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章 王安石種種(1 / 3)

戰國時期的思想家韓非在其《解老》一文中,提出以下觀點:

工人(做事情的人)數變業則失其功,作者(在勞動的人)數搖徙則亡其功。一人之作,日亡半日,十日則亡五人之功矣。萬人之作,日亡半日,十日則亡五萬人之功矣。然則數變業者,其人彌眾,其虧彌大矣。凡法令更則利害易,利害易則民務變,務變之謂變業。故以理觀之,事大眾而數搖之,則少成功;藏大器而數徙之,則多敗傷;烹小鮮而數撓之,則賊其澤;治大國而數變法,則民苦之。是以有道之君貴靜,不重變法。故曰:“治大國者若烹小鮮。”

北宋王安石變法的失敗,可以找到諸多原因,最根本的要害,就是在這個“治大國而數變法,則民苦之”上麵栽了跟頭。王安石會不明白這個再簡單不過的道理嗎?當然明白,而且明白得厲害。可他揣著明白當糊塗,執意要幹下去。明知道行不通,而且實際上已經碰壁,還一意孤行,於是乎隻好完蛋拉倒。我很奇怪,九百年前,王安石及其支持者,可以不在乎老百姓的感受,因為那個時候的老百姓,叫“蟻民”,叫“草民”,也叫“小民”,是可以隨便糟蹋、任意蹂躪的一群。為什麼九百年後,在為王安石哄然叫好、大唱讚歌的時候,對這位“偉人”的變法,對於“則民苦之”的事實,卻視而不見呢?難道老百姓在今天的這班人眼裏,還不能當人來看待嗎?

對王安石的妖魔化描寫,莫過於他父子兩人死亡的說法了。說老實話,對毫無反抗能力的老百姓來說,訴諸因果報應,也許是最可憐的報複了。

一、“舒王一日與葉濤坐蔣山本府,一牙校來參公,問來意,其人乞屏左右,言‘昨夕夢至陰府,待製(即其子王雱)帶鐵枷良苦,令某白相公,意望有所薦拔。某恐相公不信,遲疑間,待製雲,但說某時某處所議之事,今坐此備受慘毒。’公悟其事,不覺大慟。”(宋方勺《泊宅編》)

二、“公既薨,有武弁死而複蘇,言王氏父子皆鐵枷,竊問何罪?曰:‘緣曾議複肉刑至此。’乃與前校之夢略同。今士大夫往皆知之。”(同上)

三、“荊公在金陵,未病前一歲,白日見一人上堂再拜,乃故群牧吏,其死也久矣,荊公驚問,何故來?吏曰:‘蒙相公恩,以待製故來。’荊公愴然問雱安在。吏曰:‘見今未結絕了。如要見,可於某夕幕廡下,切勿驚呼,唯可令一親信者在側。’荊公如其言,頃之,見一紫袍博帶,據案而坐,乃故吏也。獄卒數人枷一囚,自大門而人,身具桎梏,曳病足立廷下,血汙地,呻吟之聲,殆不可聞,乃雱也。雱對吏雲:‘告早結絕。’良久而滅。荊公幾失聲而哭,為一指使掩其口,明年荊公薨。”(宋孫升《孫公談圃》)

四、“荊公薨之前一歲,淩晨,閽者見一蓬頭小青衣送白楊木笏,裹以青布,荊公惡甚,棄之牆下,曰:‘明年祖龍死。’”(同上)

五、“徐君平,金陵人,親見荊公病革時,獨與一醫者對床而寢。荊公矍然起雲:‘適夢與王禹玉露髻不巾,同立一壇上。’已而遂薨。”(同上)

六、“雱病亟,介甫命道士作醮,大陳楮泉。平甫啟曰:‘兄在相位,要須令天下後世人取法,雱雖疾,丘之禱久矣,為此奚益?且兄嚐以倉法繩吏奸,今乃以楮泉徼福,安知三清門下,獨不行倉法耶?’”(宋朱弁《曲洧舊聞》)

七、“荊公在鍾山,嚐恍惚見雱荷鐵枷杻,如重囚,荊公遂施所居半山園為寺,以薦其福。”(宋邵伯溫《聞見錄》)

