仿佛羅曼·羅蘭說過,越是和自己不相像的東西所包含的吸引力就越大,給人帶來的營養也越多。
為這番話找注解不難。如,人們遠上青藏高原,在僻絕之處找到了心靈的回聲。入藏的人,覺得第一次目睹的景物如同尋找了多年。
兩極相吸。西藏以其大蒼涼成為大秀美,是一極。而朝拜者,不論來自都市海濱,是另外一極。
然而,差別較大的人或事,並不是應該親近的依據。相反,差別是作為隔閡而存在的。對差別——譬如不同的生活習慣、方言、學曆——人們所能給予的是容忍,多與讚許無關。時間長了,什麼人都會在不知不覺中對異質的文化有所接受。人對文化接受方式的廣泛,絕不是在控製下麵完成的。所謂“近朱者赤,近墨者黑”部分地說明了這一現象。
那麼,我們要接受這一事實:在一個群體裏,人會不自覺地相互學習和模仿。那個最讓你討厭的人的某些東西,有可能轉移到自己的身上。不管它是動作、表情、判斷方式,還是優點、決策方式甚至一些毛病。
這一過程不會很顯著,也不會停止。一個人不接受群體(單位)所集體推崇的某些價值觀是不可思議的。一個人不論在哪些地方以及單位待過,都會保留著其中的文化特征(用生物學的話說叫“片段”,即獨立的密碼),即使掩蓋它,它也要以獨特的方式嶄露頭角,甚至說,人的文化特征越壓製,越頑強,像冷不防冒出來家鄉口音一樣。
如此說,置身群體之內,人可分成兩種。一種人主動吸納對方的異質文化,而不把這種文化戴上落後的帽子,讓其中的營養沿著正常的吸管流入自己體內。另一種人則在拚命拒絕,甚至以終生之力在拒絕某一種文化特征。到後來,他與這種“不同”已經沒有什麼不同,隻是紛爭。這樣的例子很多。南亞次大陸的印度人和巴基斯坦人有多少不同?韓國和朝鮮又有多少不同?這是說國家,人也莫不如此。
羅曼·羅蘭所說的那種差別,並非簡單的對立,更如天人感應。東山魁夷視北歐的森林為心靈的歸宿,日本另一位大畫家平山鬱夫將敦煌作天堂之想。如海明威之於古巴、高庚之於塔希提島。不妨相信,每人都有一個神秘的心靈棲居地,不在近處,隻在遠方。在那裏,所有的平凡都被推舉上升為明亮的大美。這樣的邂逅使葉子毅然跳下枝頭。這是極致,人生這樣的時刻並不多。人的個性的融合,則如蚌之孕珠,說異自異,說同則同。