結的家族企業的五條管理規則:

1.家庭成員不應在企業裏工作

對一個懶惰的侄子,給他錢但不讓他工作比讓他在企業裏占個職位要便宜得多。在一個家族管理的企業裏,家庭成員總是處在“高級管理階層”,無論他的正式工作或頭銜是什麼。讓平庸的,甚至更糟的是,讓懶惰的家庭成員在家族管理的企業中工作,會使非家族成員的同事感到不快,這是十分正常的。前者是對後者的自尊的一種冒犯。如果平庸、懶惰的家庭成員在企業裏占著位子,整個職工隊伍對高層管理乃至對整個企業的尊敬就會減少。有才能的非家族成員職員不會待久,留下來的人很快就會成為拍馬奉承者。

2.非家族成員出任高級職位

不論公司管理層有多少家族成員,也不論他們多麼優秀,有一個高層職位必須由非家族成員來擔任,最典型的是財務主管和研究部主管――這兩個職位的技術性要求都是最高的。但在有些成功的家族企業中,外來者也擔任營銷或人事主管。雖然萊維――施特勞斯公司的首席執政官是家族成員,公司創辦人的後代,但它的總經理及最高經營主管卻是非家族成員的專業人士。

3.非家族專業人士身居要職

在家族企業裏,越來越需要在關鍵的職位上安排非家族成員的專業人士。不論是在生產還是在營銷、財務、研究、人事管理等方麵,所需要的知識和專長都太高深,即使是最能幹的家族成員,不管他的意圖是多麼良好,恐怕也難以勝任。而那些非家族成員的專業人士必須得到平等的對待,他們必須在公司裏享有“完全的公民權”,否則他們根本就不會待下去。

要點:

彼得?杜拉克說,大多數家庭企業的總裁都清楚這點。不過,仍然有太多的人企圖“自作聰明”,例如某個平庸的或懶惰的家族成員得到一個“研究部主任”的頭銜,另一個特別有才能的非家族成員的專家出任“研究部副主任”,給予高薪,而且總裁告訴他:“我的表弟傑姆,他的職位是名義上的,隻是為了讓他的母親少?唆――畢竟她是我們公司的第二大股東。人人都清楚,包括傑姆也明白,你才是真正負責研究的。你直接跟我一起幹,用不著去注意傑姆。”但這隻會使事情更糟糕。如果平庸的傑姆確實是負責的,該公司也許還會有平庸的研究。現在,傑姆有名無實,滿懷憤怒與嫉妒,而有實無名的外來者也同樣憤怒並且憤世嫉俗,這樣,該公司就根本沒有研究可言,有的隻是陰謀詭計與精明圓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