八、“荊公在鍾山,乘驢薄莫行荒村中。有婦人蒙首執文書一紙遮公曰:‘妾有冤訴。’公喻以退居不預公事,當自州縣理之。婦人曰:‘妾冤訴,關相公,乞留文書一觀。’公不能卻,令執藥囊老兵取收,至半山園視之,素紙一幅耳。公以是月薨,猶子防為王性之雲。”(宋邵伯溫《聞見後錄》)

現據《中國文學家大辭典·宋代卷》,將以上幾位筆記作者的簡曆抄下:

方勺(1066—?)字仁聲,金華人。元豐六年人太學,元祐五年,應試不第,遂無仕進意,後寓居烏程泊宅村,故自號“泊宅翁”。長於詩文,風格雄深雅健,追古作者。著有《泊宅編》,輯錄元祐至政和間朝野軼聞,摭拾時事甚多,對考證當時事頗有裨益。

孫升(1038—1099)字君孚,高郵人。治平二年進士。元祐二年,出知濟州,複拜殿中侍禦史,六年,直學士院,出知應天府。紹聖初,被劾削職,又貶果州團練副使,汀州安置。元符二年卒,徽宗時,入元祐黨籍。

朱弁(1085—1144)字少章,婺源人,自號觀如居士。進士及第。靖康戰亂,家破南歸。建炎初,為通問副使,被拘於金十九年,拒受金國官爵,守節不屈。紹興十三年,和議成,方得歸。

邵伯溫(1056—1134)字子文,洛陽人,邵雍子。紹聖初,章惇為相,欲用之,避不就。崇寧、大觀間,上書累數千言,並著《辨誣》一書。入黨籍(北宋末年蔡京用政時的一次政治運動,以紹述之名,借以清除王安石變法的反對派),列邪等中。晚年,提舉太平觀,紹興四年卒,年七十八。伯溫少承家學,又與司馬光、呂公著、範純仁等遊,以學行為人所重。趙鼎嚐稱其“以學行起元祐,以名節居紹聖,以言廢於崇寧”。

這四位宋代文人,以年歲論,比王安石(1021—1086)要晚數十年或半個世紀,基本上不能算同代之人了。但1069年熙寧變法時,孫升三十一歲,邵伯溫十二歲,應該親身經曆,甚至領教過政治上的左右排隊、反攻倒算。方勺晚些,時年三歲,朱弁更晚一些,自然未能趕上這場時代風暴。可耳濡目染、潛移默化,沒吃過豬肉見過豬跑,對於這場變法,肯定也有感知體驗。所以,在這些差不多稍後於王安石的文人筆下,出現如此醜化王安石父子的不堪描寫,是一點也不奇怪的。

要知道,人類對於自身所遭受的痛苦記憶,愈接近於痛苦發生的時間,受害者之痛定思痛的程度也愈益劇烈。忘掉個人的痛苦,也許不難,忘掉一個時代給許多人製造的痛苦,那絕對不可能,除非這個健忘者已經心死。

明代萬曆年間,李贄以“千古一帝”的尊號來表示他對秦始皇的崇拜,這位思想家與這位焚書坑儒的暴君的距離為一千七百八十八年;清末民初,梁啟超以“三代以下中國唯一完人”的尊榮來表示他對王安石的欽敬,這位維新派與這位加速北宋衰亡的改革家的距離為八百五十二年。距離產生美,這話一點也不錯。距離越遠,模糊越多。而模糊越多,其縮略部分,其刪節部分,其“王顧左右而言他”的部分也就越大。其晦暗麵越被無視的同時,其光明麵也就越輝煌奪目,這樣便給大嘴們提供了更多的站著說話不腰疼的可能性。同樣,距離越近,真實越多;真實越多,血腥的氣味越濃;血汙的場麵越多,不堪回首的切膚之痛也越多。這是作為受害者的那一代,以及與那一代有著深深淺淺聯係的其他當事人永生難忘的深刻記憶。

