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著名管理學家、現代管理學理論奠基人彼得?杜拉克第一個對企業管理的職責和任務作了清晰的界定。他指出,關於管理的任務,流行的答案有兩種。一種是:管理指的是上層的人――“管理”幾乎就等於是“老板”的同義詞。另一種把管理人說成是指揮別人工作的人,即“讓其他的人做他們的工作,這就是他的工作”。杜拉克認為,這些答案隻不過告訴了我們誰屬於管理層,而沒有告訴我們什麼是管理工作,它是幹什麼的。
管理是一種機製,是工商企業的具體機製。之所以要辦一個工商企業,是要為它供應經濟產品和服務。工商企業的實質、決定其性質的根本原理,就是經濟績效。基於這一點,企業管理的三項職能是:
1.管理的根本目的是求取經濟績效
在作出任何一個決定,采取任何一個行動時,都必須將經濟績效擺在首位。隻有在它產生了經濟效果時,它才有存在的價值,才具有權威。管理如果不能生產出經濟效果來,它就是失敗了。
2.管理的第二職能亦即經理人員的職責
要取得經濟績效,就必須有企業。因此,管理的第二個職能就是把人和物的資源組織成一個生產企業。
具體來說,這就是從事管理的經理人員的職責。
3.管理的第三職能是管理工人與工作
管理的最後一個職能是管理工人與工作。工作得去做,用來做工作的資源是工人――從一無特長的人到技術專家,從推手推車的人到從事管理的副經理。
要把人作為有某種生理特性、能力和局限的資源來考慮,要把人的資源當做人來進行考慮。
要點:
管理的權威以及責任的範圍和深度都有很大的局限性。除了履行其經濟職責所必需的權力之外,管理沒有其他權力。管理如果越出它執行經營企業職責的範圍而對公民及公民的事情行使權威,那它就是在濫用權力。此外,管理者隻能夠是領導集體中的一個成員。為了它自己的利益,管理決不應該而且決不要成為領導集體的全部。它肩負著部分的而非全部的社會責任,因此它握有部分的而非全部的社會權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