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八棟洋樓往北走,到河邊見一片銀杏樹。銀——杏,不光名好聽,樹也好看,是雍容大方的樹。未至秋天,樹葉不黃。葉子裏——我一見銀杏就想起這個事兒——有一種化學元素,可以完善神經觸突的遞質功能。簡單說,可以強化記憶力。這是對早老性癡呆,也就是阿爾茨海默症患者來說的。正常人,記憶力太好有害無益。
我朋友的兄長哈斯巴特說:“上學認識16個字就夠了。從一到十,10個字,加上斤、兩、尺、寸、男、女,一共16個。上廁所,會用鈔票、布票和糧票足夠了。”我覺得哈斯巴特說得特對。當時我十五六歲,所識之字已逾幾百,在300到400之間,綽綽有餘,因而自豪。哈斯巴特說,用不著自豪,你認識那麼多字沒用。如果寫大字報,再認識十六字可也,即“罪該萬死,罄竹難書,千夫所指,自不可聞”。
聽過這番話,我察覺穆日根巴特之二哥哈斯巴特認識的字不止32個,還要多。
回到銀杏。這個樹啊,好看歸好看,成林便不妥帖。怎樣妥帖?一株一株單列。銀杏成林,如同滿族婦女身穿旗袍,踩花盆底鞋,戴大披翅頭飾,然後列隊、立正、稍息。暴殄天物了,富貴的人與物不能聚堆兒。
過銀杏隊伍,沿河走,見一株櫻桃樹。櫻桃好吃,樹也不難栽,跟栽蘋果樹、梨樹、棗樹差不多。此樹結滿櫻桃,大而紅而豔而亮而惹人愛不釋眼。我流連忘返,等來了一個人,看護者(我正等他,以便請教科學文化知識)。
櫻桃看護者穿武警士兵夏常服褲子,上身是假鱷魚T恤衫——我朋友稱之為“丁雪”衫。他手拿一把鐮刀踱來。
“這是什麼櫻桃啊?”我和藹地問。
“大燈。”
大燈?這哪像櫻桃名。“為啥叫大燈啊?”
“大燈是大燈籠的簡稱。你明白什麼是簡稱不?”他問我。
“明白簡稱。”我回答,又問,“有沒有什麼鳥飛過來吃櫻桃啊?”
“沒有。我跟你說,”他拿鐮刀比畫,“世界上這些壞事都是人幹的,和鳥沒關係。”
“那倒是。我在這看看櫻桃行嗎?”
“看行。”他轉身走,帶著鐮刀。
“偷不行。”我坐在樹下看大燈。誰起的名?太好了。一顆顆大燈紅得發紫,我想象它的汁液比血還濃。如有一尺高的小人在街上走,真像拎一隻紅燈籠,誰見誰眼饞。
剛才為什麼提鳥的事?在動物中間,我比較偏向鳥。才見櫻桃,我就想到了鳥。鳥為什麼不來吃櫻桃呢?
對鳥來說,櫻桃是洗臉盆子那麼大的美食盤子,像釘子一樣的鳥喙啄下去,滿口紅泥,連汁帶肉咽下去,酸甜嗆嗓子眼,多好。吃完一個,還有,有的是,完全不必吃幹淨。像咱們在仲夏夜進入西瓜地,劈哧啪嚓,吃!但櫻桃比西瓜有營養,西瓜引發內熱,櫻桃解毒。畫眉、百靈假如飲了小造紙廠汙染的水源,吃幾枚櫻桃,沒事了,拍拍翅膀接著飛。
鳥來了,一隻灰喜鵲落在樹上,嘹望。咋不吃啊?它換一枝條,看遠方。看什麼遠方,看櫻桃啊!灰喜鵲在搜尋異性。孟子所說“食、色,性也”,食在前頭啊。又飛來一隻灰喜鵲,我看不出公母。它們雙雙飛起,盤旋,落下,對亮晶晶的櫻桃熟視無睹。我甚至想把灰喜鵲捉住,按地上,往它們嘴裏塞櫻桃,一次塞倆,看它們吃不吃。
兩隻喜鵲飛走,往銀杏樹那邊。我歎曰:“汝,有負吾心矣!”誰知道它們懂不懂文言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