中國人對於當道者的暴政、苛政、惡政,當然也包括“經是好經,但被小和尚念歪了”的虐政所造成的一切可怕的災難,以及落到自己頭上必須承擔的苦楚,其實沒有任何反抗的能力,隻有忍受、受煎熬的份兒。但有一條,由此而形成的集體記憶,既是曆史的識別標誌,也是那個時代的特殊印記,卻是這些受難者唯一可以與災難製造者相敵愾的精神遺產,是任何力量無法剝奪的。一般來講,記憶是會慢慢淡化的,這需要時間,但對中國人造成極大傷痛的記憶,三代五代人,三百年五百年過去,也輕易不會置之腦後。這也是為什麼竭盡醜化之能事的《京本通俗小說·拗相公》能在南宋時期流行,成為說話人屢講不衰的口頭文學的原因。魯迅的《中國小說史略》將這篇《拗相公》列為“宋之話本”,其實應該是南渡以後流行於民間的讀物。

這本《拗相公》與上述文人之輩的隨筆記錄,可視為專業人士與民間文學聯合起來對王安石妖魔化,如出一轍地對其進行人身攻擊,本質上反映了處於弱勢狀態下的中國人的無能和軟弱。他們對於施虐者的挾富國強邦之雄心,掃除積弱之大誌而推行的一係列很大程度上是在擾民的新法,所能表達的這種極阿Q式的“精神勝利法”,其實是挺可憐、挺悲哀的小民表現。在中國曆史中,沒有一個朝代,沒有一個政府,頭腦會熱昏膨脹到這種程度,一意孤行到底,以至不進任何鹽醬到如此程度,希望早晨一覺醒來,在全國範圍內全麵強行推廣新法。無能為力的小民,除了逆來順受,除了忍氣吞聲,除了任人魚肉外,也隻有寄托於報應,寄托於老天的處罰,寄托於冥司的懲治,寄托於“不是不報,時辰未到;時辰一到,一定要報”的幻覺式的滿足上。

在話本《拗相公》的結尾這樣寫道:“至今世間人家,多有呼豬為‘拗相公’者。後人論我宋元氣,都為熙寧變法所壞,所以有靖康之禍。”雖然北宋並非亡於熙寧變法,但熙寧變法的惡果加快了北宋的滅亡過程,倒也是曆史公認的。北宋的疆域本來不大,到了南宋以後,偏安於江南一隅,能不給士大夫到引車賣漿者流一個大大的出氣口,以排泄滿腔的悲憤嗎?

其實,說良心話,王安石沒有半點想傷害大宋王朝的想法。然而,麵對這種江河日下、國破家亡的局麵,他不得不成為首選的用來供眾人鞭撻的靶子。

這是沒有辦法的事,你種下蒺藜,就得收獲荊棘。曆史必須要用很長的時間,才能消化乖戾;要經反複的辯證,才能認清實質。所以,對於為這場突如其來而且無法遏製,隻能依賴老天爺不下雨以示警的手段才得以中止的變法,那些受害者訴說的欲望、泄憤的欲望、無所不用其極的唾棄的欲望,是完全可以理解的。沒有一種力量可以強迫人們遺忘一段曆史。即使鄭俠所呈上的《流民圖》是極個別、極局部的現象,難道因為王安石變法具有超曆史的意義,那些極個別、極局部,也是極真實的痛苦,就是理所應當的嗎?

