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媽小的時候,其父出國讀書,母病故。她成了流浪兒,隻有三四歲。
那時,她就有了一個婆婆。
事情是這樣:我媽被寄養到一戶人家。在舊社會,收養一個孩子,對哪個家庭都不是容易的事。孩子要吃飯、穿衣,卻沒有什麼產出。不如養羊,羊還可以賣毛吃肉。所以說,收養我媽這家人也是積善人家。她去這家有一個名分——“童養媳”。他家並不缺兒媳婦,見小孩啼饑號寒,可憐,收做“童養媳”,成了一家人,顯著親。
“婆家”的飯是幹活掙來的。我媽也盡一個幼童的能力勞動,打水、洗碗,幫大人推碾子。冬天,塞外的風雪遮天蓋地,我媽沒鞋穿,腳上的血口子到第二年夏天才愈合。她現在還常常熱水泡腳。第二年,我媽的大爺爺接她過去,讀書,直至參加革命。
我問她對“婆婆”的印象,母親說:“那時候太小,記不清了。覺得她善良,在火盆上給我們烤土豆吃。土豆烤熟掰開,滿屋都是香的。”
“當童養媳不得有‘丈夫’嗎?”我問。
我媽回答:“嘿,都是三四歲的小孩兒,一點印象都沒有。”
對這個“婆婆”,我媽記不住名字,也記不住那個村莊。
我媽和我爸結婚以後,沒婆婆。祖母和外祖母一樣,年輕就去世了。代替“婆婆”的是我曾祖母,蒙古語叫“帖帖”。
帖帖貴族出身,較腐朽,架子大。當年,她從牧區坐火車到赤峰找我父親。下了車,她用拐杖指著車站工作人員說:“把我送到我孫子那兒,他是當兵的。”那時的人好,真把帖帖送到軍分區,見到我父親。
帖帖進住我家,像上帝一樣嚴厲地觀察我媽的所作所為。我母親把第一碗飯雙手遞給她,給她焐被窩,滿足她所有的繁文縟節。說話時,我媽眼睛看帖帖,雙手握在胸前,畢恭畢敬。我母親越恭謹,帖帖越看她像婢女,不交流,也不怎麼注意她,和我們暢談《格薩爾王》的詩篇,追憶舊日宴席的排場。我媽照樣侍奉。
“文革”到,我父親被抓走,死生未卜,帖帖憂思成疾。我媽裏外支撐,對帖帖的照顧越發細心。帖帖看到我媽剛強堅韌,絕不是婢女所能擔當的,她開始像小孩一樣圍著我母親轉,要藥吃,要水喝,和她說心裏話並流淚。過去,貴族不在晚輩麵前流淚。
我結婚了,我媽成了婆婆。她雖是離休幹部,卻總覺得自己能力不足,努力向別人學習。向誰學呢?我媳婦嫁過來成為她學習的榜樣。我媳婦這人天性勤勞,把她過日子的程序全套引進。比如吃飯要有湯,洗碗要用洗潔精,擦地板要用蠟,水果在飯前吃而不是飯後,及時處理廢舊物品等,比一個小型企業的製度還複雜嚴謹。我媽認真聽取,著手落實,覺得我媳婦代表著先進文化。除去偷著藏破爛之外,其餘皆按兒媳婦說的辦。
每年春節回家,我媳婦一進家門就擼胳膊挽袖子準備大幹。我媽很不安,為讓兒媳婦休息,她已經把想到的工作做到前麵,如衛生、物品擺放,等等。我媳婦挽起袖子後,指出:“這兒,還有這兒。”嘁哩喀喳收拾。我媽邊幫忙邊埋怨自己沒弄好。其實無所謂好不好,她們倆標準不一樣。
20多年來,她們形成了“師生關係”。師是媳婦,生是婆婆。我媳婦把她知道的一切健康知識告訴我媽,把我媽有可能需要的一切物品買到身邊。知識類:木耳隆血脂,山榕有益心髒,喝30℃的白開水,吃維牛素藥品丸丸,等等。物品類:運動衣褲鞋襪(我媽跑步)、洗衣機、DVD、洗頭水以及去年買的(我們掏一半錢)新房和家具,讓我媽和我爸追趕時代的腳步。
她們在一起談心,如果不看年齡的話,分不出誰婆誰媳。我媽敞開心扉,無話不談;我媳婦有啥說啥,肝膽相照。這麼多年,她們之間沒什麼隔閡。有一年,我媳婦被誤診,我媽知道後哭了好長時間,視力急劇下降。她用碎布塊縫方帕,準備賣錢給我媳婦買藥。那年,我從她床下掏出來一尺多高的方帕,手縫的。
有一年大年初一,我上街遇到多年未見的朋友高峰。他老家在寧城,路過赤峰準備坐晚上的火車回北京,無處去也在逛,我把他們一家三口帶回家。我媽聽此情況,也不問他姓啥幹啥的,煎炒烹炸弄了一桌,高峰感動得喝醉了。上車前,他妻子對我媳婦說:“上哪兒找這麼好的老婆婆啊!你真有福!”
我媽接話:“你說反了,攤上這樣的兒媳婦,是我有福。”
我媳婦說:“我有福。”
我媽反駁:“你盡受累,有啥福啊!”
高峰妻子看她們爭執,臉上的表情羨慕至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