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因茨?韋裏克,美國著名管理學家。1908年出生於俄亥俄州,1923年獲奧柏林學院學士學位,1931年獲西北大學碩士學位,1935年獲耶魯大學博士學位。1962年為加裏福尼亞大學洛杉磯分校管理學院教授,1963年任美國管理科學院院長,1965年任行政管理研究所所長。1965年起兼任行政管理研究公司總裁,1957年起兼任捷尼斯科公司董事會主席,1950年起兼任法爾公司、德斯特控製公司的顧問。1974年獲泰羅獎。韋裏克認為,計劃製定有三個原則:
1.承諾原則
所謂承諾原則,是指在製定計劃時,根據前提條件,預見通過一係列行動,包括當前製定的決策在內,可以在規定的未來期間實現承諾,則可按此時間來製定計劃。
2.彈性原則
所謂彈性原則,是指在製定計劃時要有一定彈性,在遇到意外時,能在合理的成本情況下,有修正方向的能力。
3.改變航線原則
所謂改變航線原則,是指在計劃執行中必須不斷檢查,發現問題應及時修正計劃。
要點:
計劃的重要性盡人皆知,但是在實際操作中,它卻往往是最差的效果,原因在於管理者沒有營造出一種適合於計劃運行的外部和內部環境。計劃者應該抓緊計劃工作的布置,組織檢查,不能放任自流,計劃工作必須從最高主管部門開始。計劃工作必須相當具體,而不應當使它僅僅表達一種願望。應當盡可能地讓更多的職工參與計劃工作,尤其是重視計劃的目標、前提、策略、政策之間得到良好的交流與溝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