如果,李贄生於秦朝,如果,梁啟超長在北宋,我看他們兩張大嘴,未必會如此大刺刺地發表高見。

王安石(1021—1086),字介甫,號半山,撫州臨川(今江西撫州)人。慶曆進士,任淮南判官,知鄞縣,曆任舒州通判,常州知府,江東刑獄提點,嘉祐三年(1058)入為度支判官,上萬言書,要求“改易更革”。任直集賢院,知製誥。神宗即位,召為翰林學士兼侍講,熙寧二年(1069),拜參知政事,力主“變風俗,立法度”,為年輕而極想有為的神宗所接受,於是實行變法。設置三司條例司,以呂惠卿主其事。熙寧三年(1070),拜同中書門下平章事,即宰相。先後推行青苗、均輸、保甲、免役、市易、保馬、方田等法。用王韶發動熙河之役,取得對西夏作戰勝利,熙寧五年(1072),永樂之役複大敗於西夏。又改革科舉,整頓學校,訓釋《詩》、《書》、《周禮》為《三經新義》,遭到司馬光、文彥博、呂誨、呂公著和二程等人反對,他以“天變不足畏,祖宗不足法,人言不足恤”的“三不足”思想進行反駁。由於新法在推廣應用過程中粗糙行事、強迫命令、與民爭利、引發騷動,遂出現市場凋敝、商業萎縮、百姓出走、農田拋荒等現象。加之不良官吏苛稅牟利,無恥小人從中魚肉,以致民眾不堪新法之擾,有逃亡者,有自傷者,有背井離鄉者,形成強大的反對聲浪。曹太後(宋仁宗皇後,即慈聖太後)、高太後(宋英宗皇後,即宣仁太後,神宗生母)出麵幹預,神宗動搖。熙寧七年(1074)四月,王安石罷相,出知江寧府。熙寧八年(1075)二月,複相。熙寧九年(1076)十月,再次罷相,退居江寧半山園。死後,先封舒國公,後改荊國公,所以又稱王荊公。

在中國曆史上,再也找不出比他更能引發爭議的人物了。從南宋以後,至元代編《宋史》,對其評價一路直下;而從民國以後,至“文革”批林批孔,行情重又看好。推崇者捧高到近乎於神,醜化者差不多將他描畫為鬼,如此天淵之別,是極為罕見的現象。在大多數中國人的心目中,基本上仍受傳統史書的影響,認為王安石的變法導致了北宋敗亡。

林語堂所著《蘇東坡傳》是一部向外國人介紹這位文學大師的書,後來翻譯過來很有影響。本書專門有“拗相公”一章。因為寫蘇東坡無法不寫王安石,不了解王安石在那短短不足十年間的政治活動,也就無法了解隨後四十年間蘇東坡的坎坷命運。林語堂是把這位拗相公作為蘇軾的對立麵來描寫的,而且認為蘇軾全部的不幸遭遇與王安石及其同黨的一連串的迫害分不開。“因為那種朋黨之爭,籠罩了蘇東坡的一生”。北宋政權的朋黨之爭、宗派之爭、小組織活動、拉幫結夥行為與曆朝曆代相比,雖然不是更多,但也沒有更少。在熙寧變法以前,仁宗慶曆三年(1043),範仲淹任參知政事,聯合富弼提出十項改革措施,即明黜陟、抑僥幸、精貢舉、擇長官、均公田、厚農桑、修武備、推恩信、重命令、減徭役,“新政”推行不到半年,即被罷去職務,改革中止。盡管當時也有反對者,如呂夷簡,指認範仲淹與尹洙、歐陽修為朋黨,互相攻訐。但在王安石推行新法時,對所有與自己政見不合的大臣進行無情的打擊,隻要支持自己的改革大業,哪怕是一個無恥之徒也大加擢升。也就是司馬光上書神宗所說的:“安石以為賢則賢,以為愚則愚,以為是則是,以為非則非。諂附安石者,謂之忠良。攻難安石者,謂之讒慝”上一次的慶曆新政,對立雙方還停留在情緒的針鋒相對上。這一次的熙寧變法,第一,王安石的打擊麵太廣;第二,懲治處分的力度太大;第三,他所起用的諸多幹將被認可的程度極低,誠信度接近於負數;第四,由於這些新貴們暴得權力,在鏟除敵手的狠毒方麵比王安石有過之而無不及。於是,這種朋黨之爭的合法化、公開化,便是神宗朝以後中央權力傾軋的重心。

作為文學家的林語堂,對蘇東坡文學之成就、為官之廉正、品德之完美、性格之平和崇拜得無以複加,整部傳記充滿了讚美的詞句。所以,他對王安石的評價較為負麵,這也是一個作家對於筆下人物自然會生出來的愛或憎、肯定或否定。你可以不讚成這位作家的偏頗、片麵,甚至顛倒、歪曲,但他有在自己作品中表達看法的權利。

在林語堂看來,王安石是一個“思想人品都異乎尋常”的“怪人”。但也認為,他的“學生時代很勤勉,除去語言學極糟糕外,還算得上是個好學者。當然是宋朝的一個主要的詩人。不幸的是,徒有基督救世之心,而無圓通機智處人治事之術,除去與他自己本人之外,與天下人無可以相處。毫無疑問,他又是一個不實際的理想主義者”。這自然與梁啟超稱王安石“為三代以下,中國唯一完人”的評價背道而馳。在梁啟超心目中,王安石“不僅為中國大政治家,亦為大文學家,其德量汪然若幹頃之陂,其氣節嶽然若萬仞之壁。其學術集九流之粹,其文章起八代之衰。其所設施之事功,適應於時代之要求而救其弊;其良法美意,往往傳諸今日莫之能廢”。

梁啟超與“聖人”康有為,是中國封建社會最後一次維新變法的領袖,由於同具改革社會的抱負,同遇保守勢力的阻撓,最後,同遭失敗覆滅的命運。所以,他們對王安石的理解自然要比一般人深,對王安石的評價當然要比一般人高,這是再正常不過的事情。林語堂受到的是西方人文主義的教育,對於王安石除了政治考量之外,更有人格、精神、道德、品行以及其作為一個文學家的評騭,觀點不同,結論相異,也是再自然不過的事情。

然而,對於這位北宋的政治家、改革家的評斷,我想還是有一條可以共同依照的標準。因為我們都不是曾經生活在神宗年代的人,我們的全部研究工作都是憑借於當時或事後的種種史料,尤其接近於事件發生年代的史料,那就更具參考價值。對待這些史料,對待這些史料作者的立場觀點,對待這些史料中所描寫的人物和事件,其善與惡、真與偽、是與非、好與壞,就得遵循對於人類價值觀的基本認識,就得按照對於社會發展史的整體把握,就得體現對於人文精神的終極關懷,才能作出我們自己的,而不是人雲亦雲的結論。

林語堂的這本傳記在大陸出版時,編輯在書後小心翼翼地指出(因為剛剛過去的“文革”運動,其落幕劇批林批孔,將王安石抬到嚇人的高度,故而餘威仍在,不得不有所顧忌),“作者對王安石變法的評述持的是保守派觀點。王安石力主‘天變不足畏,祖宗不足法,人言不足恤’,為抑製大地主大官僚,以期富國強兵,推行了一係列變法措施,盡管因種種緣由(其中包括保守派的頑固反對)未臻預期效果,但作為一次改革運動,在曆史上是有進步意義的”。難道因為“在曆史上有進步意義”,站在這場變法運動對立麵的人士,就必然要成為蒙羞受辱的對象嗎?

事實上,回顧1070年的熙寧變法,王安石想做什麼和做成什麼,是要用兩分法來看的。隻是一個停留在腦海的夢幻花園,而沒有隨之而來的展現在眼前的完美世界,所謂的“進步意義”,其實也是一句空話。如果我們根據當時和後來的文獻資料回顧這場持續多年的政治運動,會發現“有進步意義”的王安石的對立麵必然是“有退步意義”的司馬光、韓琦、富弼、呂誨、歐陽修、蘇軾、蘇轍、黃庭堅等人,以及王安石的弟弟王安禮、王安國,他們難道不知道與王安石針鋒相對的時候,實際上是和支持王安石的神宗皇帝對著幹嗎?他們要是沒有崇高的理想,要是沒有值得為之犧牲個人仕途、前程的價值觀,要是沒有哪怕流放貶謫也要堅持真理的勇氣,恐怕也不會獲得當世和後代如此的景仰了。

據宋人王辟之的《澠水燕談錄》:“司馬文正公以高才全德,大得中外之望。故公之退十有餘年,而天下之人日冀其複用。熙寧末,餘夜宿青州北溜河馬鋪,晨起行,見村民百人,歡呼踴躍,自北而南。餘驚問之,皆曰:‘傳司馬為宰相矣。’餘以為雖出於野人妄傳,亦其情之所素欲也。”據宋人張淏的《雲穀雜記》:司馬公“及薨,京師之民,罷市而往吊,粥衣以致奠,巷哭以過車者,蓋以千萬數。上命戶部侍郎趙瞻、內侍省押班馮宗道護其喪歸葬。瞻等還言:‘民哭公甚哀,如哭其私親。’四方來會葬者數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